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摭谈(第4/4页)

结束语:

最后如果我们把两种模式互相应用于对方,即把人成长为人的三阶段模式应用到人的两种基本类型,我们会发现,三阶段的意义对两种类型的人虽说是相同的,但我们也会看到在这相同点上,两种类型人的危险和希望却不相同。对两种类型的人来说,童年与无罪的阶段是相同的。但两种类型的人在走向人成长为人的第一步时,在走进善与恶的世界中时,就会有不同的表现。虔诚者会更像儿童,他不会急着要,也不甚愿意离开天堂而去体验有罪之生。然而他将在下一个阶段——从有罪到彻悟的阶段,具有更强壮的翅膀。他其实会尽可能地不去想中间的阶段(弗洛伊德称之为“文化中的不适”),尽可能地去摆脱它。由于他在有罪与不适的世界中确实感到格格不入,他在某种情况下将较容易地上升到下一个解脱的阶段。然而,偶尔他也会很容易想要并成功地逃回儿童时期的天堂,逃回无善恶、无所谓责任的世界中去。相反的,在第二阶段,在有罪的阶段中,在文化、文明、有作为的阶段中,理性者确实感到很自在。他很快会忘却童年的最后遗迹而不受其干扰,他喜爱工作,乐于接受需要担负责任的职务;他既不怀念失去的童年,亦不热切渴望从善恶中解脱出来,虽然这种体验也是他所渴望并能办得到的。比起虔诚者,他较容易相信道德与文化所提出的问题都可获得解决;然而,他却较难达到绝望的中间状态——即体验到他一切努力的失败及主持正义的无谓。但当绝望降临时,也许他不会像虔诚者那么容易受诱于逃入成人之前的世界中或不用担负任何责任的状态中。

在无罪的阶段中,虔诚者与理性者之间的对抗有如不同天赋孩子之间的对抗。

在第二阶段中,成为有知之人后,两个对立极的对抗已具有国家行动性质的激烈性、狂热性和悲剧性。

在第三阶段中,这两类对抗者开始认识对方,不再是认识到对方的相异性,而是认识到相互的依赖性。他们开始爱慕对方,开始想念对方。由此就有可能开发人的本质;然而这种开发至今尚未呈现在世人眼前。

(胡祖庶 译)

[1] 上述四人分别指非犹太裔耶稣使徒保罗(Paulus),法国数学家、哲学家帕斯卡尔(B. Pascal),德国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M. Luther)与西班牙贵族与天主教耶稣会创始人伊格纳修斯(Ignatius von Loyola),他们都因为曾经历过一场特殊的体验而实现了人生的转折。

[2] 彼拉多(Pilatus),审判耶稣的罗马帝国的一个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