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在少女们身旁 第二卷 地名:地方(第16/96页)

弗朗索瓦丝认识了主管饮料的掌班,认识了一个小小的贴身女仆,她是给一位比利时太太做长裙的。弗朗索瓦丝认识他们以后,午饭后再也不马上上楼为我外祖母准备各种器物,而是在一小时之后,因为主管饮料的掌班要给她弄咖啡或者药茶喝,那个贴身女仆要她去看自己怎样做衣裳。而拒绝他们是不可能的,是属于不可为之事之列。此外,她对那个小贴身女仆特别关心。那人是一个孤儿,几个陌生人将她养大,她就要到那些人家里去过几天。这种情形激起弗朗索瓦丝的怜悯之情,也激起她那善意的蔑视。她自己有家庭,从父母那里继承了一所小房子,她的兄弟在那里养了几头乳牛。她不能将一个无家可归的人视为她的同类。这个小姑娘希望八月十五①时去看望她的恩人。弗朗索瓦丝情不自禁地反复叨念着:“她真叫我好笑。她说:‘我希望八月十五回家去。’她说‘家’!那根本不是她的老家,而是收养她的人,可她还说‘家’,好象真是她的家似的。可怜的小姑娘!她真穷得可以,都不知道什么叫有个自己的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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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8月15日西方为圣母升天节。

弗朗索瓦丝与顾客带来的一些贴身女仆要好,这些人跟她一起在“邮件处”用晚饭。她们看见她那漂亮的花边便帽和条的体态,把她当作是一位太太,说不定是贵族太太,因境况不佳或者对我外祖母非常依恋而来给她当个随身人。如果弗朗索瓦丝只与这些人要好,一言以蔽之,如果她只与不是旅馆的人要好,那害处还不大,因为她还不会妨碍旅馆的人为我们做事。其实,即使她不认识旅馆的人,这些人在任何情况下也不会对我们有什么用。可是弗朗索瓦丝也与一个饮料掌班、一个厨房里的人、一个管一层楼的女管事交上了朋友。结果是,在我们的日常起居上,弗朗索瓦丝新来乍到,还什么人都不认识时,为一点点小事,她就乱按铃叫人。有时时间不合适,我外祖母和我都不敢按铃,她却敢。我们如果为此对她稍加批评,她便回答说:“花了不少钱嘛,就得这样!”似乎那钱是她付的。而现在,自从她成了厨房里一个大人物的朋友后,我们本以为这对我们住得舒服一些是个好兆头。然而不是这样,如果外祖母或我脚冷,哪怕是正常时间,弗朗索瓦丝也不敢按铃。她说,这样会叫人产生不好的印象,因为这等于逼他们再把锅炉升起来,或者妨碍仆人吃晚饭,他们会不高兴的。最后她还要用上一个固定词组:“事实是……”,虽然她自己说时也不大有把握,可是这句话的意思仍很明显,明明白白地是说我们不对。我们也不坚持,生怕她再对我们来上一个固定词组,而且更厉害得多:“有什么了不得!……”结果是:因为弗朗索瓦丝成了烧热水的人的朋友,我们反倒再也没有热水了。

最后,通过我外祖母,我们也认了一个熟人,虽然她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有一天早晨她和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在一扇门边迎面相遇,不得不上前搭话,事先双方都作出惊讶和犹豫不决的手势,作出后退、怀疑的动作,最后又因礼节和高兴做出抗议的动作,就象莫里哀戏剧的某些场面一样:两个演员相距几步远,但是长时间各自在一边进行独白,忽然,他们你看见了我,我看见了你,最后又两人一起说起话来,对话之后就来了个合唱,两人拥抱在一起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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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普氏可能想到了莫里哀《妇人学堂》的开头。

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出于谨慎,过了一会就想离开我的外祖母。可是外祖母相反,更希望一直挽留她到午饭时刻,极力想知道她是怎么搞的,收到信件既比我们早,又能吃到上好的烤肉(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很贪吃,她很少品尝旅馆里的饭菜。我们是在旅馆里用餐的。我的外祖母总是引用塞维尼夫人的原话,认为旅馆的饭菜是“富丽堂皇到叫人饿死”①的)。从此,侯爵夫人养成了习惯,每天在餐厅里等人家给她上菜时,便到我们身旁坐一会,而且不许我们站起身来,不许我们在任何事上为她忙碌,至多在我们吃完午饭,桌上杯盘狼藉的时刻,常常多待一会与她聊聊。

我呢,为了能爱上巴尔贝克,为了保持我置身于地球尽头的想法,我竭力向更远的地方望去,只看见大海,在那里寻找波德莱尔所描写的各种效果,只有上什么大鱼的日子我的目光才低垂下来注视餐桌。这海中魔怪与刀叉相反,与原始时代是同时代之物。那个时代,生命开始在大洋之中涌流,在西梅里安②时代,鱼类那无数椎骨和蓝色、粉红色神经的躯体已经由大自然创造出来,而且是按照一种建筑蓝图,好象一座多色彩的海上教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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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出自塞维尼夫人1689年7月30日致其女儿函。说的是瓦纳主教的华宴。意思是菜肴极为丰盛,但是客人不敢吃,因为全是不好消化的东西。

②这是古代的一个民族,荷马在《奥德赛》中曾经提到。普鲁斯特在《追忆似水年华》中数次提到。据说这些人生活在天涯海角,永远是黑夜。

一个理发师正在毕恭毕敬地服侍一位军官。一位顾客走进来,理发师见那军官认出了顾客,并与他搭起话来,聊上一会。理发师很高兴,他明白这两位属于同一阶层,去拿肥皂碗时,禁不住微微一笑,因为他知道在他这店里,在使用洗头肥皂这粗俗的活计之上,还可加上社会上的、甚至贵族味道的快乐。埃梅也像这个理发师一样,他看到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发现了我们是老熟人,去给我们端漱口水时,那种微笑和一位很会适时走开的家庭主妇那既自豪又谦虚又非常不引人注目的微笑一样。也可以说那是一位兴高采烈而又深受感动的父亲,他密切地注视着在他的餐桌上结成订婚礼的子女的幸福,而又不去打扰这种幸福。再说,只要听人道出一个有贵族头衔的人名,埃梅就会显得兴高采烈。这与弗朗索瓦丝正好相反,谁若是在她面前说“某某伯爵”,她的脸色没有不阴沉下来,话语没有不变得干巴巴而又简短的。但这并不说明她钟爱贵族的程度就比埃梅差。

其次,弗朗索瓦丝还有一个本事,那就是她能从别人身上找出其最大的缺点来。她很为此自豪。埃梅属于令人愉快又充满善良纯朴的一类人,弗朗索瓦丝则不然。给埃梅他们讲一件多少带点尖刻味道、但在报纸上没有的、尚未发表的事情时,他们便感到非常高兴,而且形诸于色。弗朗索瓦丝可不愿露出惊异的神色。奥地利大公鲁道夫①,她从来就没想过有这么个人。若是在她面前说,这位大公并没有象人们认为确有其事那样已经死掉,而是还活着,她也会回答“对”,似乎她早就知道一样。此外,还应相信,她虽然那样谦恭地称我们为主人,我们也几乎完全驯服了她,但是她出身的家庭在自己的村庄里境况富裕,地位独立,享有一定威望,这个家庭的地位一定受到这些贵族的干扰。所以,即使是从我们嘴里她听到一个贵族的姓名,她也没有不强忍怒气的。而埃梅则相反,他自孩童时代起便在贵族家中当仆役,甚至可以说他是靠慈善在这些人家长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