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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克以前和业主的关系总是以他的失望而告终。在《世界报》他曾是业主拉尔夫·普利策的助手。普利策有一次写道:“克罗克的舌头像金刚砂一样锐利,心肠又像玉米片粥一样柔和。”克罗克觉得自己处于一种非常得宠的地位,但当沃尔特·李普曼被任命为《世界报》主编后,他一头栽进了水里。不久后克罗克加入了《纽约时报》。十年前,克罗克曾是《路易斯维尔信使报》和《路易斯维尔时报》(Louisville Courier-Journal and Times)的编辑,在亨利·沃特森上校的冷嘲热讽的脾气下工作了一段时间(阿道夫·奥克斯1875年在路易斯维尔作为印刷工为沃特森工作过),后来在未来的驻英国大使罗伯特·W.宾厄姆接管这家报纸后,克罗克的位置受到了冲击。当宾厄姆把另一个编辑安插在克罗克之上时,克罗克辞职了,去了纽约。(若干年后,当宾厄姆大使躺在一家医院里还没有断气时,只有克罗克在《纽约时报》上做了报道,约瑟夫·肯尼迪将是下一任驻英国大使。这使得罗斯福总统勃然大怒,指责克罗克没有礼貌,甚至没等到宾厄姆进坟墓就宣布了宾厄姆的继任者。)
在克罗克的职业生活或个人生活中没有什么事情是轻松的,有特权的人对克罗克的幽默和威严温和的举止有深刻印象,经常对他爱记仇的性情感到惊奇。克罗克是一个看起来朴素的戴眼镜的五英尺九英寸高的人,有着淡褐色的眼睛和干净的近乎淡红色的肤色。克罗克一直没有什么显著的外表特征,直到他那满头的黑发在晚年变成了花白。那时,克罗克三次荣获普利策奖,在新闻界成为“大师”和“泰斗”级的知名人物。他并不认为后一个称号是什么奉承,这使他想起了他1910年来到首都时统治着华盛顿新闻界的长辈们——一个“自命不凡的骗子小集团”。他写道:“他们的标志是不愿意干大量的跑腿的活儿。但更显著的标志是他们习惯于穿着长外衣,戴着丝帽,慷慨丢下大名,拿着手杖,在这一时期的高贵沙龙里频繁接触他们单个的消息源。”
阿瑟·克罗克在很多事情上可以受到指责,但决不是“不愿意干跑腿的活儿”。他忙碌地过着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虽是《纽约时报》的一位大师,但勤奋程度与他年轻时在家乡肯塔基州做记者时骑在马背上去完成任务时有增无减。1886年11月16日他出生在肯塔基州南部的格拉斯哥城中,邻近田纳西州的边界。他的父亲是一个犹太人,是一个有知识的人,他在会计工作中屡遭挫折,在空闲时间写诗。他的母亲是半个犹太人,是当地的一个纺织品商的女儿。当他父亲离家去芝加哥追求克罗克难以想象的梦想之后,他的母亲搬去和自己的父母同住,阿瑟·克罗克是在他们的家里长大的。
1904年他被送到普林斯顿大学上学,但一年后由于缺钱而不得不失学,这使他深感沮丧。他从芝加哥路易斯学院得到了一个两年制的大专学历,后来他回到肯塔基州,希望在路易斯维尔找到一个报社的工作。像当时的许多报纸一样,路易斯维尔的报纸也有一种“见习体制”。没有经验的年轻人开始时没有薪水,只是为了有一个学手艺的名分,但这种名分是克罗克负担不起的。所以,他令人信服地装作一个非常有经验的记者,因而被《路易斯维尔先驱报》雇用,周薪15美元。
克罗克迅速学习。几年之内他成了州里的一个最忙的记者,采访各种各样的事情——包括肯塔基州的一些偏僻地区的选举,这些选举是在哈特菲尔德—麦科伊两家的猎枪枪口下进行的[注:哈特菲尔德—麦科伊(Hatfield-McCoy)两家的夙怨,指的是1863年到1891年居住在西弗吉尼亚州和肯塔基州边界的两个家族之间的冲突械斗。此后,这一冲突成为固定词汇,指代党派群体之间的长期积怨。]。一天晚上,克罗克被派去采访布雷西特县选举,他和一些人坐在县律师的家里,这位律师在政治上站错了队。突然一阵枪响打碎了窗户,打坏了一盏灯,每一个人都蹲伏下来。后来克罗克自愿护送房间里的两位女人穿越肯塔基河去对岸。很快他领着她们经过河上的一个两百英尺宽的高架桥,他手里拿着的提灯,几秒钟之内就被桥下站着的一个神枪手击成了碎片。克罗克和两位女人爬过了剩下的路程,当他们到达目的地时,他得了急性阑尾炎。
还有一天,也是在布雷西特县,克罗克在路上碰见了一个漂亮姑娘,姑娘对他微笑。他们交谈了一会儿后,她建议他送她回家。路上,他注意到路对面有一个看起来不怀好意的人在观察他们,克罗克问这位姑娘:
“那人是谁?”
“他是我的男友。”
“他怎么了?”
“他不喜欢你和我一起走。”
克罗克毫不犹豫地离开了这位姑娘,走到她的男友跟前说:“听着,什么事也没有。我没有任何想法,我现在就回城里。”克罗克回头就走了。
1911年,克罗克24岁。他娶了一个铁路官员的女儿,他们有一个儿子后来进入了公关行业。克罗克的婚姻是美满的,持续了27年,直到他的妻子在长期患病后于1938年去世为止。克罗克后来参加了华盛顿的一次聚会,结识了芝加哥的一位光彩照人的离异女士,叫马莎·格兰杰·布莱尔,是为华盛顿的《时代先驱报》(Times-Herald)工作的社会专栏作家。她以前见过他,并且曾把他作为华盛顿的一个“魅力男孩”列入她的专栏。她称他是一个努力让自己对女性产生魅力的男人,“认为他有一种容易使人上当的魅力,但实际上没有”。她写道,尽管“他看起来凶猛,非常严肃地对待一切”,但他却有“诱惑力”。
他们在1939年结婚了。他们和她的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后来成为《纽约时报》的记者)生活在弗吉尼亚的乡下,有296英亩土地,他们在华盛顿还有一套大公寓。克罗克一年从《纽约时报》挣三万多美元,他的报道获得过外国政府授予的荣誉。他在普林斯顿大学得到了名誉学位,他实现了大部分职业上和社会上的理想。在家里同他的妻子和继子在一起,他是放松的、温和的和不拘礼节的。晚上从分社回来后,如果他和妻子不出去吃饭,他就会调制一杯老式的波旁威士忌酒,抽着他的精制雪茄烟,给全家读他刚刚写的专栏。尽管家人在表面上像是认真听他说的每一句话,但实际上他们对这种努力不怎么欣赏。
在办公室和同事在一起时,克罗克是一个讲规矩的典范。甚至对那些已经认识他多年的记者来说,他也是克罗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