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哈克(第7/27页)
吐温影响最为深远的异端行为就是在文学上宣布了从过往所有形式的——甚至那些他敬仰的——虚构作品中独立。在他的大部分作品中——但最多的是在《哈克贝利·费恩》中——他都在设法赋予这个混血儿形体和声音,这个混血儿不只是游弋于社会边缘,在文学范畴中,它也没有位置。恰是这一点,注定了哈克似乎永远无法彻底讲清自己的故事,也恰是因为这一点,其他人——其实讲得更不清楚——才不断地将自己的故事强加给他,改造着哈克,限制着吉姆。不像我们现代的“混混”那样擅长自我推销,哈克和吉姆之所以可以代表他们的民族,是因为他们是最没人代表的。
[48]萨勒姆的女巫,17世纪末美国小镇萨勒姆发生的迫害活动。许多人借铲除女巫的名义残杀异己。相关文学作品有阿瑟·米勒的《萨勒姆的女巫》和詹姆斯·莫罗的《最后的猎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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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菲利普收藏馆的咖啡店心焦地等着法拉,这里是我的藏身地之一,我在这里工作,也在工作间隙奖励自己在博物馆里四处游逛,细细看我最爱的画作。我画出了一段可以引用的吐温文章中的话,而我知道这不仅会成为关于吐温那一章的中心,而且会成为整本书的中心。在完成了一本书并把初稿交给出版商之后,我进入了一种具有欺骗性的彻底解放的阶段。我已经开始构思和讨论新书的主题,也开始计划下学期的课程,这门课会以《哈克贝利·费恩》开头。我始终觉得,我正极其接近一项新发现,但是还没有完全到达那个点。我希望跟法拉说说话会让我把事情厘清楚。
法拉到的时候,我们点了喝的,并找了张位于邓肯·菲利普和他妻子的画像下的桌子坐下,我把“哈克”这一章的大纲推过去给她:“读他的故事,我们慢慢地发现了三件事情:(1)哈克的各种奇遇就如爱德华·霍珀的画,是孤独感这一主题的各种变奏。(2)这些奇遇,尽管满是诙谐幽默,却并不是一个年少躁动的男孩找乐子、找消遣的故事,也不是一个19世纪版本的霍尔顿·考尔菲德[49]叛离卑鄙的成人世界的故事,而是一个孤独的男孩奔向自己人生的故事。(3)整个故事是围绕着一个主题形成,这个主题在马克·吐温1895年的一篇笔记中得到了最好的阐释,他在其中将《哈克贝利·费恩》描述成‘一本让健全的心灵和残缺的良心互生冲突、而良心败北了的书’。”
我激动得像个小孩,几乎想要说:“这是不是特别酷?!”
我觉得我发现了其中的奥秘,哈克的反叛、个性和品行的来源。吐温最伟大的贡献之一,就是将道德的所在,从良心转移到心灵中,从公共道德观和权威观念转移到个人经历的选择。我不可避免地向法拉提议,我要将书的副标题拟为“在健全的心灵与残缺的良心之间”。正如所有伟大的小说家一样,对吐温来说,真实世界就是一滩等待被塑造成型的泥土。虚构与现实之间,有的是一种共谋,而非冲突,这种共谋的作用,就像一剂解药之于我们的谎言、空想和幻觉,而这些,是监视着我们的良心所施于我们的。对我来说,这是用以反驳那些认为小说可有可无的人的最佳论点。
法拉觉得这个想法很有趣,但她不同意这个副标题。“太学术啦,”她说,“我的意思是太抽象了。”基本上这也是我真正的编辑给我的反应。
后来,我带法拉走进一间主要展出非裔美国画家作品的展室。我想让她看雅各布·劳伦斯(Jacob Lawrence)画的那一系列作品,它们描绘的是两次大战期间非裔美国人从乡土的南方向城市化的北方移民的过程。劳伦斯曾说:“对于我,移民意味着运动。有冲突,也有斗争。但斗争的,是一种力量,甚至美好。”
[49]《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主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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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利·费恩》是我1979年回到伊朗接受德黑兰大学英语语言与文学系的教职后,教的第一本书。所以,当领袖们谴责美国作为一个帝国主义撒旦在蛊惑人心的时候,我发觉自己在奋力地通过小说这一扇窗户,向我惶惑不安的学生解释复杂多样又矛盾对立的美国。我开始相信,美国的小说既是它的道德守护者,同时也是它的最佳批评者。在伊朗的那些日子,革命席卷了城市和校园,即便在自己的家里,你也很容易觉得自己像个孤儿,而我的大部分学生就可以立即和两个无家可归的难民——哈克和吉姆——联系起来。极权主义思维会做出的第一件事就是剥夺公民的身份认同感,重写过去来适应它的目标,重写历史来服务它的目的。我的学生们已然懂得,哈克的抗争需要勇气,与其他人反其道而行并不总是件容易的事,无论其他人在做的事情看似在道德上有多么不堪。这门课程,被简单地称为“研究”,对它的描述与这个课题一样模棱两可,它是一门宽泛的大学课程,设置目的就是让学生:做研究。有人告诉我,我应该教学生研究论文写作的各个阶段。“你为何不选择一本典型的美国小说?”英语系主任向我推荐说,“美国人目前正时兴这样。”他自己是个海明威迷,也是个特别受学生“欢迎”的赶流行的老师——自然是因为一些非正常原因,看看几乎每天都有的反对美帝国主义者及其国内走狗的电话和示威就知道了。这段对话后只过了三个月,除了我和他这样的怪人,就没有人再以海明威或吐温去思考美国了。大家都在谈论的美国人就是在大使馆里羁押着的那几个人质,而大使馆恰巧离我们的大学不远。
在美国时,我在白宫门前示威,一边从催泪瓦斯边上跑开,一边高喊着政治口号;而此时在德黑兰,我身处一场真正的革命之中,受到真枪实弹的威胁,却发现自己待在卧室里,用研读马克·吐温来填满清早的几个小时,并思索着如何教授美的概念,怎么会这样呢?也许恰是革命时期生活的这种紧张感,这种对我们生活各方各面的极端而暴力的干涉,让我们对早一两年前可能还只是学术问题的东西变得更加敏感了。那个夜晚,我面临的困境是,怎样才能跟我的学生分享我自己曾那么多次,在读一首诗、一个剧本、一部小说时感受到的东西:那种极大的愉悦和感恩,那种因赞同激起的火花——那种被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称作“贯穿脊髓的震颤”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