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2/4页)

“这里就是他的故乡。”莫利女士反驳道。此刻,我多么需要她站在我这边,可她抽着我的烟,开始还击我。“他留在这里,是因为他的人民也在这里。在这里,他也能和他的人民一道工作,也能为他们做事。难道你不明白这点吗?难道这里现在不也是你的家吗?”

桑尼将手放在她的手臂上,说道:“索菲亚。”见此情形,我如鲠在喉,可又吞咽不下。“不要为我辩护。他说得对。”我说得对?之前可从没听他说过这种话。我该因此高兴才是,但我看到一个越来越明确无误的事实:如今,莫利女士心里只有桑尼,我几乎说什么都无法使她回心转意。桑尼一口气喝下杯里余下的伏特加,说道:“我在这个国家生活了十四年。再过几年,在这里生活的时间与在越南生活的时间一样长。我从没想过会这样。我来这里,和你一样,就是学习。在机场告别父母时说的话记忆犹新,我承诺一定学成回去、报效国家。我要获得美国大学学位,获得这个世界所能提供的最好教育,用学到的知识帮助我的人民摆脱美国人的奴役。我当时就这么想。”

他将杯子递向莫利女士,她往杯中倒了双份伏特加。小抿一口后,他将目光投向莫利女士与我之间的什么地方,继续道:“事实是,虽然非我所愿,可与完全不同的民族一起生活,又想不被他们改变,不可能。”他摇动杯中伏特加,酒水打着旋,猛地自惩似的一口喝了下去。“结果是,有时候我感觉有点不像自己。”他说道,“我承认,我胆小怕死,虚伪软弱,死要面子。我承认,你比我更像个男人。我不赞同你的政治主张,甚至鄙视它们,但你本可留在美国,却选择回到越南,为信仰而战,为人民而战。我敬佩你。”

我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我竟使他坦白种种失败,缴械投降。赢得一场与桑尼的辩论,在大学期间我可从未做到。既然我赢了,为什么莫利女士还紧扣他的手,而且还柔声细语宽慰他呢?“别难过。”她安慰道,“我完全理解你的心情。别难过了,好吗?”哦,我得再喝一杯伏特加酒。“瞧瞧我,桑尼。”莫利女士继续道,“我又是什么人呢?一个白种男人的秘书。他叫我蝴蝶小姐(2),还以为恭维我呢。我抗议过吗?叱责过他吗?没有。我不是照旧微笑,什么不说,打我的字。我没比你强哪去,桑尼。”两人竟当我不存在似的脉脉对视。我给自己、他俩的杯子又添满酒。不过,只有我狠狠喝了一大口。真实的我心底说道:“我爱你呀,莫利女士。”他俩自然没听到我心语,听到的只有演戏的我说的话:“只要想战斗,哪时都不晚,对吧,莫利女士?”

我的话将俩人从魔怔中唤醒过来。桑尼又将目光投向我。他刚用心计,借力打力,反倒使我落了下风。搁在大学时,他准因此洋洋自得,但此刻没丝毫这种表现。“你说得对,只要想战斗,哪时都不晚。”尽管喝了葡萄酒、伏特加酒,他依然清醒,说道,“对极了,我的朋友。”“是呀。”莫利女士附和道。她发这两音时,柔声细气,直勾勾盯着桑尼,表现出我从没见过的如饥似渴,本可干脆利落地说“是”,却特意加了“呀”。我明白了,我与她的关系从此彻底了断。我赢了与桑尼的辩论,但和大学时一样,桑尼以某种方式赢得了听众。

将军也认为,只要想战斗,哪时都不晚。我在给巴黎姑妈的信中报告了他这个观点。他为新近组成的军队找到可训练演习的地方,在距洛杉矶很远的东边,离一处僻远的印第安人保留地(3)很近,位于群山之间。地势狭长,人迹罕至,阳光充足。周末,约两百个男人自驾,驶过公路、穿越荒郊野地,到达选定的低矮灌木丛生的集合地,以前黑社会可能在这儿埋过受害者。这样的聚集,不算奇怪。接下来的场面,在惧怕外族人的当地居民眼里,真是奇怪哩:一群外形迥异的人,着迷彩服,排兵布阵,演练各种奇怪动作。他们不定将我们想象成邪恶亚洲人进攻美国本土的先头部队,扫荡金州(4)的黄祸,复活的梦魇般的酷明(5)麾下。他们的想象当然离谱。事实是,将军手下这批男人,在为进攻我们现在共产主义的祖国而准备,在这个过程中一步步变成新美国人。毕竟,挥舞着枪、愿为自由与独立献出生命,这才是典型的美国作派。前提是,不能剥夺他人的自由与独立。

“两百名精英。”将军曾如此称呼这些男人。他是在餐馆说这话的。他在餐巾上为我勾勒了这支小而精的军队结构。我过后将餐巾藏在口袋里,寄给了巴黎姑妈。按结构图,这支军队包括一个卫戍排,三个步枪排,一个尚未配备重武器的重武器排。“重武器不是问题。”将军说道,“东南亚多的是,到那就能搞到。我们在这里要做的是,帮助他们重整纪律,强壮身体,做足心理准备,找回军队的感觉,让他们看到未来。”他在餐巾上写下各排排长姓名,他的参谋姓名,边写边介绍谁曾是某某旅代理旅长、谁曾是某某师某某营营长等。所有这些情报,我花大气力用密信点滴不落报告了巴黎姑妈,转述了将军说的话:这些男人,哪怕低至列兵,均经验丰富。“在越南时,他们都打过仗。”将军说道,“全都志愿参加我的行动。我没召集所有人,而是先召集前手下。他们联系信得过的人,这些人将来就是军士。军士招募士兵。组建这么一支核心队伍,前后一年多。现在一切就绪,可进行体能锻炼、军事训练、实兵演练了。他们须再次成为战斗队。明白吗?上尉。”

“永远明白,将军。”这便是我又穿上军装的来龙去脉。我不作步兵操练,而是负责记录。此刻,约两百个男人,像印度人趺坐在泥地上。将军站在他们面前。我拿着相机,站在他们后面。和他们一样,将军穿着从陆军用品商店买来的作战迷彩服。迷彩服经夫人裁改,倒也合身。将军一身戎装,不再是卖酒开餐馆整日苦脸的小老板,不再是收银台后收钱找零盘算如何过日的小资产阶级。军装,红色贝雷帽,擦得锃亮的作战靴,领口上的将星,衣袖上的空降兵标识,这一切让将军恢复了南越时的凛凛威风。我的军装呢,是用布裁剪的“盔甲”。子弹和刀能轻而易举射穿、刺破它,不过比起平日穿的平民衣服,它让我多了几分安全感。在场所有其他男人的感觉想必相同:做不到刀枪不入,至少心里上了道护命符,踏实了许多。

我从不同角度拍了这些男人。他们流亡美国后,一切变了。他们因此落到卑贱田地。他们一身工装,或清洁餐桌,或端茶送菜,或护理园林,或做农场帮工,或帮人捕鱼,或干苦力,或看家、守院、伺候人,或无所事事,或打零工。潦倒落魄,活脱脱的破落户。无论在哪,他们都融入背景,被视为“一群人”而非“一个人”。然而,此刻,个个戎装,贝雷帽盖住了蓬乱的头发,谁能无视他们?他们不再像难民营时腰弯背驼,而是挺拔笔直;不再趿拉着跟已磨没的廉价鞋,而是雄赳赳列队行进。他们重振雄风。他们做回了男人。将军就这么称呼他们。“男人们。”他说道,“男人们!人民需要我们。”我离他很远,他似乎没刻意提高音量,但是洪亮。每个字,我听得清清楚楚。“人民需要希望,需要领头人。”将军继续道,“你们就是领头人。你们将让他们看到,一旦勇敢站起来、拿起武器、不惜生命,会有怎样的未来。”我仔细观察这些男人,看是否有人听到牺牲两字,会有所蹙怖。但是,没有一个皱下眉头。军装和集体,这两样东西具有神奇力量。过去,他们每日伺候他人,压根不会思考牺牲两字。不像此刻,他们头顶烈日,随时愿意牺牲自己。“男人们。”将军慷慨激昂,“男人们!人民在呼唤自由!共产分子承诺给自由给独立,但他们兑现了什么?穷困,奴役。他们出卖了越南人民。真正的革命不会出卖人民。即便在此,我们仍心系人民。我们要打回去,解放本该享有却被剥夺了自由的人民。革命为了人民,革命来自人民,革命得助于人民。这,就是我们的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