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地狱主教
弗朗西斯·布莱恩这辈子都是英格兰最臭名昭著的家伙之一,但不同寻常的是历史却将他遗忘了,几乎现今所有的百科全书和教科书都找不到这个名字。
我的工作性质是出版行业,那个冬天我为了某个奇怪使命来到英格兰,主要原因就和这个工作性质有关。这段漫长的旅程结束前,我竟发现自己的生命正受到来自一场四百年前的谋杀的威胁……
离开伦敦机场的四引擎飞机后听到的第一种声音来自一台小型便携式收音机,里面流泻出格什温[20]的经典音乐“有雾的一天”。那确实是有雾的一天,飞机一度因此而无法降落。他们告诉我这在冬季是非常普通的,我猜是为了安抚我焦躁的情绪。
实际上日历才刚刚翻到十二月;但在伦敦这样一座年平均温度仅为51度的城市里,一过十一月中旬,就已经可以算是冬天了。
如果我打算观光旅行,欣赏依偎在泰晤士河畔的这座城市,我一定会选择比这会儿更好的季节。但此行我是为了公事。这件事最早是因为我自己的提议,但对于行动时间我却没有多大的选择自由。
于是,我来到了雾霭中的伦敦,要和一个女孩见上一面,她的名字挺少见的,叫做瑞恩·理查兹。
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是在一封信的结尾处,这封信一开始被寄到我们报社的伦敦办事处,接着被转送到纽约总社。因为我已经是个快要四十岁的已婚老男人了,因此我压根没去想过这个瑞恩·理查兹小姐可能有多么地年轻,美丽和智慧。事实上她恰好具备这些优点——但这还远远不足以体现她的全部光彩——当她打开位于伦敦郊区的房子的厚厚的橡木门时,我在心里赞叹道。
她身材高挑苗条,像个时尚的模特儿,然而在这鲜亮的外表下,我觉得有些阴暗的东西。“我一直在等你,” 介绍了自己的身份后,她向我表示欢迎。“请进吧。”
她带领我穿过一个狭窄,充满灰尘的大厅,来到一个宽广的房间,这可能是个书房。三面墙上挂满了各种小柄手枪,左轮手枪和全自动手枪。我初步目测了一下,收藏数量接近一百种。
“你的?”我冲着墙壁比划了一下,心想这绝不可能。
“是的,”她的回答大大出乎我意料。“射击是我的爱好。”
“有趣的爱好。现在我们来谈谈正事,理查兹小姐……”
“叫我瑞恩[21]就好。”
“那真是你的名字?读信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化名。”
“我是在印度的雨季里出生的,”她向我进行说明。“我的长辈们还真是有那么点幽默感。”
仅从外貌来看,我估计她大约二十七岁,但实际年龄则无从知晓。也许比我的猜测大五岁或者年轻五岁都有可能。她说话时点燃一支烟,烟雾从她的鼻子里缓缓流泄出来。“不过你感兴趣的当然不是我的名字,你是因为那封信才来到这里的。”
“没错。如你所说,我们确实对你信中提到的那本书很感兴趣。如果你能更具体地谈谈那本书的话,我将不胜感激。”
她深深地陷入椅子里,开始叙述。她的声音柔和而单调,宛若一条波光粼粼的溪水在这房间里流淌。
“你以前听说过弗朗西斯·布莱恩?这很好!很少有人知道这个名字,但你却不同。我最早对布莱恩产生兴趣还是我在你们国家的哥伦比亚大学念书的时候。有一天我读密尔顿[22]的作品,里面提到弗朗西斯·布莱恩这个名字时称他为地狱主教,这个称呼吸引我开始进行调研工作。整个过程非常艰苦和漫长,因为大部分当代历史学家都已经完全忘记了布莱恩这个名字。不过我最终还是有一些收获。”
她停下来深深地吸了一口烟,继续说道。“布莱恩生活在十六世纪前半叶,他是亨利八世[23]的朋友和参谋。同时他也是命运多舛的安妮·博琳[24]的表兄,1536年安妮被判死刑后,他毅然断绝了与她的关系,以维系亨利八世对自己的恩宠。这一举动导致托马斯·克伦维尔[25]评价他为‘地狱主教’,直到死前他都一直背负着这个恶名——不过也有历史学家认为亨利八世才是第一个这么称呼他的人。”
“可这和你在信中提到的谜案有何关系?”我不禁问道。
“且听我慢慢道来,1548年詹姆斯·巴特勒——一个爱尔兰人,同时也是第九代欧蒙德伯爵——在拜访伦敦的时候被毒杀了。如果他的遗孀改嫁给敌对阵营,势必会增强敌人对领地的控制权,顾虑于此,一些位高权重之人劝说弗朗西斯·布莱恩向巴特勒的寡妇求婚——为了国家的利益,反正布莱恩自己也刚好是个鳏夫。布莱恩为国完成了这一最后的任务,动身迁往爱尔兰接管领地。之后仅过了两年,他就神秘地死亡了。”
“因此你要面对两起神秘的死亡——詹姆斯·巴特勒和布莱恩。”
“是的,”她的语气越来越认真,我开始喜欢她了。“现在我的调研取得了一些新的信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别的史学家发现。十七世纪的某年,距这些死亡百年左右,当时出版了一本大块头的书,宣称揭露这些案件的惊人真相。这本书很快就被政府封禁,所有的书都被没收并捣毁。”
“既然这样,三百年后的你怎么可能弄到这本书?”
她从椅子里站了起来,在房间里来回踱步,一对长腿在紧绷的裙褶下快速地摆动。“两周前,我收到一封信,寄信人听说了我正在进行的研究。他承诺以一万英镑的价格卖给我一本禁书。”
我放松身体,吸了一口自己带来的美国香烟。“所以你就想联系一个出版商。你希望我们提供……多少?大约三万美金?提供三万美金,为了一本甚至可能并不存在的书?”
“不完全如此。我只是希望你能陪我一起去见见这个要卖书给我的人。如果我不带上一个能够出得起这笔钱的人一起去,他甚至拒绝接待我。事实上,对一本可能出自博斯韦尔[26]写的书而言,一万英镑根本算不上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