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第3/6页)
“我想要你超过以前我想要的任何一个女人……”
思嘉紧紧地握着拳头,几乎把指甲掐到手心肉里去了。“如果他把我忘掉了,我也要叫他记起来。我要叫他再一次想要我。”
而且,如果他不想娶她而只是仍然想要她,那也有办法拿到钱的。毕竟,他曾经有一次要求她当他的情妇嘛。
她在客厅暗淡的光线中竭力要同那三条最能束缚她灵魂的绳子进行一次迅速的决战——那就是对爱伦的思念、她的宗教信条,以及对艾希礼的爱,她知道自己心中的主意对于她那位即使远在温暖天国(她一定在那里)的母亲来说也必然是丑恶的。她知道私通是一种莫大的犯罪。她也知道,像她现在这样爱着艾希礼,她的计策更是双重的卖淫。
但所有这些在她心里头无情的冷酷和绝望的驱策面前都让步了。爱伦已经死了,而死亡或许会赋予人们理解一切的能力。宗教用地狱之火来胁迫,禁止私通,可是只要教会想想她是在不遗余力挽救塔拉,使它安然无恙,同时挽救她一家免于饥饿——那么,如果教会还要懊恼就让它懊恼去吧。她自己才不懊恼呢。至少现在还不。而且艾希礼——艾希礼并不要她呀。是的,他是要她的。她每回想起他吻她的嘴唇时那种温馨的感觉,便相信这一点。但是他永远了不会把她带走。真奇怪,怎么想跟艾希礼逃走就好像不是犯罪似的,而一跟瑞德—— 在这个冬天傍晚的苍苍暮色中,她来到了从亚特兰大沦陷之夜开端的那条漫漫长路的尽头。当初踏上这条路时,她还是个娇惯了的、自私自利而不谙世故的少女,浑身的青春活力,满怀热忱,很容易为生活所迷惑。如今,走到了这条长路的尽头,那个少女在她身上已经无影无踪了。饥饿和劳累,恐惧和紧张,战争和恐怖,早已带走了她的全部温暖、青春和柔情。在她生命的内核周围已经形成一层硬壳,而且,随着无尽的岁月,这支硬壳已经一点一点、一层一层地变得很厚了。
然而,直到今天为止,还两个希望在支撑着她。她一直希望战争结束后生活会逐渐恢复它的本来面目。她一直希望艾希礼的归来会给生活带回某种意义。如今这两个希望都已成了泡影。而乔纳斯·威尔克森在塔拉前面走道上的出现更使她明白了,原来对于她,对于整个南方来说,战争是永远不会结束的。最激烈的战斗,最残酷的报复,还刚刚开始呢。而且艾希礼已经被自己的话永远禁锢起来,这是比牢房还要坚固的呀。
和平令她失望了,艾希礼令她失望了,两者都在同一天发生,这仿佛那层硬壳上的最后一丝缝隙已被堵上。最后一层皮已经硬化了。她已经成为方丹老太太曾劝她不要做的那种人,即成为一个饱经艰险因而敢做敢为的妇女。无论是生活或者母亲,或者爱情的丧失,或者社会舆论,一概不在乎了。只有饥饿和饥饿的梦魇才是她觉得可怕。
她一经横下心来反对那些将她捆缚在旧时代和旧的思嘉的一切,这时她便感到浑身轻松自在了。她已经作出决定,并且托上帝的福一点也不害怕了。她已经没有什么可以丧失的了,她的决心已经下定。
只要她能够诱惑瑞德跟她结婚,便一切称心如意了。可是万一——他办不到呢——那也没有什么,她同样会拿到那笔钱。她有那么一会儿竟怀着自然的好奇心想起当情妇会是什么样的滋味。瑞德会不会要她留在亚特兰大,就像人们说的他把沃特琳那个女人养在那里一样呢?如果他叫她留在亚特兰大那就得付钱——付出足够的钱来补偿因她离开塔拉而受到的损失。思嘉对于男人生活中的隐秘一面毫无所知,也无法去了解这种安排可能涉及到的问题。她还说不准要不要有个孩子。那可毫不含糊是活受罪呀。
“我现在不去想它,以后再去想吧,”就这样她把这个令人心烦的念头抛到脑后,免得动摇自己的决心。今晚她就告诉家人,她要到亚特兰大去借钱,必要时设法用农场作抵押。他们只需要知道这一点就行。等到以后他们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时,那就活该了。
一想到行动,她就昂头挺胸起来。她清楚,这桩事不会是轻而易举的。上一次,那是瑞德在讨好她,而她自己是掌权人。可如今她成了乞丐,是个无权提出条件的乞丐了。
“可是我决不像乞丐去求他。我要像个施恩的王后那样到他那里去。他万万不会知道的。
她来到那块高高的壁前,昂起头端详自己。她看见带有裂纹的镀金镜框里站着一个陌生人。仿佛一年来她真是第一次看见自己。实际上她每天早晨都照镜子,看自己的脸是否干净,头发是否整齐,不过她每次因为有别的事情压在心上,很少真正端详自己,可是这个陌生人呀!这个脸颊瘦削的女人不可能就是思嘉呀,思嘉有着一个漂亮的迷人的、容光焕发的脸蛋呀!可是她看见的这张脸一点不漂亮,也丝毫没有她清楚记得的那种魅力了。这是张苍白憔粹的脸,而且那双向上斜挑着的绿眼睛上方的黑眉毛,在苍白皮肤的衬托下,也像受惊鸟儿的双翅那样突然扬起,给人以骇异的感觉。她脸上呈现出一种艰辛而窘迫的神态。她想:“我的容貌已引诱不了他。”于是又有了绝望的心情。“我消瘦了——消瘦得多么可怕啊!”
她拍拍自己的脸蛋,又急切地摸摸锁骨,觉得它们已经从紧身上衣里矗出来了,而她的乳房已那么干瘪,几乎跟媚兰的一样小了。看来她已不得不在胸部垫些棉絮什么的,使乳房显得丰满些才行,可她一贯瞧不起搞这种假名堂的女孩子的呀。假乳房嘛!这叫她想起另外一件事来。她的衣着。她低头看看自己的衣裙,把补过的衣褶摊在手里看着。瑞德喜欢女人穿着好,穿得时髦。她怀着期待的心情想起她服丧后第一次出门时穿的那件有荷叶边的绿衣裳和他带来的那顶羽毛装饰的绿色帽子,这些得到了他的连声赞赏。她还怀着羡慕甚至忌妒的心情想起埃米·斯莱特里那件红格衣服,那双带穗的红靴子和那顶煎饼式的宽边帽。这些东西都很俗气,但是又新又时髦,准能惹人注意。而现在,瞧,她多么需要惹人注意啊!尤其是瑞德·巴特勒的注意!要是他看见她穿着旧衣服,他便会明白在塔拉什么都不行了。可是万万不能让他明白呀。
她竟然以为凭着她这又细又瘦的脖子,馋猫般的眼睛,破旧的衣着,就可以到亚特兰大去按自己的需要拿住人家,这是多么愚蠢的想法啊!要是她在自己最美、穿着漂亮的时候还没能赢得他向她求爱,那么如今邋邋遢遢,她怎么还敢存这种希望呢?如果皮蒂姑妈讲故事属实,那他会是亚特兰大最有钱的人,并且很可能对那里所有的漂亮女人,好的坏的都挑拣过了。好吧,她泄气地想,我只具有大多数漂亮女人所没有的东西,那就是下定了决心。不过,要是我有一件漂亮衣服—— 在塔拉可没有什么漂亮衣服,甚至连一件没有翻改两次的衣服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