第3章 鸳鸯琴
婚礼前的混乱
所谓本阵,是旧幕府时代轮流进京觐见将军的诸侯,在前往京城途中住宿时指定的旅店,因此宅院宏伟堂皇。当然,同样是本阵,这里和东海一带略有不同,这一带往来的诸侯较少,规模自然就小多了。
一柳家既以本阵的后裔自豪,当代家主的婚礼当然也必须极尽铺张奢侈之能事。
以一柳家的家世,再加上是继承人的婚礼,不论从哪一方面来说,乡下都比城市更铺张,新郎新娘穿着传统礼服,客人来个五十、一百也不足为奇。
事实上,这一场婚礼简单到只有双方至亲参加。新郎方面除了家族外,只有住在川村的叔公一人出席,甚至连贤藏的二弟隆二都没从大阪回来;而新娘方面,只有叔叔久保银造一人而已。
婚礼可以说极端冷清,但是婚筵可不能这样,一柳家既是附近的大地主,往来的朋友和底下的佃农、仆人自不在少数,依这一带的传统习惯,这些人有权畅饮通宵的。因此,婚礼当天,佣人们来来往往穿梭不停,使得一柳家的大厨房一片混乱。
傍晚六点左右,正是厨房最忙最乱的时刻,有个男人擅自进入厨房。
“对不起,一柳老爷在吗?如果在,我麻烦你将这东西转交给他。”
在灶边忙碌的阿直婆婆回头看了一眼,见到一个头戴圆顶帽,帽沿盖住眉端,全身的衣服到处磨得发亮,戴着一副大口罩,几乎把整张脸遮住的男人。
“你找老爷有什么事?”
“啊,没、没什么事,我只是想麻烦你把这个交给他。”
男人左手拿着一张折叠的纸。
事后阿直婆婆向警官说明当时的情景,她说:
“他的姿势很怪异,所有的手指都弯曲着,食指和中指之间夹着一张纸,好象麻疯病患者似的……对了,他的右手插在口袋里,我也觉得奇怪,虽然很想看清他的脸,但是他马上转过头,随手把纸条塞给我,就慌慌张张地冲出去了。”
当时厨房里还有其他的人,但是阿直婆婆做梦也没想到这个男人在这件案子里会如此重要,因此,在当时并没有对他特别注意。
阿直婆婆拿着纸条愕然地伫立在原处,这时二房的秋子匆忙地走过来:
“对不起,有谁知道我丈夫在哪里?”
“良介先生好象刚出去。”
“真拿他役办法,这么忙的时刻,不知道他究竟在磨蹭些什么?待会若看见他,麻烦告诉他赶快换衣服。”
阿直婆婆叫住秋子,将近折叠的纸条交给她,并说明刚才的事。
“交给大哥?是吗?”
秋子拿着那张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纸,蹙着眉头,漫不经心地反问了一句。
她走到饭厅见到系子刀自一边和女佣谈话,一边换衣服。旁边站着的是身穿长袖和服的铃子,正抚弄着绘有金刚图案的琴。
“伯母,大哥呢?”
“贤藏吗?可能在书房吧!喔,对了,你也该系上腰带。”
系子刀自穿好和服看了秋子一眼,此时,穿着棉袍的三郎悄悄走了进来。
“三郎,都什么时候了,你还穿那种衣服……嗳,你刚刚到那里去了?”
“在书房呀!”
“一定又在看侦探小说。”
铃子配合琴韵说道。
三郎对侦探小说非常狂热,是个标准的侦探小说迷。
“看侦探小说有什么不好?喔,铃子,猫的葬礼举行过了没?”
铃子不作声,只默默地弹琴。
“如果还没,就得快些;猫的尸体放久了,就会变成妖怪的。”
“三郎哥哥最坏,我才不怕呢!阿玉的葬礼早上已经举行过了。”
“大喜的日子干嘛说这些?三郎,给我小心点,少胡说八道。”
系子刀自蹙眉头唠叨个没完。
“三郎,大哥在书房吗?”
“没有,可能在偏院吧?”
“秋子,你若见到贤藏,要他快些准备,新娘就要到了。”
秋子走出饭厅,打算到偏院,刚弯腰穿好庭院用的木屐时,见到丈夫良介仍穿着家居服,从二房那儿慢慢走了过来。
“你怎么还在这里?再不换衣服就来不及了。”
“新娘八点才进门,没什么好慌的,倒是你要去哪儿?”
“到偏院找大哥。”
贤藏果真站在偏院侧廊,茫然望着天空,一见到秋子,便问道:
“天气好象要变了……啊!这是给我的?”
贤藏将纸条拿到电灯下展读。
“秋子,这是谁送来的?”
秋子正把装饰神龛的鲜花重新插妥,感觉到贤藏的语气不寻常,一回头,只见贤藏睁目怒视地瞪着她。
“这……是阿直婆婆从一个象流浪的人那儿转来的,叫我交给你。有什么不对劲吗?”
贤藏瞪视了秋子好一会儿,才将脸转过去,再望了纸条一眼,顿时将纸条撕成粉碎,看了看四周,好象要找个地方把它丢掉,却发现无处可扔,只好将碎纸放进衣袖内。
“大哥,婶婶要你赶快准备。”
“喔,好,待会麻烦你将遮雨窗关上。”
贤藏说完便快步离开偏院。
这是七点左右的亭,大约过了一小时,新娘由媒人夫妇陪同前来,婚礼正式展开。
刚才说过,参加婚礼的只有系子刀自、三郎和铃子兄妹、良介夫妻、川村的叔公伊兵卫(七十几岁的老人),以及新娘那边的叔叔久保银造等这些人。另外还有一位是村长,当然也只是名义上的媒人。
一切仪式完成后,那张黑底绘金饰图案的古琴被搬出来,铃子在其他方面也许比同年龄的人略显迟钝,但在弹琴方面,她可称为天才。精致的琴和弹琴的人,在这场婚礼上真是相得益彰。
琴与曲的典故
在结婚仪式上弹琴终究是少见之事,而铃子所弹奏的曲目更是一般人连听都没听过,因此,新娘克子觉得很不可思议,系子刀自便说出琴与曲的典故。
“一柳家前几代有一位擅长弹琴的女主人。有一次,一位诸侯的女儿到西下这个地方去,投宿于本阵,当时,那位女主人弹奏自己作词作曲的‘鸳鸯歌’替她助兴,诸侯的女儿非常高兴,后来派人送来一张命名为‘鸳鸯’的琴。从此以后,一柳家继承家业的人结婚时,新娘必须在席上弹琴,刚才铃子弹的就是那首鸳鸯歌,琴当然就是‘鸳鸯’琴。”
听完这条家规的由来,克子沉默了一会儿,说道:
“那么,刚才应该由我弹琴才对。”
“不错,由于不知道你是否会弹琴,因此,在不为难你的情形下,才请铃子代弹。”
这时,银造开口了:
“如果亲家母事先说明,克子是能亲自弹琴的。”
“啊,嫂嫂也会弹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