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章 换钞(第2/6页)

“我们既然打的是支持后龟山的旗号,那总不好留着后小松,所以把他送给镰仓公方的足利满兼,也算是能继续维持南北朝的分裂,只不过这次是东西朝了,关东和关西分裂。”

李景隆说道:“有点像东西魏。”

看着四下无人,李景隆大摇大摆地坐在了天皇的宝座上。

姜星火笑道:“你可是大明的五星上将,多少注意点影响,不怕陛下猜忌是吧?”

“这座位还挺舒服。”

李景隆拍了拍座位后大笑:“怕什么,安南的王宫不也一样坐了。”

不过玩笑归玩笑,李景隆还是知道分寸的,恋恋不舍地坐了一会儿就起来了。

姜星火这时候说道:“接后龟山的队伍快到了吧?等到了让后龟山任命今川了俊以关东探题的职务,今川氏的地盘都在关东,再割斯波氏控制的三个国给他,如此一来关东自然能形成对抗……后龟山任命的关东探题和后小松任命的镰仓公方,掐去呗。”

“不是镰仓公方了,足利满兼拿到后小松,一定会让他任命自己为新的幕府将军。”

而这时候朱高煦却提着裤子走了进来,大大咧咧地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天皇宝座上,然后说道:“就得让他们乱起来,最好打个四五百年都打不消停。”

外面传来了混乱的动静,尖叫声、砍杀声不绝于耳。

但朱高煦补充道:“不过后小松一时半会儿到不了,最快也得十天后了。”

“为什么?”李景隆问道。

朱高煦理所当然地说道:“十天不封刀啊。”

“关东的话,把北面的藩国也挑动起来。”

“另外。”

姜星火郑重其事地说道:“佐渡金矿和石见银矿,必须尽快拿到手里。”

佐渡岛,位于本州岛东部北陆道的最北方,一个孤零零的小岛,本就是用来流放犯人的,目前日本成规模的水师力量早就被摧毁殆尽,因此大明占据这里建立海外军事基地,完全不成问题。

而石见银矿,则位于本州岛西部的石见国,是一个北部沿海藩国,处于大内氏和山名氏的领地中间,在应永之乱前,是大内氏的地盘。

而这个地方,明军控制在手中也不难,大内氏已经没少从明军这里获得利益了,希望他们能够识相,如果不识相,那现在既然幕府已经被平定,仆从军的价值大大降低,明军也不介意帮他们识相。

佐渡金矿和石见银矿控制在手中,凭借着大明的远洋水师的实力,不彻底挖空之前是不会扔给日本人的。

不过目前日本国内也只是初步平定,实际上,明军只摧毁了九州岛以及本州岛中西部的旧有秩序,至于本州岛东部,以及四国岛,还维持着旧有的秩序。

但姜星火并不介意日本这种旧有秩序的继续存留,因为这些地方,本来就充满了矛盾,相当于火药桶早就摇的叮当响了,大明需要做的,只不过是点燃引线。

实际上,在姜星火的前世,日本就是从应仁之乱东西军对阵开始乱起来的,继而开启了漫长的战国时代,姜星火完全有信心用东西朝代替东西军,让日本继续乱个几百年,而只要稍有强力人物想要扫平乱世的迹象,直接插手弄死就好了。

日本的诸侯们都清楚大明是什么打算,可这是不折不扣的阳谋,破不了。

因为诸侯们的利益,永远是互相对立的。

所以,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只能卑微地跪在大明面前,祈求着大明的帮助,好让他们在内部的竞争中得以保存自己,亦或是脱颖而出。

而只要让日本陷入内卷,日本就永远不会对大明构成威胁。

至于重回京都的后龟山,面临的也是一地烂摊子。

后小松跑到了关东,九州岛和四国岛上的诸侯们还是各自为政,而本州岛西部的大内氏和山名氏,这两个从这次变局中获益颇多的幕府反对派显然也不会听他的,再加上大明驻军这个太上皇,后龟山有的是闹心的事呢。

不过不管后龟山多闹心,该办的事情还得办。

十天之后,后龟山回到几成废墟的京都,与姜星火签订了《明日通商航海补充契约》。

第一条,日本承认大明为其唯一宗主国,后龟山取消逾制称号、礼仪、器物,一切行止只能以大明郡王标准自处。

第二条,割让佐渡国、石见国、萨摩国、大隅国、对马国、壹岐国、五岛、屋久岛、种子岛、甑岛等十六个藩国或岛屿。

第三条,按此前书面约定,缴纳明军助剿戡乱军费共两千三百万两白银,分九期缴清,如确实力有未逮,九期后未缴纳军费按每年百抽二十之息计算。

第四条,开放包括堺市等八个商港作为非武装通商口岸,用于明日之间自由友好通商。

第五条,大明商民在日本享有宗主国特惠权及司法豁免权,参照《明日自由贸易契约》之基础,大明商民涉嫌纠纷,日本方面无权进行审理。

第六条,为保护后龟山国王政权之稳定,明军受邀驻扎京都,所需军饷、物资一概由日方提供。

第七条……

严格来讲,《明日通商航海补充契约》属于之前大明与室町幕府签订的《明日自由贸易契约》的补充契约。

《明日自由贸易契约》里面有的一些基础条款考虑到已经算是一步到位,所以就不需要更改,但补充契约在某些方面,还是有较大改动的。

在此前的《明日自由贸易契约》中,大明将日本视为特殊朝贡国,效仿朝鲜旧例于日本京都设置天使馆,对马、壹岐、平户设置领事馆,而天使馆和领事馆这些不变,变得是日本从特殊朝贡国,变成了郡王级的藩属国……嗯,简单地说就是以后朝贡坐小孩那桌,因为朝鲜、安南这些国家的国王,都是按大明亲王标准来算的。

至于割让土地、开放港口、京都驻军、赔偿军费这些新增条款,已经算是正常操作了。

而“宗主国特惠权及司法豁免权”则是崭新出现的,以前的条款是“凡日民状告明人者,日方必先行查察谁是谁非再勉力劝息,使不成讼,免致小事酿成大案。倘遇有交涉词讼,日方不能劝息,又不能将就,即移请大明领事查明其事,既得实情,即为秉公定断,免滋讼端。至于明人如何科罪,由大明方面按《大明律》议定章程照办,并押解回国受审、受刑”,相当于多了唯一性的贸易优惠且日本无权对大明商民进行词讼,属于领事裁判权的升级版。

而面对这份有些苛刻的契约,后龟山国王却不得不签。

不签,明军转头就能换个国王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