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3/7页)
“再凉快一会儿,”何云燕收起手帕,仰仰头望望太阳,说,“你看这会儿太阳多毒。”
我的脑子转得飞快,就像一只开离了地的汽车轮子。我在想我们去哪儿割草。我一定得让何云燕高兴一下子,我一定要找到一个青草生长得像庄稼一样茂密的地方。一想到何云燕望着大片的茂盛的青草眼里光彩熠熠,我就遏抑不住心里的狂喜。哪儿的草多呢?北大洼?老爷坟……我突然想到了南塘,南塘离学校远,再说又那么吓人,平常不但学生不去,连村里的人也轻易不去。暑假里我们一群伙伴去那儿的豆地里逮蝈蝈,田垄里在其他地方不多见的茂草我记得很清。尽管南塘被人讲得枝枝叶叶,一想起来头皮就发紧,但何云燕她不一定会知道,就是知道也只是个皮毛。她住在白衣店西头,又是个不掺人场孤陋寡闻的姑娘家……于是我说:“咱去俺庄的南塘吧,那儿草多得很……那儿离这儿远点,得走好一阵呢!”
“南塘?”何云燕朝西南方向的南塘一指,“就是那儿?”
我点了点头,心提了起来。我担心何云燕嫌那儿吓人,不愿意去,说不定还要数落我一顿。但很快我知道这种担心纯属多余,因为何云燕已经弯腰拿起了绳子和镰刀,“好吧,”她说,“听你的,你只要别领去个鬼窝就成!”
太阳的确很毒,浓浓的白阳光在地上流淌,炎热几乎漫到腿弯。我和何云燕并排走着,我太激动,说话都有点磕磕巴巴的。何云燕停一会儿就扭过头来,望着我笑。她一笑,两只眼朝下弯,嘴角又弯向上头去接应,就像漫画里画的那样。“翅膀,你是渴了吗?”她问,“一会儿我给你折一棵甜玉米秸。”
“我不渴,”我马上否定了她的猜测。我是个男子汉,就那么不顶晒,还没干活先口渴!“我一点儿也不渴!”
“那你说话咋有点磕巴?”
“我,我……”我咕哝了半天,连磕巴的话语也咕哝不出来了。
这时我们走到了一块玉米地边,而且拐上了一条杨树荫浓得发黑的土路。玉米的缨须已经黯淡,干瘪,棒子已经鼓鼓地胀大,凋萎的缨须的痂壳下,能望见白色的籽粒。何云燕唰唰啦啦钻进玉米地里,砍来了两株不结棒子的玉米秸。这种不会生育的玉米秸糖分没处使,所以很甜,可以当甘蔗吃。
树荫里不那么黑暗了,倒是朝太阳地里一望,有点睁不开眼睛。我们一边咕咕吱吱地嚼着玉米秸,吮吸着甜汁,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说话。我问她宣传队里不割草,不要勤工俭学,光唱唱歌就好了,为啥她要出来。何云燕告诉我是她爸爸不让她唱戏。她爸爸在洛阳当工人,这我们都知道,但她爸爸反对她唱歌,我倒有点弄不懂。“我爸说女孩唱戏不好。”何云燕说。想到何云燕不再唱歌了,我心里像灭了一盏灯,但一想到那个男老师再也别想一眼一眼剜她了,我又猛一痛快,那盏灭掉的灯自己又亮了起来。
我问她为啥没和同学们一块走,而就她一个人站在树荫里?“我怕热,”她又笑了,“下地早了天热——光问我,你呢?”
我从学校出来晚,是因为脚趾头上开放的一朵疼痛。每天睡醒午觉,班主任照例多此一举地召集我们进教室,然后用在大会上讲话的声调正式宣布下午割草。(他一定是天天舌头发痒!)他话一落音,我马上冲向门口,平常我都是那么旁若无人,从羊群和人群的缝隙里哧溜一下没影儿。我那么快想踅出去,是因为在许多我厌憎的事物中,我最最憎厌的是教室。老师喳喳聒聒的乱七八糟讲话声、破桌子底下的戢戢的撕纸声……还有羊群,勤工俭学的丰硕成果,就那么挤挤挨挨一脸苦相地躲在教室后头,有时大声“咩、咩”着和老师对讲,只是有点不拘小节,随时都要“哗啦啦”撒一大泡尿,臊味像机关枪铳得人后脑勺生痛。在我就要接近光亮亮的璀璨门口时,我听见脚趾头哎呀尖叫一声,接着有什么从地底下顺着腿蹿上来灌进脑子里,黑暗、巨大、笨重,在我眼前猛一下爆出蓝光,并且扼断了我的呼吸,我好一会儿收不回来刚刚喘出去的一口气——有两只羊在抵架,其中一只不小心踩住了我的脚趾头。“出血了吗?”何云燕问。我把脚从鞋子里掏出来。小拇指指甲有点发紫,但是并没有绽开艳红的花瓣。“要是出血,我给你薅一棵‘血见愁’草,揉烂糊上,一会儿就不痛了,血也止了。”何云燕瞅着那只幸运的脚趾头说。
我们的脚印又开始在薄薄的一层绒土上拐弯延伸,就像两道静静向前涌淌的溪流。我们离开了那条有着浓浓黑树荫的道路。这会儿田野里正没人,没有谁会在最热的时刻下地干活,连割草的学生们此时也还没进地(他们急慌从学校溜掉是去找更好玩的地方),不是在阴凉里打扑克下地棋,就是四肢逗着池水开放浪花。不知什么时候何云燕停止了说话,我也不吱声了。沉默降临了。在白亮的阳光下,在没有脚步声的行走里,沉默显得巨大、阴森,不可战胜,尤其是在比地球上一切森林都显得更原始,更古老,更茂密而渺无边际的大庄稼林子里。我第一次知道沉默是有眼睛的,而且不止有一两只眼睛,而是无数只眼睛。像以往一样,我的头皮有点发麻,接着半边身子的汗毛抬起头来,另半边身子的汗毛也被惊动。我往何云燕身边靠了靠。我抓住了她的胳膊,因为我听见了沉默的声音,它在大声嚷叫,这种声音有点发蓝,有点泛白。我知道我得说点什么,否则它就会从那些庄稼林里跳将出来,对我们大耍威风。“你唱支歌吧,”我说,“我光想听你唱歌!”我的嗓子有点喑哑。
她轻轻拨开我,“——太热。”她说,“你真喜欢听歌?”她扭头笑笑。她的脸半边明亮半边黑暗,明亮的那侧均匀地密生着金色的绒毛。她的眼睛依然那么亮晶晶的,就像水里的月亮,一只是另一只的倒影。
我点了点头。确实有点热,太阳一照汗水全被薅出来,我身上的背心已经溻透。和在刚才的那条没有树荫的东西路上比,我们的影子变长了不少,就像写“捺”时的毛笔的笔头,就像一只手同时握着两支毛笔在写。沉默没有了,像水一样洇到土里去了。“唱支啥歌哩?”何云燕问我,也是自问。
我说你就还唱“小小竹排江中游”吧!何云燕同意了,但她唱歌有个毛病,就是得先站着拿姿势,她不习惯边走边唱,“要是哼歌差不多,真唱就得站好了再唱。”但我不想站在大太阳地里听歌,尽管顺路跟过来好些风,不至于汗如雨下,我还是不想站在大太阳底下听歌。我觉得只要我们一停下,阳光的啪啪打打的响声就会遮没一切,哪怕你唱得再好。于是我们又朝前走去,不过沉默一直没再敢来。两支毛笔头在爬字,有时靠近,有时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