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3/3页)
“当然啰,他不像奈特利先生。他没有奈特利先生那样的高雅风度和步态。他们之间的不同,我看得够清楚的。可是,奈特利先生是那么高雅的一个人呀!”
“奈特利先生的风度特别优雅,拿马丁先生跟他相比,是不公平的。奈特利先生身上表现得那么明显的绅士气派,你在一百个人当中都找不到一个。不过,他可不是你最近经常接触的唯一的绅士啊。你觉得威斯顿先生和埃尔顿先生怎么样?拿马丁先生同他们两人当中任何一个比一下看。比比他们的举止、步态、谈吐和缄默吧。你准会看出不同。”
“啊,是不同!是有很大不同。可是威斯顿先生几乎是老头儿了。威斯顿先生准有四五十岁了吧。”
“正因为如此,他的风度就更可贵。一个人年纪越老,哈丽埃特,他就越要注意自己的风度——如果他大声说话,行动粗鲁,或者举止笨拙,那就越显眼,越讨厌。在青年身上表现出来还可原谅的缺点在年纪大的人身上就可嫌了。马丁先生现在笨头笨脑、鲁莽冒失;到了威斯顿先生那个年纪,他会成个什么样子啊?”
“这倒的确很难说!”哈丽埃特相当严肃地说。
“不过,可以猜得到。他将成为一个十足的粗壮庸俗的庄稼汉——完全不修边幅,一心想着利润和亏损,其他什么也不考虑。”
“他真会这样吗?那可太糟了。”
“他忘了去找你推荐的书,这就说明他已经完全埋在生意堆里了。他满脑子想着市场,其他什么也想不到了——对一个家业正在日趋兴旺的人来说,那是不足为奇的。他跟书有什么关系呢?我不怀疑,他家业是会兴旺的,到时候他会成为一个大富翁——我们不必为他的无知无识和粗野无礼烦恼。”
“我奇怪,他怎么会把那本书忘了,”哈丽埃特只是这样说了一句,说的时候,真的有点儿不高兴了,爱玛认为最好不去理会她这种心情。所以,她沉默了一会儿。后来她又开口说:
“就某个方面来说,埃尔顿先生的风度也许要比奈特利先生和威斯顿先生的还要好一些。他更加文雅。拿他作楷模也更加妥当。威斯顿先生直率、急躁,几乎可以说有点生硬,这在他身上表现出来,大家倒也还喜欢,因为他脾气很好——可是这却不能模仿。奈特利先生那种爽直、果断、威严的态度也是如此——尽管对他来说是非常合适的;他的体态、他的面貌和他在生活中所处的地位似乎都允许他这样;不过,要是哪个年轻人要去学他的样,那就会叫人无法忍受了。相反,我想,推荐埃尔顿先生作为年轻人的榜样,也许非常妥当。埃尔顿先生脾气和善、生性愉快、待人亲切,而且举止文雅。我觉得他最近似乎变得特别文雅。我不知道他是否有意用特别的温柔来讨好我们两人当中的哪一个,哈丽埃特,但是我有个印象,他的态度比以前更加温柔了。如果他有什么意图的话,那准是想博得你的好感。那天他谈起你的时候说的话,我不是已经告诉过你了?”
于是她又把自己从埃尔顿先生那里引出来的热烈赞扬重复了一遍,而且夸奖他说得对;哈丽埃特红着脸微笑着,说她一直认为埃尔顿先生很和蔼可亲。
爱玛正是选中了埃尔顿先生,要拿他来把那个年轻庄稼汉从哈丽埃特脑子里赶出去。她想,这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而且她多出些力撮合这门亲事,显然是合人心意的,理所当然的,也是可能办成功的。她担心别人也都想到和预料他们会结合。然而,她打这个主意却比任何人都早,她在哈丽埃特第一次来到哈特菲尔德的那个晚上,就想到了这个主意。她越考虑越感到必须得赶紧办。埃尔顿先生的处境是最合适不过的,本人是个地地道道的绅士,没有什么低三下四的亲戚;同时,他那种人家的人也不会反对哈丽埃特那可疑的出身。他可以给她一个舒适的家庭,而且爱玛还猜想他有一笔尽够他们两人用的收入。虽说海伯利教区并不算大,大家都知道他自己有一些财产。她很敬重他,认为他是个性情温和、心地善良,又值得尊敬的青年,而且也很懂得人情世故。
他呢,也认为哈丽埃特是个美丽的姑娘,对于这一点,她已经很满意了,她相信,这一点再加上经常在哈特菲尔德会面,在他那方面可说是已经有了足够的基础了。而在哈丽埃特这方面,毫无疑问,想到自己被他看中,这个想法是会产生一般常有的那种分量和效果的。他确实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年轻人,任何一个不太挑剔的女人都会喜欢他的。大家认为他长得俊俏非凡;他的人品受到普遍的赞美,虽然她并不赞美,因为他相貌中并不具备她认为不可缺少的高雅;可是那个姑娘既然会因为罗伯特·马丁骑马到乡下各处去给她找胡桃而感到满意,那就一定会被埃尔顿先生的爱慕所征服。
[1] 指室内凸窗处的座位。
[2] 1789年出版的一本流行的文集。
[3] 英国作家哥尔斯密(1730—1774)写的小说。初版于1766年出版。
[4] 英国作家雷德克利夫夫人(1764—1823)写的小说。
[5] 英国作家罗奇(约1764—1845)于1798年出版的一部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