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第3/24页)

在学校里,他被认为非常聪明。他学习功课比其余的学生都要快。但他从未习惯于用嘴说话。这对他来说很别扭,觉得自己的舌头在嘴里就像一条鲸鱼。如果用嘴巴与人交谈,从对方脸上茫然的表情中,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想必就像动物的声音,或者自己的言语中有某种令人讨厌的东西。对他来说,努力用嘴说话是痛苦的,但他的双手随时都能说出他想说的话。二十二岁那年,他从芝加哥来到这个南方小镇,马上就遇到了安东尼帕罗斯。打那以后,他再也没用嘴说过话,因为与他的这位朋友在一起,他无需动嘴。

除了与安东尼帕罗斯一起度过的这十年时光,其余的似乎都不真实。半梦半醒之间,他非常真切地看到了自己的朋友,醒来之后,一种锥心的孤独感油然而生。偶尔,他会收拾一箱子东西寄给安东尼帕罗斯,但从未收到任何回复。几个月的日子就在这样的空茫和梦幻中度过。

春天,辛格身上发生了变化。他无法入睡,身体焦躁不安。每到夜里,他会在房间里单调地走来走去,无法消除一种新的活力感。就算能休息片刻,也只是在黎明之前的那几个小时——那时候,他会昏昏沉沉地陷入沉睡中,直至早晨的光线像一把弯刀,突然刺入他睁开的眼睑里。

他开始在镇上到处瞎逛,以此打发夜晚的时光。他再也不能站立在安东尼帕罗斯住过的房间里,于是便在离镇中心不远的一幢死气沉沉的公寓里租了一个新的住处。

他在两个街区之外的一家餐馆里吃饭。这家餐馆位于那条长长的主街尽头,名叫“纽约咖啡馆”。第一天,他快速扫视了一眼菜单,然后写了一张便条,交给餐馆老板。

每天早餐我要一个鸡蛋、一片烤面包和一杯咖啡——0.15元

午餐我要汤(随便哪种汤)、一份三明治和一杯牛奶——0.25元

晚餐请给我三份蔬菜(随便哪种,卷心菜除外),鱼或肉,再加一杯啤酒——0.35元

谢谢。

老板看过便条,警惕而得体地瞥了他一眼。老板是个硬朗的男人,中等身高,胡子深黑浓密,以至于脸的下部看上去仿佛是用铁塑成的。他通常站在角落里,靠着收银台,两臂交叉放在胸前,静静地观察着周围发生的一切。辛格逐渐熟悉了这个人的脸,因为他一日三餐都在这家店里吃。

每天夜里,哑巴都要在街上独自行走几个小时。有时候,夜晚很冷,三月的寒风凛冽而潮湿,雨下得很大。但对他来说,这无关紧要。他的步态焦虑不安,双手总是紧紧地塞进裤兜里。日子就这样一周周地过去,天气变得暖和而沉闷。焦虑逐渐让位于疲惫,他的身上看上去有一种深沉的平静。他的脸上开始显露出一种若有所思的平和,我们经常可以在那些非常悲伤或非常聪明的人的脸上看到这种平和。但他依然在小镇的大街小巷瞎逛,总是沉默不语,形单影只。

2

初夏一个漆黑而闷热的夜晚,比夫·布兰农站在“纽约咖啡馆”收银台的后面。时值午夜十二点。外面,街灯已经熄灭,这样一来,咖啡馆里透出的灯光在人行道上形成了一个清晰的黄色长方块。街上空无一人,但咖啡馆内有几个顾客,正在喝着啤酒、桑塔·露琪亚葡萄酒或威士忌。比夫无动于衷地等待着,胳膊肘搁在柜台上,大拇指按压着他那长鼻子的鼻尖。他目不转睛,尤其注视着一个穿着工装裤的矮胖男人,此人已经喝醉了,很狂暴。他的目光时不时地扫过坐在中间一张桌子旁的哑巴,或者柜台前面的另外几个顾客。但他的目光总是会转回到那个穿工装裤的醉汉身上。夜越来越深,比夫继续在柜台后面安静地等待着。终于,他最后一次巡视餐馆,然后走向通到楼上的后门。

他安静地走进了楼梯顶部的房间。房内很暗,他小心翼翼地走着。走了几步之后,他的脚趾碰到了什么硬东西,他蹲下身,摸到了地板上一个手提箱的把手。他在房间里只待了几秒钟,正当他准备离去时,灯亮了。

艾丽斯在那张被弄得乱七八糟的床上坐起身来,看着他。“干吗动那个手提箱?”她问道,“你能不能把那个疯子打发走,而不用把他已经喝光的还给他?”

“醒醒吧,自己下楼去。去叫警察,让他在链子拴成串的囚犯中,被玉米面包和豌豆所腌渍。去吧,布兰农太太。”

“如果他明天还在楼下,我会这样做的。但你别动那个手提箱,它不再属于那个寄生虫了。”

“我了解寄生虫,布朗特可不是寄生虫,”比夫说,“至于我自己——我不是很了解。可我不是那种小偷。”

比夫平静地把那个手提箱放到了外面的台阶上。房间里的空气不像楼下那么又霉又热。他决定待一会儿,用冷水浇一下脸,然后再回去。

“我已经告诉你了,如果你今晚不让那小子永久性地滚蛋,我会怎么做。白天他在后屋里打瞌睡,夜里你让他白吃白喝。至今一个礼拜,他一分钱也没给。他的胡言乱语和愚蠢行为会让任何正派体面的生意彻底破产。”

“你不了解人,你也不了解真正的生意,”比夫说,“你所说的那小子十二天之前来到这里,在镇上他是个陌生人。第一周他给了我们二十元的生意。至少是二十元。”

“打那以后就赊账了,”艾丽斯说,“赊了五天账,喝得醉醺醺的,真丢人。再者说,他不过是个懒汉和怪人而已。”

“我喜欢怪人。”比夫说。

“我料想你喜欢怪人!我就知道你应当喜欢怪人,布兰农先生——因为你自己就是个怪人。”

他揉了揉他那青色的下巴,不以为意。在他们婚后生活的头十五年里,他们互称对方为比夫和艾丽斯。接下来,在一场争吵中,他们互称对方为先生和太太,打那以后,他们再也没有和好到把称呼改回去。

“我只是警告你,我明天下楼的时候,他最好是别在那里。”

比夫走进浴室,洗了一把脸之后,他盘算着还有刮胡子的时间。他的胡子又黑又密,仿佛三天没有刮。他站在镜子前,若有所思地揉了揉脸颊。他后悔刚才跟艾丽斯说话。跟她在一起,最好是默不作声。在那个女人身边总是让他变得不同于真实的自己。让他变得像她一样粗暴、狭隘和平庸。比夫的眼神冷飕飕的,目不转睛,由于眼睑那种玩世不恭的下垂而半睁半闭。他那只结满老茧的手,小拇指上戴着一个女式婚戒。他身后的门敞开着,从镜子里他可以看到艾丽斯躺在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