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的大脑(第5/6页)

他:哈代的哪些书?

她:我记得我看了《德伯家的苔丝》。我记得……还有一本叫什么来着?很有趣的那本。不是《无名的裘德》。究竟叫什么呢?

他:那本书里面是否有个红土商人?不会是《远离尘嚣》吧?

她:对呀,就是《远离尘嚣》。

他:还有一本书里也出现过这个红土商人。那本书叫什么来着?主角是个女的,是个悲剧的女性。哦,我的记忆力。(可是,她没有听到他的这句抱怨。她正热衷于回忆着她的十四岁。而且回忆起来不费吹灰之力)

她:是《呼啸山庄》。我喜欢《呼啸山庄》。读那本书的时候我年纪还要再小一点,大概十二三岁。我是在看了《简·爱》之后才知道那本书的。

他:真了不起。

她:(轻轻地打了个哈欠,感觉已与他很熟了)你是在给我面试工作吗?

他:是的,我是在给你面试工作。

她:什么工作?

他:这个工作就是离开仰慕你的丈夫,去和一个你能对着他大声朗读的男人一同生活。

她:呃——你一定是疯了。

他:是的,可那又怎么样呢?我疯狂地想要待在这里。我疯狂地想要待在纽约。我来纽约就是因为我疯了。我坐在这里和你说话也是因为我疯了。我昨天离不开你,今天也一样,所以我要面试你,要给你一份离开你的小丈夫、去和一个七十一岁的老头过一种幽灵般的生活的工作。让我们继续面试。跟我谈谈你的男人们。

她:(现在柔和下来,几乎处于一种神思恍惚的状态)你想知道些什么?

他:(尽量柔声细语地)我想要死于嫉妒。告诉我你拥有过的每一个男人。你已经告诉过我那个杜兰网球队的小伙子,你说在你十四岁的那年夏天这个家伙把他的鸡巴插到你的喉咙深处,然后你就吐了他一身。尽管这样的话题叫人难以消化,但我还想听更多。是啊,再多说点。把一切都告诉我。

她:好吧,先说说我的初恋。我的第一个情人。他是我的老师。高中老师。那是在我高二的时候。他当时二十四岁。他是个——他引诱了我。

他:你当时多大呢?

她:那是在三年后。我十七。

他:十四到十七之间没有内容要汇报吗?

她:有啊,不过都是些进一步的青春期的性灾难。

他:都是灾难吗?就没有一次觉得有劲吗?

她:有几次蛮有劲的。有一次,在庄严肃穆的休斯顿乡村俱乐部里,有个成年人撩起我的T恤衫亲了我的奶头,真有劲哦。我当时被吓得目瞪口呆。这件事我谁也没告诉。我等他回来,再来亲亲我。可他自己也一定吓坏了,因为我接下来见到他的时候,他表现得就好像我们之间啥也没发生过。他是我大姐的一个朋友。三十刚出头。而且,他刚与我姐姐的一个最漂亮的女友订了婚。我哭了个昏天黑地。我以为他不回来是因为我有什么地方不对头。

他:你那时多大?

她:那还要早一点。我十三。

他:接着说。说说你的那位老师。

她:他是个完全我行我素的人。他不想吸引住任何人。(笑)不过那时,他不是高中学生。他是个成年人。所以对我来说,他很有些吸引力。

他:对你而言,他是个岁数很大的人,对吧?告诉我,十七岁的姑娘感觉到的二十四岁的小伙子的那种老,是否比三十岁的女人感觉到七十一岁的老头的那种老更老呢?十三岁的姑娘感觉到的三十岁的男人的那种老,是否比三十岁的女人感觉到七十一岁的老头的那种老更老呢?我们早晚都要碰到此类问题的。

她:(长长的停顿)是的,我觉得那个老师很老很老。他是缅因人。缅因州对我来说简直是异国他乡。似乎很有异国情调的。他不是得克萨斯人,他也没有钱。所以他要做这个工作。他一直致力于教书工作。大学毕业后他已经参加过两年“为美国而教”(15)的活动。参加这种活动是没有一分钱进账的。

他:什么叫“为美国而教”?

她:哦,天哪,你真是个老古董。那是一项志愿者活动,内容是大学毕业生自愿地去美国最缺乏教育资源的学校服务两年,去教所谓的“特权阶层以下的人”(16)——

他:“特权阶层以下的人”这个字眼叫你心烦了。

她:(开怀大笑)我不喜欢这个字眼。

他:为什么?

她:呃,这个字眼有什么意义呢?特权阶层以下的人。你要么是有特权的人,要么是没特权的人。如果你处在特权阶层以下,那就代表你没特权。特权这个词本身就已表示凌驾在贫穷之上了。我讨厌这个字眼。

他:你自己就是个很有特权的人。人家甚至可能认为你这个人特权过剩呢。

她:好吧。你这么说是为了惩罚我不是像露意莎·梅·奥尔科特那样的人吗?是为了惩罚我在十四岁的时候为一个年轻的网球手口交呢,还是在我十三岁的时候有个男人亲了我的奶头而让我觉得兴奋呢?

他:我不过是在问你是否是那个理由使你觉得这个字眼不正常。

她:我只是觉得这个用法是错的。错误的英语用法。就像“满怀希望地”。

他:你真是让我爱得死去活来。我对你又是爱来又是恨。

她:因为我告诉了你我的初恋吗?你想要爱我爱到死去活来吗?

他:是的。

她:这是个很好的开始。总之,那就是“为美国而教”的意思——一个类似于和平队(17)的国内组织。他参加了这项活动,这个年轻的理想主义者。不过他也需要还清一些大学里的贷款,而他又不想放弃教书,不想改行从事金融业,于是他选择了到休斯顿的一家贵族学校去教书,因为那里的收入相当可观。他在那里一门心思教书——与那里的社交圈子全无瓜葛。他对此不感兴趣。实际上,他对此还相当厌恶。在学校的停车场里,有学生开来上学用的宝马,有教职员工开的小汽车,本田之类的,还有一辆是他的车——一辆已经行驶了十二年的到处都是斑斑锈迹的车,挂着缅因州牌照,后门是靠拉一根绳子来关住的,因为把手已不知去向。如此彻底的特立独行,这样的人我以前从未碰到过。他对金凯德的等级制度毫不在乎。他是我的历史老师。我们班是学校里唯一一个有时事讨论小组的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