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艾米的大脑(第11/12页)
“他开始用一种完全不是他自己的风格写作,”她曾这么告诉过我。“以前,他把能省略的文字尽量省略掉。而现在,他把能增加的文字尽量加进去。他认为,以前那种简洁的风格成为了他的绊脚石,然而他又很讨厌他现在的写作风格。他说,‘这样写很无聊。简直长得漫无边际。既没有风格,也没有结构。’我说,‘这种东西你不能强求的。到时候它自己会成形的。’‘什么时候?等我要死的时候吗?’他的口气如此苦涩,又如此刻薄——他完全变了,不论是作为一个作家还是作为一个男人。可他必须赋予他剧变的生活以某些意义,于是他开始写小说,一连几个礼拜都埋头苦干,然后说:‘我永远也不能让它出版。没有人想看我写的这种东西。即使没有它,我的孩子也已经够恨我的了。’我一直都很明白,他后悔和我私奔。因为我,霍普把他赶出门去。因为我,他的孩子和他形同陌路。我根本就不该留下来的。然而眼看着我长久以来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你叫我怎么割舍得下?他甚至叫我走。可我不能。他一个人是怎么也活不下去的。不过他还是没能逃脱死神的怀抱。”
在我走到门口准备告辞的时候,艾米对我发出了恳求,这就是那天晚上的高潮部分。在此之前,我问她要了一个信封,一个寄信的信封。我把身上所有的现钞都塞了进去,只留下了回宾馆所需的出租车钱。我想这种方式对她来说比较容易接受一点。我把信封递给她,说道:“拿着。过几天我再给你寄一张支票。你拿去兑现就好了。”我在信封的正面写下了我在伯克希尔山的地址和电话号码。“我不知道该拿克里曼怎么办,可我能在经济上帮助你,我也很愿意这么做。曼尼·洛诺夫在我还只是个出过几篇短篇小说的无名小卒的时候待我不薄。那封欢迎我去他家的邀请信要比这信封里的东西有价值一千倍。”
我并没有遭到料想中的拒绝,她只是伸出手来,把信封接了过去,然后,她终于忍不住流出了眼泪。“内森,”她说,“你就不能为洛诺夫写传记吗?”
“哦,艾米,我会无从着手的。我是个写小说的,不是写传记的料。”
“难道那个糟糕透顶的克里曼就是写传记的料吗?他只是个滥竽充数的。他会把所有人和所有事都糟蹋完的,他会用捏造来取代事实。他想要毁掉曼尼为人正直的名声——他甚至意图也不在此。他就是想那么干——暴露作家的隐私,让公众来对其指责。用写实的风格虚构出他的每一件罪行。破坏别人的名誉就是这些无名鼠辈们争名逐利的手段。做人的价值、义务、操守和准则其实只是一种掩护,只是隐藏住底层的淤泥的一种伪装。是不是因为罪行具有巨大无比的力量才使得我们对它如此着迷呢?是不是血肉之躯的人注定有某种虚伪呢?哦,内森,我得了该死的肿瘤,所以我的判断力发生了问题。我以为他是个好人,即使说是因为肿瘤也无法原谅我对他的轻信。如今我无法摆脱他了。曼尼也摆脱不了他了。曾经在E.I.洛诺夫的世界里存在着的自由与奇特的想象将一去不返——一切都会被摆在乱伦的聚光灯下接受审查。他会带着这种偏见去处理曼尼的每一本书、他写下的每一个了不起的字,那样就没人会对真实的曼尼有丝毫的了解,不会了解他的写作有多么辛苦,有多么一丝不苟,不会了解他的追求与抱负。他会把一个正直、负责、对自己的错具有高度反省意识的作家,除了呕心沥血创造出不朽的作品外别无所求的一个作家,塑造成一个卑鄙小人。那就将是曼尼在这个世界上获得的全部成就——人们唯一能够记住的将是罩在他身上的这块破烂!他将遭人唾弃!因为那个,一切都将被摧毁!”
“那个”,是指乱伦。
“要我再多待一会吗?”我问。“我可以再和你谈谈吗?”然后,我们回到了她的书房。她在书桌前坐下,随即说出一句让我瞠目结舌的话——如今她不会为此再流一滴眼泪了——“曼尼和他的姐姐确实有乱伦的恋情。”
“持续了多久?”
“三年。”
“他们是如何隐瞒住三年的?”
“我不知道。也许是情人的狡猾吧。也许是运气。隐瞒恋情与偷情同样刺激。这样的恋情里没有丝毫折磨的成分。我也爱上了他——她为什么不可以呢?我是他的学生,年龄比他小一半还多——他接受了我。所以,他也接受了她。”
原来这就是他的小说主题,因为那是个不可以写出来的禁忌,所以他会说永远也不能让它出版。自从他与霍普结婚以来,艾米告诉我说,他从没对任何人提起过他有一个姐姐,对他们之间那段不合法的青春期的私情更是只字不提。在他家的一个朋友发觉了他们的私情后,这个丑闻就在罗克斯伯里(22)一带传开了。弗里达被他们的父母带到更道德更纯洁也更荒凉的犹太复国运动下的巴勒斯坦去开始新生活。曼尼被认为是有罪的一方,人们谴责他是个魔鬼,勾引了他的姐姐,给家族蒙上了耻辱。于是他被这个家清除在外了——在十七岁的年纪便被一个人留在波士顿自谋出路。如果他维持与霍普的婚姻生活,他就会一直写他那出色的、简洁的短篇小说,永远也不会去和暴露隐秘的耻辱沾边。“不过,当他因和一个年轻的姑娘同居而再次遭到家庭的唾弃时,”艾米解释说,“当混乱再次打乱曼尼的生活准则时,他的一切都破灭了。他一个人被遗弃在波士顿时才十七岁,身无分文,一个被诅咒的人。然而,尽管这样的遗弃极其冷酷,他还是坚强地活了下来,并通过努力证明了自己不是一个该遭受诅咒的人。可第二次,是他自己放弃了他的家人,而他已是年过半百之人,想要从头再来已不可能。”
“得了,这些是他写下来的他十七岁时的情形,”我对她说,“而不是他亲口告诉你的他十七岁时的情形。”
我的断言令她慌了起来。“我为什么要对你撒谎呢?”
“我只是怀疑你陷入了困惑的陷阱。你是在告诉我他亲口告诉了你这些,并且在他开始写那本书之前你就知道了,是吗?”
“在那本书开始要把他逼疯的时候我才知道的。不对,我以前从来也不知道。在他的生活圈子里也没有一个人知道。”
“那么,我就不明白了,他为什么要告诉你,他为什么不这么对你说,‘它要把我逼疯,是因为我无法很好地理解它。它要把我逼疯,是因为我强迫自己去想象我无法想象的东西。’他想要胜任一件他无法完成的任务。他想象的并不是他实际做下的事,而是他永远也不可能做的事。这样的作家并非只有他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