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后院(第4/6页)

就文化心态而言,清初的爱新觉罗家族显然比不上李唐王朝那样洒脱放达。他们是从白山黑水的蛮荒之地走出来的,入关以后,虽然也把汉文化奉为正统,潜心研习,但正如胡适所说,那只是“一个征服民族迅速屈服于被征服民族的文化”。既然是“屈服”,便带有相当程度的不得已。例如,多尔衮一介武夫,又不通晓汉文,却和当时颇富文名的桐城派诗人李舒章过从甚密,因为李曾替他“捉刀”写过著名的致史可法的劝降书(李舒章把那封劝降书玩得相当不坏,几乎可以作为诡辩术的范本)。而多尔衮的侄子顺治刚开始执掌朝政时,竟看不懂向他呈递的汉文奏折,因此,他不得不以极大的毅力学习汉文化,这位少年天子后来甚至对汉地的小说、戏剧和禅宗佛教文化也有相当的兴趣。这样,到他二十四岁病故时,居然留下了十五部以汉文撰写的著作。但“屈服”是一回事,真正做到同化却不那么简单。和从小就泡在章句小楷中的汉族士大夫相比,乾隆及其先人们终究只能算是半吊子。“皇帝挥毫不值钱,献诗杜诏赐绫笺。千家诗句从头起,云淡风轻近午天。”这是雍正初年文人汪景祺的几句诗,他显然很看不起这种“半吊子”。皇帝的诗文“不值钱”怎么办?杀人!你比我行,杀了你,我不就是天下第一吗?拿破仑的个子有点委屈,面对一位身材比自己高得多的将领,他说得很干脆:“我和你的差距只有一个脑袋,但是你如果不服从我的指挥,我可以马上取消这种差距。”砍掉人家的脑袋,以求得平等,甚至让自己超出,就这么一种心态。 《一柱楼诗集》案的结局是可以想见的。徐家满门被祸,杀头的杀头,流放的流放,那年头此类事太多了,操作起来相当熟练。跟着倒霉的还有一大批官吏和与诗集有关的人。徐述夔及其儿子已死去多年,仍按大逆凌迟律,锉碎其尸,只留下首级挂在城门上示众。当年,那个讥讪皇上诗文“不值钱”的汪景祺被杀后,其头颅在北京宣武门外的菜市口整整挂了十年,直到雍正驾崩,才得以取下来归葬。徐述夔父子的头颅究竟挂到什么时候,史无记载,但大概总要有些时日的。两颗书生的骷髅就这样高悬在城门上,日日夜夜地昭示着圣明天子的文治武功。

这是乾隆四十三年的十一月,王念孙回到高邮已经三个年头了。高邮是古运河畔的重要驿站,由江南北上进京的必经之路。江南文风腾蔚,那里的文人也因此格外被皇上所猜忌。这几年,江南的文人犯了事,从这里押解北去的络绎不绝,王念孙实在看得太多了。时令已是深秋,芦荻萧萧,有如祭烛千丛;水天苍苍,恰似惨白尸布。王念孙长叹一声,将目光更加深深地埋进后院的书斋里。

遗憾的是,在关于《一柱楼诗集》案的材料中,我一直没有见到那两句人们广为流传的“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这大抵由于我无法看到全本的《一柱楼诗集》,全本早已被作为“防扩散材料”而付之一炬了。我只能从封疆大吏们小心翼翼的奏报和皇上雷霆震怒的朱批中有所窥测,而那些“违悖”词句,无论是在奏报或朱批中都不可能透露得太多。当然,也可能根本就没有这两句诗,只是人们的一种误传。误传自有它深刻的历史必然性,当时的统治者对“清”、“明”这样的字眼,其敏感几乎到了神经质的程度,而文人又喜欢吟风弄月,一下笔,风则“清”风,月则“明”月,都是千百年来写熟了的套路,这样,在“清风明月”下无意丢了脑袋的文人自然不少。金圣叹临刑前感慨道:“杀头,至痛也,而圣叹于无意中得之,亦奇。”那么,无意中因一句“清风明月”而得之,则大概可以说得上风雅了。

乾隆四十六年发生的《忆鸣诗集》案,是“清风明月”的一种变奏。“忆鸣”不就是“忆明”吗?这还了得!光凭这两个字,就足够杀个落花流水的,何况诗集中还有“明汝得备始欣然”这样的句子。其实只要看看诗的题目:《题扇头美人》,便可以知道属于所谓的香奁诗,是文人的一种艳情趣味。但香奁艳情怎样写都可以,写得玉体横陈也无妨,像韩偓笔下那样“扑粉更添香体滑,解衣微见下裳红”,直可以写出那种“滑”的抚摸感和“红”的色彩感都无妨,为什么偏偏要触犯那个“明”字呢?这种咎由自取也许太残酷了,本来只是有点小无聊,对着团扇上的美人怜香惜玉,结果却把自己的妻妾女儿都一并推进了火坑。那时候,一旦抄家问罪,男人们倒也罢了,无非是杀头流放,至多也不过凌迟。最痛苦的还是女人。顾炎武诗中的“北去三百舸,舸舸好红颜”,大概就是罪臣的妻女。通常的发落是“给披甲人为奴”,对于这些千娇百媚的大家闺秀来说,其屈辱和痛苦是可以想见的。在这里,我又得说到那个汪景祺了,汪被“立斩枭示”以后,其妻亦连坐发往黑龙江。这位贵妇人据说是大学士徐本的妹妹,“遣发时家人设危楼,欲其清波自尽,乃盘躄匍匐而渡,见者份之。”凄惨之状令人目不忍睹。我们无需责怪家人的残忍,因为这种残忍实在浸渍了太多的无奈和悲怆,一个弱不禁风的名门淑女,与其让她远流朔北,却承受那永无尽头的蹂躏和凌辱,还不如让她一死了之,落得个干干净净的名媛之身。因此,清波一跃无疑是一种诗化的解脱。在这里,黑色的残忍演化为相当真诚的超度,而搭建在江边的那座危楼,倒反而辐射着人性和人情的温煦。我们也无需责怪女人的苟且偷生,她或许只是想在北去的途中,有机会再看一眼丈夫挂在京师的头颅,日丽风和,天阴雨湿,那头颅仍然是旧日容颜么?

写到这里,我不得不停下笔来,稍稍抚慰一下战栗的心灵。这就是文字狱,一种极富于中国情调的文化现象。当一个弱女子在江边的危楼上“盘躄匍匐”,走向漫天风雪中的屈辱和苦难时,这是多么惊心动魄的悲哀。我至今不能理解“见者份之”的“份”该作何解释,查阅了《辞源》也仍然不得要领,只能想当然地理解为“忿”的通假字。如果容许这样解释,那么,这些围观者是不是太残酷了一点呢?至少他们是应该有几分哀怜的。而且,在我看来,那些“见者”中,肯定会有相当一部分是文人,目睹了这样的场景,他们还能狂傲得“天子呼来不上船”吗?还能执著得“语不惊人死不休”吗?还能豪放得“淡妆浓抹总相宜”吗?还能婉约得“衣带渐宽终不悔”吗?还能闲适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吗?统统不能,他们只能战战兢兢地交出自己的文化人格,猪狗般蜷曲在专制罗网的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