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 博览群书与当代印象(第4/12页)
对于这种记录日常琐事的小题目,斯蒂文森和塞缪尔·勃特勒略各自采用了不同的方法,以期我们会对它们感兴趣。斯蒂文森按18世纪的传统方式,对素材加以雕凿和修饰。他在这方面虽然干得相当出色,但我们在读他的文章时总不免要担心:若对这类题目老是这样雕凿和修饰下去,即使像他这样的能工巧匠,恐怕也会有技穷之时的。对一块小小的大理石,总不见得可以没完没了地加工的。对此,他自己好像也感觉到了。他在文章的最后这样写道:「寂然独坐,沉思良久——想到一个个女人的面孔,我无动于衷;想到一个个男人的业绩,我心如古井。我虽然事事关心,到头来仍只想安于本分……」这里显然有一种空虚之感,表明他再也没有什么实实在在的内容可写了。
勃特勒采用的则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方法。他仿佛是说:按你自己的思路去想,然后把你的想法尽量朴实地说出来就行了。就像那些陈列在橱窗里的海龟从硬壳里向外伸头露爪,勃特勒的写作也往往是从某一既定概念出发的。我们随着他冷静地从一个概念转到另一个概念;有时,他让我们看到某个痛心疾首的求婚者;有时,他使我们回想起苏格兰的玛丽女王,她曾穿着一双矫正脚形的靴子在托腾南法院路附近的铁匠铺里大发雷霆;有时,他又使我们意识到,现在也许已经没有人会把埃斯库罗斯放在心上了——如此等等;当然,其中会穿插许多有趣的逸闻和严肃的思考。这之后,他就会对我们说:他写文章是受人之约的,关于契普赛街的观感只能在《万象评论》中占12页篇幅,所以他只好就此打住了。不过,和斯蒂文森一样,勃特勒也显然很照顾我们的情趣。虽然他随心所欲地写文章,而且并不认为自己是在「写作」,但和那些只是模仿艾狄生风格的所谓「优秀作品」相比,像他这样随笔不仅有自己的风格,而且也不容易写。
尽管维多利亚时代的随笔作家是千差万别的,但有一点却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的随笔大多写得很长,至少要比现在的随笔长得多。这是因为,他们的读者不仅有时间坐下来认认真真读刊物,而且还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尽管这种修养是纯属维多利亚时代的),足以评断文章的得失。所以,那时在随笔里是完全可以谈论重大问题的,即使文章写得深奥一点也没有什么关系,因为那时的读者往往先在杂志上把随笔浏览一遍,若觉得哪一篇有价值,他会在一两个月后从结集出版的书里再把那篇随笔细读一遍。然而,现在的读者群已从一小批有文化修养的雅士变成了一大批不那么有文化修养的俗人了。对于这种变化,我们当然不能说它完全不好。只是,我们在这部《英国现代随笔选,1870年至1920年》的第三卷里看到,贝瑞尔先生和皮尔蓬先生似乎仍然坚持用最古老的方式在写随笔——虽然写得不像过去那么长,也不再那么讲究语调和措辞,但整体风格还是很接近艾狄生和兰姆的。当然,如果我们假定卡莱尔写过一篇关于贝瑞尔先生的文章的话,那么贝瑞尔先生现在写的这篇关于卡莱尔的文章肯定是不及卡莱尔的那篇文章的。麦克斯·皮尔蓬写的那篇《几件围兜》,若和莱斯利·斯蒂芬的《一个玩世不恭者的自辩》相比,也有一定差距。尽管如此,我们却没有理由灰心丧气。现代随笔还是很有生机的;只是情况变了,对社会舆论如含羞草般敏感的随笔作家自然会应顺潮流而有所变化。区别仅在于:一个好的随笔作家会尽量变得更好,而一个坏的随笔作家则可能变得更坏。贝瑞尔先生当然是个好的随笔作家,因为我们看到他虽然大大压缩了随笔的篇幅,但内容还是很精彩的,笔调也相当灵活。至于皮尔蓬先生,若问他的随笔究竟继承了什么?对现代随笔又有何贡献?那就一时很难回答了。因为这位作家全力以赴从事随笔写作,而且毫无疑问是现在所有随笔作家中最具自我意识的。虽然自蒙田以后,随笔越来越多地表现出了作家的自我意识,但在查尔斯·兰姆去世后,随笔中的自我意识又一度销声匿迹了。写随笔的马修·阿诺德,决不等于生活中那个「马特」;瓦尔特·佩特在他的随笔中也不是被人们亲热地称为「瓦特」的那个人——他们给我们讲了许多东西,但都不是他们的自我。读者呢,一度也听惯了随笔作家的告诫、教导甚至指责。但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的某个时候,读者突然惊异地发现,有个随笔作家好像一点也没有那种大人物的架子,而只是用亲切的口吻、平易近人地在和他们交谈。这个作家从不教训别人,也从不传授学问,他只谈自己的私事和喜怒哀乐;也就是说,他从不扮演什么角色,他就是他,始终以自己的本来面目出现。我们现在谈论的就是这位作家,他使用的方法,就是作为一个随笔作家本该使用的那种既难又险的方法。他自觉地而非无意识地、完全地而非有保留地把他的自我、他的个性带进了文学。我们简直说不出,作为随笔作家的皮尔蓬先生和生活中的那个「麦克斯」到底有什么区别;我们只知道,他写的每一个字都浸透了他的自我和个性。这是个人风格的胜利,因为个性对于文学来说虽必不可少,却是最难处理的。要想在文学中充分发挥个性,首先必须精于写作之道。在写作中,你既要是你自己,又不能完全是你自己——问题就在这里。老实说,瑞斯先生在这部随笔选里所收的好几位随笔作家都没能成功地解决这个问题。在他们的作品中,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些琐碎的个人癖好,而非真正的个性。如果是在聊天,这当然不坏,有癖好的人往往是啤酒桌旁的好伙伴;然而在文学中,这就远远不够了。只是高雅、有趣,是没用的,甚至博学多才也没用;要讨好文学这个「女伴」,你必须首先满足她一再提出的那个条件——要精于写作之道。
对于这一点,可以说,皮尔蓬先生已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不过,他做到这一点并不是因为他到词典里找来了许多花哨的多音节词,也不是因为他善于写出结构严密的长句,更不是因为他用抑扬顿挫的音调取悦我们的耳朵。就这方面而言,他的几个朋友——如汉莱和斯蒂文森——或许比他更有能耐,而他的《几件围兜》之所以能写得这样灵活、这样生动、这样意味深长,关键就在于他写得像生活本身一样真实。像这样的随笔,你是决不会读过之后就丢在一边的,而是像告别一个知心朋友,虽一时分手,却终生难忘。在生活中,事物总是在不断地涌现、不断地变化;同样,在书橱里,有生命力的书和文章也是在不断变化着的——这样的书和文章,我们总是想重读,而且每次重读都会有所新得。所以,我们现在重读皮尔蓬先生的这些随笔时,心里自然会想,到了9月或者明年5月,我们肯定还会再次坐下来谈谈他的文章。因为在各类作家中,和日常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就是随笔作家。现在大家都喜欢在客厅里读书,皮尔蓬先生的随笔就非常适合于在那里读,所以有人干脆把他的作品放在客厅的桌子上。客厅不同于书房,那里通常没有杜松子酒,没有呛人的烟草味,也没有胡言乱语;人们在那里不会酗酒,也不会疯疯癫癫——那里是女士们、先生们会客的地方,有些事自然是不便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