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人称,现在时(第2/7页)

“他们?”

他眨眨眼。“教会。”

啊。教会。对特雷莎来说,这个词语承载了太多,早在几个月前我就已放弃厘清其中的情感与内涵了。他说的教会是那栋达文波特基督教堂的红砖建筑,束束阳光射入一排排彩釉玻璃窗,灰尘飞舞,高高的窗户塑成墓碑的形状。教会既是上帝又是圣灵(却不包括耶稣——他是分开的,是个体,我不清楚为什么),不过,大多数情况下教会是指其会众,数十、上百人早在她出生前就知道了她的存在。他们爱她,时刻关注她,对她踏出的每一步都会作出评价。简直就像有一百个保护欲过强的父母。

我差点笑了出来。“教会觉得特雷莎是野丫头?”

他狠狠瞪我一眼,不知道是因为我轻慢了教会,还是因为我一直提他女儿的名字。“当然没有,只是你让太多人担心了。”他的声音保持着一本正经的语调,或许他女儿一听这声音就心里发虚。“知道吗,教会每周都为你祈祷。”

“是吗?”以我对特雷莎的了解程度,我敢肯定这会让她痛心入骨。她总是为别人祈祷,不是别人祈祷的内容。

特雷莎的父亲望着我,希望我脸上能绽现一丝羞惭,甚或几许泪滴。从知错到忏悔应该只有一小步之遥,但我很难把这当回事。

我坐到床上,把床垫压出一个深凹。真不习惯,双人床占据了房间的大部分,周围只剩几英尺空间,我该去哪里冥想呢?

“那么,”特雷莎的父亲开口了,声音缓和了些,也许是以为自己赢了,“给你一点时间换衣服吧。”他说。

他走到门口,却没有离开。我站在窗边,但能感觉到他还在原地,等待。最后,这怪怪的感觉迫使我转过身。

他正盯着地面,一只手扶着后颈。也许特雷莎能意会出他的心境,可我做不到。

“我们是想帮你,特雷莎。但有好多事我们就是弄不明白。谁给你的毒品,你为什么跟那个小子跑了,为什么会——”他的手一动,也许想做个愤怒或沮丧的手势,但又克制住了。“真的……很难理解。”

“我知道的。”我说,“我也是。”

他走时带上了门,我把熊猫往地上一推,长出一口气,仰面倒在床上。可怜的克拉斯先生。他只是想知道究竟是女儿自己不要脸,还是被逼的。

***

如果没事想吓吓自己,“我”就想象有“另一个我”正思索着“我”的存在。比几个木偶对话还蠢的事,无疑是一个木偶自言自语。

S医生说,没人了解心智的真相,人们不知道大脑怎样产生心智,也不真正了解意识。在医院时,我们几乎每天都交谈。发现我对这个话题感兴趣之后——怎么可能不感兴趣呢——他送了我几本书,我们讨论大脑的机制,讨论大脑怎样编制思维,做出决定。

“怎么解释才好呢?”一般是他发起交谈,然后尝试用打算在书中采用的比喻给我解释。我最喜欢的比喻是议会、信使与女王。

“当然,大脑并非单一的整体,”他告诉我,“它由几百万个放电细胞组成,所有细胞整合为成百上千的活性位点。心智的情形也差不多,由数十个节点组成,每个节点都在不停地大声嚷嚷,想盖过其他节点的声音。做决定时,心智里简直是喧嚷鼎沸,引发——怎么解释才好呢,你看过C-SPAN播出的英国议会实况吗?”我当然看过。在医院里,随时都有电视陪伴。“心智议会的议员们利用化学物质和电脉冲高声喊叫,直到某个意见获得了足够音量的齐声呼喊。叮!‘想法’出现,‘决定’做出了。议会立即向身体发送信号要求执行决定,同时让信使将消息传给——”

“等等,信使是谁?”

他挥挥手。“暂时不用管它。”(几周之后,在另一场讨论中,S医生解释说,信使也非单一的个体,而是边缘系统颞区产生的一大波神经活动,负责将新想法的神经图谱与现有神经图谱相协调——那时,我知道“神经图谱”也不过是对另一个极为复杂的概念或过程的比喻,这个领域深奥莫测,我永远也到不了底端。S医生说不用为此烦闷,没人能到达底端。)“信使负责将决定的内容传达给女王。”

“好吧,那女王又是谁?意识吗?”

“完全正确!就是自我本身。”

他朝我这个用功的学生爽朗一笑。S医生一谈起这些东西就忘乎所以,即使我躺在沙发上伸懒腰,故意绷开病号服的领口,他也视而不见。要是我能把两个脑半球掖进一个蕾丝文胸里该多好。

“信使呢,”他说,“负责将消息传达给陛下,告诉她议会做了什么决定。女王不需要知道任何其他的论辩,不需要了解那些被丢弃的可能性。她只需要知道该向臣民们宣布的内容。女王吩咐相应的身体器官执行决定。”

“等等,我觉得议会已经发出信号了吧。你之前说过,在自我还不知情的时候,就已经能看到大脑在热身了。”

“有意思的就是这里。女王宣布决定,并认为臣民们在执行她的命令,但实际上,他们早就收到指示,而且已经伸手去拿水杯了。”

***

我身穿特雷莎的运动裤和T恤,光脚走到厨房。T恤有些紧,减肥斗士兼奥运级排毒选手特雷莎略比我纤瘦。

爱丽丝坐在餐桌旁,穿戴整齐,一本书在面前摊开。“哎呀,你今早赖床了。”她轻快地说道。她已经化好妆,头发喷好了定型水。书旁的咖啡杯是空的,她已经等了几个小时。

我四处找钟,发现门口上方挂着一个。才九点。在医院里我总是睡到九点过才起床。“我快饿死啦。”我说。房间里有一台冰箱、一个炉灶以及许多橱柜。

我从没亲手做过早饭。说实话,午饭和晚饭也没有做过。我这辈子吃过的饭都是放在食堂托盘上送来的。“有炒鸡蛋吗?”

她眨眨眼。“鸡蛋?你不是——”她突然站起来,“有的。坐,特雷莎,我给你炒两个。”

“叫我‘莎莎’就行了,可以吗?”

爱丽丝停住脚步,想说点什么——我几乎能听到她大脑棘轮和齿轮的咔哒咔哒声——她又突然大步走向橱柜,蹲下身,拿出一口不粘锅。

我猜测着哪个橱柜里放着咖啡杯,猜对了。我倒光了壶里最后几英寸深的咖啡。“你不用上班吗?”我说。爱丽丝在一个餐饮设备公司上班,特雷莎对细节总是马马虎虎。

“我请假了。”她说。她在锅沿上敲开一个蛋,接着在蛋壳上做了什么小动作,蛋黄便挤出来飞到锅里,随后她将两块蛋壳重叠起来,全程单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