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北京不仅是一座城(第4/5页)
有一段时间我迷恋上用一个固定的行为,把生活变得有节奏,于是我开始了慢跑。北京没有什么好的慢跑环境,你只能在汽车鸣笛的街道边围着居住区跑起来。因为时间分配,慢跑的时候往往都是晚饭后一小时。我选了一首很应景的歌,是反光镜乐队的《晚安,北京》。我从只能跑三千米,到五千米,一直在听这首歌。
你听是什么声音来来回回旋转
你说你从未那么完美
直到遇上并不完美的我
在千万遍重复的麻木茫然之后
留下的又是什么
是真正让你感动的
打开装满回忆的背包
就算翻来翻去得到只是苦涩
哪怕永远的只是落魄
谁怕穿越那未知的峰
别哭在被冷落的时候
就当仍然在三月的风中走过
写下生命的每道彩虹
遗忘 迷茫
你抛弃了温暖的臂膀
只为填补那空白的梦
在一段一段充满悲欢交错的背后
我想说
晚安 北京 晚安 曾经
孤单的身影从未真正安静
晚安 北京 晚安 曾经
何时再听到你的声音
那将是最完美动听的歌
那是来北京已经快两年的时候,生活也不再捉襟见肘,所有的东西都有点儿面目祥和起来。这首歌的词儿写得真好啊。谁怕落魄,谁怕未知,我们都看得见彩虹。
我有一位白领的天蝎座好友,是个做事雷厉风行的女孩,说话很快,走路也快,步子迈得也大,笑起来声音很爽脆。平日里,我们从来不会像其他的女生好友一样,成天说些温柔安慰的体己话,倒像是武林酒馆里遇上的剑客们,只聊江湖不谈儿女情长家长里短。她是安徽人,和导演是老乡,大学毕业后来北京,进了外企。我有时候收到一些工作上的英文合同,专业词汇太多,怕看漏什么,就拜托她帮我看看。不用半小时,她就回四个字,靠谱可签。她常常随随便便地说一些工作里受到的委屈,听着暗箭重重特别惊险。她三言两语概括完了,就话锋一转地说,不过也还好,我很努力也挺快乐的。她身材很好人也漂亮,总能把没什么意思的职业套装穿得神清气爽。我也很少看她穿便装,头发也总是扎起来。逛街的时候她也心不在焉,因为一个月只有八天可以穿便装,连买衣服的兴趣都降到最低。有一回我病了,高热不退,发在朋友圈里。她提着瓶可乐,拎着块姜就直接来我家敲门。进来什么也不说,就直接奔进厨房里开火架锅,开始煮糖水。煮了一大碗,提着我的脖子灌我喝下去。摸摸我的头说,你什么时候能学会照顾好自己啊。我做的是自由职业,常常一件破长褂,一条破洞牛仔裤,踩着双布鞋去和她吃晚饭,看着她精致地跟朵花儿一样坐我对面。猜想旁边桌的人看起来,一定可以进入别人心中最不搭调闺蜜排行榜。
我们俩一起去看过一场演唱会,她穿了便装来,头发也放下来,松松地辫了一条麻花辫,歪在肩膀上。背着个双肩小书包,跟平时判若两人。我们俩跟着整场演唱会唱了两个多小时,嗓子都快冒烟了。快结束的时候,她突然对我说,谢谢有你,你知道吗,我觉得累的时候就会想,还有人像你一样活着,就觉得这个世界也挺好的。有我这样的,有你这样的,才不无聊。我平时就是主张一定要把日子过成一首诗的矫情鬼,张口闭口说点儿煽情的从来不在话下。但那次,因为从来没怎么听过她说感性的话,突然听到,反倒不知道该做何反应。演唱会结束已是深夜了,我们融在人流里往外走,要走出两条街才是方便拦出租车的地段。
北京的天空从来不好,白天也没有什么云,像脏了许多年没有擦过的旧玻璃。晚上更是乌黑一团,我们俩慢慢走着。我问她,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北京吗?因为在很多地方,只有一种人,大家都长着一样的脸干着一样的事过着一样的生活。但是在北京,有好多好多个人,每一个人都不一样,你活你的,我活我的。但又仿佛是共通的,谁都懂谁似的。老有人说,在北京多孤单,大城市里人情淡漠,心灵闭塞。其实在北京才不孤单,至少有一半的人,灵魂没有枯竭,一直奔跑在路上。
去年,她嫁人了,也在北京买了房。我陪她去试婚纱,她穿着纱质修身的婚纱从试衣间里走出来的样子真是美得不能再美。我说我给你拍张照,指挥她站到光线好的窗边。她站过去,看着窗外说,买了房子要还房贷压力好大。又说,不过马上要有家了,而且我要结婚了,挺好。又说,我们应该都会留在北京不离开了吧。我想了想还没开口说话,她好像也不是在等我的回答。自己又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不开这儿了。
我却不像她那样可以尘埃落定地说一句,大约是离不开北京了。
但北京送给我们梦境和风雨,也孕育友谊与爱情。它是多么有趣,我想不出还会有哪座城市像它一样复杂而简单。它教会我们可以哭,但不要绝望。可以委屈,但不要绝望。可以离开,但不要绝望。总之,就是不要绝望。这样多元的一座城里,活着多元的人们。他们统统都有自己的故事,他们都曾坠落深渊,也都没有死去,不仅没有死去,还认认真真站起来,重新发起光。但我也不可避免地在离开北京的时候,开始想念北京。很多次,回到出生的城市,待不了多久,就开始不习惯。北京的一切,像隐形毒药一样让我中毒。直到今天,我仍然不觉得我融入了北京,也渐渐明白,你可以用任何面貌生活在这里。因为你总会在离开这儿的时候,想念在北京这座城里的自己,哭哭笑笑起起落落间,觉得每一条血管里都开始流淌年轻的血液。只要待在这里,就永远不会老去。
现在住的房子是我来北京之后搬的第四次家,已经住了快两年。房子养出了脾性,终于有了一些家的感觉。
最近我在家里定制了一张很大的桌子,两米长。当时和定制的师傅说我要两米,他说你放哪儿,我说放家里。老师傅很吃惊,问我干什么用的。我说,吃饭,聊天,看书……大概也就这些吧。老师傅一个劲儿地摆手说,家里不要放这么大的桌子,碍事,再说哪里用得着这么大的桌子。我早就打定主意坚持这个尺寸,耳根子很硬,最后终于还是依我说的做好了。老柚木的材料,涂了原色清漆,线条也做得很温润。虽然几乎占满了整个客厅,我还是觉得很开心。从前看过一句话,说人年轻的时候,总有那么一段喜欢群居的生活。我光是看着桌子就能想到,一堆话投机情相合的朋友家人,围成一团,聊得酣畅淋漓的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