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时代(第11/12页)
10.吾爱吾师
我没和老师做过爱,但我很爱她。如果不爱的话,真人假故事连写二十一次,就太过肉麻了。我相信,老师也是爱我的。她的幽灵经常穿过山下那个黑门洞,爬上弯弯曲曲的山道,到这里和我幽会。我把以往的二十稿师生恋旧稿全找了出来,把那个破纸箱翻到底,就找到了最初的一稿。打印纸都变成了深黄色,而且是又糟又脆,后来的稿子就不是这样:这说明最早的一稿是木浆纸,后来的则是合成纸。这一稿上还附有鉴定材料:很多专家肯定了它的价值,所以它才能通过。现在一个新故事也得经过这样的手续才能出版、搬上银幕——社会对一个故事就是这么慎重。每页打印纸上都有红墨水批的字:属实。以下是签字和年月日。在稿上签字的是我的老师。为了出版这本书,公司把稿子交她审阅,她都批了属实。其实是不属实。不管属实不属实,这些红色的笔迹就让我亢奋。假设小说的女主人公是克利奥佩屈拉,就没人来签字,小说也就出不来。更不好的是:手稿上没有了这些红色笔迹,就不能使我亢奋。
现在出版的每本小说都得有人来签字,小说有一个人物,就得有一个人的签字,有十个人物就得有十个人的签字。每个人都要在稿件上批上属实,书才能够出版。就连F2写的那本有关刺猬的书,也有动物学家的签字,批的不是属实,而是符合该动物习性。我就不知道刺猬的习性是扶老奶奶过马路(F2尽写这样的故事):这还不得把老奶奶扎死。要写惩恶扬善的故事,就得有反面人物的签字——公司会派人到监狱找死刑犯做工作:你都要死了,还不想给人民做件好事吗?那些人一想,已有的罪名够枪毙的了,也不怕多点新罪名,就都认下来。正面人物也没人肯认,除非你付人家一笔钱。我这种小说不能惩恶扬善,公司也不肯为我费心。要不是老师自己认下来,我还真不知怎么办。面对着这些红色的字迹,真的很爱她……
现在那个看停车场的姑娘爬进了我的后院——她顺着那堵寨墙爬了进来,那堵墙不直,向后倾斜,城砖凸起像阶梯一样,很好爬——她肯定是来偷我东西的。但我还在房子里,这让我感到很不好意思。我想离开这座房子,但已经来不及了。我只好倒在沙发上装睡,把西服上装盖在了脸上。我想她进门以前会从窗口往里看看,看到我躺在这里,就会自行离去。但我却听见她在撬我的门——这使我感到难堪。贼和失主见面总是个难堪的场面。
从衣服下面我看到一双染黑了的小脚走进屋里。它一直走到我的面前,站住不动了。我不能不有所表示——撩开衣服坐了起来,把双手举得高高的,大声说道:你想拿什么就拿什么吧。与此同时,我那个东西也变得挺然翘然。那姑娘嗤笑了一声说:谁稀罕你的东西!她在屋里走来走去,在每个房间门口都探了一下头,然后走回来,对我说道:你就住在这里吗?我没有回答,因为她是没话找话……后来,她用一根手指点我的额头,我就顺势躺了下去。她把我的内裤一把扯了下来,然后咂着嘴,用讽刺的口吻说:咱们这回可长大了……听了这话,我脸上感到一阵刺痒,就如长了桃花藓——她的脸晒得黝黑,还有不少雀斑,鼻梁上架着的墨镜始终没拿下来——朝我吐吐舌头,就把比基尼脱了下来……与此同时,我的脑袋在疼——怎么?就这么把我一指头点倒就干吗?也不打听一下我是谁?我可是在丰都城里装鬼的……我满腹牢骚,但一句也说不出来,因为我心里有鬼。这个人很面熟,但我认不出她是谁。
事情做完之后她就离去,没和我说什么。如前所述,老师皮肤白皙,但也可以在停车场上晒黑。老师留着娃娃头,但也可以长成马尾辫。说实在话,我根本不知道老师会是什么样子——我当然不敢问她是谁:问出的结果肯定是:我是你妈!我现在已经几乎肯定遇见的是老师。但是我已错过了认出她的机会。
第二天一早,我到停车场去取车,她坐在门前躺椅上,身上裹了一床毛巾被抵挡早上的寒气。她抬头看着我,乌黑的墨镜上全无表情——我迟疑了很久,最后还是走过去了。我驱车前去上班,一路上想着在大二年级的热力学课上,老师说过:将来的世界是银子的……一切和本文开始时一模一样,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唯一的区别就是:我头里面很疼。头疼是忿怒的标志。我憎恨自己活得这么窝囊——苍天作证,我的确很爱我的老师。
11.难解的谜
我在公司里上班,面对着F2。如前所述,她想要写真正的小说……和前面所说的不同之处在于:我见到她不头疼了。我甚至还想和她聊点什么。话题一下就跳到她被人强奸的事上。她说:那件事发生以后,她坐在泥地上,忽然就怕得要命。也不知为什么,她想到这些人可能会杀她灭口……她想得很对,强奸妇女是死罪,那些乡下小伙子肯定不想被她指认出来。让我惊讶的是她还能知道这些:就我所知,别人把她卖了,她还会帮人数钱。虽然当时很黑,但她说,看到了那些人在背后打手势。这是件令人诧异的事:我知道,她像蝙蝠一样的瞎。但我平时像个太监,被刀尖点着的时候,也变得像一门大炮;所以这件事是可信的。有一个家伙问她:你认不出我们吧?她顺嘴答道:认不出来,你们八个我一个都认不出来。那些人听了以后,马上就走,把她放过去了。这个回答很聪明:明明是四个人,她说是八个。换了我,也想不出这么好的脱身之策。但她因此变得神经兮兮的,让我猜猜她为什么会这么怕死。如你所知,我最擅长猜谜,但这个谜我没猜出来。这谜底是:我这么怕死,说明我是活着的。这真是所罗门式的答案!现在恐怕不能再说她是傻瓜了。
早上我去上班之前,要花大量的时间梳妆,把脸刮干净,在脸上敷上冷霜,描眉画目。这是很必要的,我的脸色白里透青,看上去带点鬼气,眉毛又太稀。然后在腋下喷上香水,来掩饰最近才有的体味。我的形体顾问建议我穿带垫子的内衣,因为我肌肉不够发达。他还建议我用带垫子的护身,但现在用不着了,那东西已经长得很大。然后我出门,在上班的路上还要去趟花店,给F2买一束红色的玫瑰花。在花店里,有个穿黑皮短裙的女孩子对我挤眉弄眼,我没理她。后来她又跟我走了一路,一直追到停车场,在我身后说些带挑逗意味的疯话……最后,她终于拦住我的车门,说道:大叔,别假正经了——你到底是不是只鸭?我闷声喝道:滚蛋!把她撵走了。这种女孩子从小就不学好,功课都是零分,中学毕业就开始工作,和我们不是一路人。然后我坐在方向盘后面唉声叹气,想着F2从来就没有注意过我。要是她肯注意我,和我闲聊几句,起码能省下几道数学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