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追逐已逝的回忆(第5/5页)

[5] 媒体关于受害人尸体的描述,可参见洛蕾塔·麦克劳克林发表于1992年6月7日《波士顿环球报》的回忆文章。

[6] 父亲在1965年4月6日写给马萨诸塞州精神卫生专员的信中称:“依照最高法院尊敬的阿瑟·E. 惠特莫尔法官吩咐”,已完成对艾伯特·H. 德·萨尔沃精神状况的检查,随后即可提供面谈记录。

[7] 父亲并未像反对他的那些人一样收到做证邀请。

[8] 做出认为其有能力接受审判的决定后,听证会被安排在1966年6月,而法庭裁决则于7月宣布。1967年1月10日,审前听证会上,再次提出其是否有能力接受审判的问题。但是,审判还是于第二天正式开始。(《波士顿环球报》,2013年7月13日。)

[9] 据德·萨尔沃的律师李·贝利(后来,他也是帕特里夏·赫斯特的辩护律师)称,他与检方谈判后的结果也部分影响到了法庭的决定。后来,贝利对自己同意这个明显妥协的决定进行了一番错综复杂的解释。可参见李·贝利与哈维·阿伦森合著的《抗辩从未停止》(The Defense Never Rests)(纽约:斯坦戴出版社,1971年),也可参见《时代周刊》,1969年1月27日。

[10] 德·萨尔沃在给父亲的信中称,如果能由父亲直接监管,“所有已经发生的事都有可能避免”。这句话着实令人费解。因为毫无疑问,他接受观察之前,就已经犯下那一系列勒杀案。德·萨尔沃信中还有很多使人困惑的地方,但他对父亲的感情却似乎是真挚的。

[11] 精神分析学专有术语,指男性的女性意向。——译者注

[12] 关于德·萨尔沃是否有罪这个问题,2013年,一项名为DNA(脱氧核糖核酸)“亲缘排查”的方法表明,德·萨尔沃的DNA与留在一名19岁被害女子身上的DNA样本相符。警方相信,这名女子是他最后的受害者。(《波士顿环球报》,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