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一段话(第4/4页)

卡夫卡式的想象,由这种“讲究方法的速度”所唤醒,奔跑如河流,梦幻的河流,它只在一章的末尾才找到暂止。想象,一口长气,一呵而成,反映在句法的特点中:在卡夫卡的那些小说里,几乎不存在冒号(除去日常的引出对话的冒号),而且分号的存在也异常简朴。如果查一下手稿(参看关键的版本,FISCHER,1982年),人们会看到甚至句号,即使从句法规则来讲显然必要,也经常没有。文章分为很少的段落。这种削弱关节的倾向——少的段落,少的认真停顿(卡夫卡在重读手稿时,甚至经常把句号改为逗号),少的强调文章逻辑性组织的标记(冒号,分号)——在卡夫卡的风格中是实质性的;她同时是对德文“优美风格”(同时也是对所有卡夫卡被译出的语言的“优美风格”)的不断的破坏。

卡夫卡没有为《城堡》的付排作最后的编辑,人们可以,以正确的名义,假设他本来可以做这样或那样的修改,包括标点符号。因此我并不过分惊骇(也并不欣喜,显而易见)麦克斯·布洛德作为卡夫卡的第一位出版人,为使文章更易读,有时创造一个段落或加上一个分号,其实即使在布洛德这一版中,卡夫卡句法的总特点仍清晰可见,而且小说保留着它的气息。

重新回到第三章我们的那一段话吧:它比较长,有一些逗号但没有分号(在手稿中和在所有德文版中)。在维亚拉特文本中最让我不舒服的就是加上去的分号。它代表一个逻辑段的界限,一个休止,请人放低声音,做一个小的暂歇。这个休止(尽管从句法规则讲是正确的)扼住了卡夫卡的气息。戴维则把同一段话分为三部分,用两个分号。这两个分号之不适宜还因为卡夫卡在整个第三章(如果重新回到手稿)只用了一个分号。布洛德的版本中,有十三个。维亚拉特达到三十一。洛德拉瑞二十八,外加三个分号。

印刷格式的形象

卡夫卡的行文,长而令人陶醉的飞行,您在文章的印刷格式形象中就看到了。经常是数页中只有一个段落,“无休止的”,甚至长段的对话也被关闭在其中。在卡夫卡的手稿中,第三章仅仅被分为两个长段。布洛德的版本中有五段。维亚拉特的翻译中,有九十段。洛德拉瑞的译本中,九十五段。在法国,人们给卡夫卡的小说强加了一种不是它们自己的关节:段落多了许多,因而短了许多,貌似一种更逻辑、更合理的文章组识,它使文章戏剧化,将对话中所有的对白明确分开。

在任何别的语言的译文中,就我所知,人们都没有改变卡夫卡行文的原来的关节。为什么法文的译者(所有人,一致地)这样做?肯定他们应当对此有一个理由。“七星”出版社的卡夫卡小说包括五百多页的注释。可是,我在其中没有找到一句提出这一理由的话。

最后,关于小与大字体的看法

卡夫卡强调让他的书用很大的字体印出。今天人们讲起这一点,大都带着面对大人物的任性所报以的微笑式的宽容。然而,这其中没有任何可以微笑的东西:卡夫卡的愿望是有道理的,合逻辑的,认真的,与他的审美观相联系,或者,更具体地讲,与他结构文章的方法相联系。

把自己的文章分为许多小段落的作者不会去这么强调大字体:一页关节设置丰富的文字可以让人相当容易地去读。

反之,一篇在一个无休止的段落中流去的文字却很不易读。眼睛找不到什么地方停止,休息,字行很容易“自己丢掉”。这样一篇文字,为了读起来有快乐(也就是说没有眼睛的疲劳),要求相对大的字,使得阅读自在,并可以在任何时候停下来去品味句子的美。

我瞧着德文袖珍版的《城堡》;一个“无穷尽段落”的三十九行可怜地紧缩在小小的一页上:这是没法读的;或者仅仅可以作为信息来读;或作为文件;无论如何不可作为一篇目的在于审美认识的文字。在附录部分,四十多页中:所有卡夫卡在他的手稿中取消的部分。人们嘲笑卡夫卡要看见自己的文字用大字体印出的意愿(其理由却是完全有道理的);人们重新拾回他已经决定(为了完全有道理的审美的原因)取消的句子。这种对于作者审美意愿的漠然无视,反映的是卡夫卡作品在其死后命运的全部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