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时代(第9/12页)

从老师的角度来看我,会看到有一根水柱冻结在我头顶上,我的头发像头盔一样扣在脑袋上。一层水壳结在我的身上,在我身体的凸出部位,则有一些水柱分离出来,那是我的耳朵、眉棱骨的外侧、鼻子、下巴。从下巴往下;直到腰际再没有什么凸起的地方了。有一股水柱从小命根上流下来,好像我在尿尿。那东西和一条即将成蛹的蚕有些相似。现在我不怕承认:直到不久之前,王二虽然人高马大、智力超群,却是个小孩子。直到不久之前,我洗澡和游泳都要避人。虽然我现在能把停车场上的小姐吓跑,但不能抹煞以前的事。老师说过我讨厌之后,就扬长而去,穿着一条淡绿色的内裤,趿拉着一双塑料凉鞋。她把绿色绸衫搭在手臂上没穿,大概是觉得在我面前无须遮挡。我站在水柱里,很不开心。小孩子不会愤怒,只会不开心。这就是这个故事的起因。它是真实的,但没有写出来。所有写出来的都不真实。

我继续写道:“毕业以后,我还常去看老师。开了一辆黑色的吉普车,天黑以后溜进校园去找她,此时她准在林荫道上游荡,身上穿着我的T恤衫——衫子的下摆长过了她的膝盖,所以她就不用穿别的东西了。但她不肯马上跟我走,让我陪她在校园里遛遛。遇到了熟人,她简单地介绍道:我的学生来接我了。别人抬头看看我,说道:好大的个子!她拍拍我的肚子说:可不是嘛,个子就是大。有些贫嘴的家伙说:学生搞老师,色胆包天嘛!她也拍拍我的肚子说:可不是嘛,胆子就是大……咱们把他扭送校卫队吧。但这不是事实,我胆小如鼠,她一吓我,我就想尿尿。有时她也说句实话:这孩子不爱说话,却是个天才噢。假如有人觉得她穿的衣服古怪,她就解释说:他的T恤衫,穿着很凉快,袖子又可以当蒲扇。有人问,天才床上怎么样(实际情况是,着实不怎么样),她就皱起眉头来,喝道:讨厌!不准问这个问题!然后就拖着我走开,说道:咱们不理他们——老师总是在维护我。”我的稿子总是这么写的,其实这事并未发生过。所有我写的事情都未真正发生过。

8.真正的小说

我的小说将近写完了。也许你还记得,二十年前这部小说初版时,被称为“伤风败俗师生恋”,成为传媒关注的焦点,遭到最猛烈的批判,所以销得不错。现在出到二十一版,总是这老一套,谁都懒得批我,大概也卖不出几本。对此应有种达观的态度:哪能年年都关注我。公司给我开份薪水,我也不能给公司招灾惹祸。我把电脑关上,转向窗子。今天出了太阳,阳光投射到玻璃上,整面窗子变成了棕色。

所有的人都到楼顶上去了,但F2没去。抓住这没人的机会,她正好对我“诉求”一番——我不知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但我觉得这词很逗。她在我面前哀哀地哭着,说道:老大哥,我要写小说啊……大颗大颗的泪珠在她脸上滚着,滚到下巴上,那里就如一颗正在溶化的冰柱,不停地往下滴水。我在身上搜索了一阵,找到了一张纸餐巾(也不知是从哪里抄来的),递给了她。她拿纸在脸上抹着,很快那张纸餐巾就变成了一些碎纸球。穿着长裤在草地上走,裤脚会沾上牛蒡,她的脸就和裤脚相仿。我叹了口气,打开抽屉,取出一条新毛巾来,对她说:不要哭了,就给她擦脸。擦过以后,毛巾上既有眼泪,又有鼻涕,恐怕是不能要了。F2不停地打着噎,满脸通红,额头上满是青筋。我略感不快地想到:以后我抽屉里要常备一条新毛巾,这笔开销又不能报销——转而想到:我要对别人负责,就不能这么小气。然后,我对F2说:好了,不哭——回去工作吧。她带着哭腔说:老大哥,我做不下去——再扯下去又要哭起来。我赶紧喝住她:做不下事就歇一会儿。她说坐着心烦。我说,心烦的时候,可以打打毛衣,做做习题。她愣了一会说:没有毛衣针。我说:等会儿我给你买——这又是一笔不能报销的开支。我打开写字台边的柜子,从里面拿出一本旧习题集,递给她;叫她千万别在书上写字——这倒不是我小气,这种书现在很难买到了。

过去,我做习题时,总是肃然端坐,把案端的台灯点亮,把习题书放在桌子的左上方,仔细削一打铅笔,把木屑、铅屑都撮在桌子的右上角,再用橡皮膏缠好每一支笔(不管什么牌子的铅笔,对我来说总是太细),发上一会儿呆,就开始解题了。起初,我写出的字有蚊子大小,后来是蚂蚁大小,然后是跳蚤大小,再以后,我自己都看不到了。所有的问题都沉入了微观世界。我把笔放下,用手支住下巴,沉入冥思苦想之中。F2的情况和我不同,她把身体倚在办公桌上,脖子挺得笔直,眼睛朝下愤怒地斜视着习题纸,三面露白,脸色通红,右手用力按着纸张,左手死命地捏着一支铅笔(她是左撇子),在纸上狠命地戳着——从旁看去,这很像个女凶手在杀人——很快,她就粉碎了一些铅笔,划碎了一些纸张,把办公桌面完全写坏。与此同时,她还大声念着演算的过程,什么阿尔法、贝它,声震屋宇。胆小一点的人根本就不敢在屋里待着。不管怎么说吧,我把F2制住了。现在习题对我不起什么作用,我把这世界所有值得一做的习题都做完了。但我是物理系毕业的,数理底子好。F2则是学文科的——现有的习题够她做一辈子了。

我面对着窗子,看到玻璃外面长了几株绿萝。这种植物总是种在花盆里,绕着包棕的柱子生长,我还不知道它可以长在墙角的地下,把藤蔓爬在玻璃上。走近一点看得更清楚:绿萝的蔓条上长有吸盘,就如章鱼的触足一样,这些吸盘吸住玻璃,藤蔓在玻璃上生长,吸盘也像蜗牛一样移动着,留下一道粘液的痕迹,看起来有点恶心。然后它就张开自己的叶子。这些叶子有葵叶大小,又绿又肥,把办公室罩进绿荫里。科学技术在突飞猛进,有人把蜗牛的基因植到绿萝里,造出这种新品种——这不是我这种坐在办公室里臭编的人所能知道的事。我知道的是,坐在这些绿萝下,就如坐在藤萝架下。这种藤萝架可以蔓延数千里,人也可以终生走不出藤萝架,这样就会一生都住在一道绿色的走廊里,这未尝不是一种幸福。这不是不能实现的事:只要把人的基因植到蚂蚁里,他(或者她)觉得自己是人,其实只是蚂蚁;此后就可以在一个盆景里得到这种幸福……我回头看F2,她穿着棕色的衣服,在绿荫的遮蔽下,显得更棕了。她吭吭哧哧地和一些三角恒等式纠缠不休。这是初中二年级的功课,她已经有三十五岁了。我不禁哑然失笑:以前我以为自己只有些文学才能,现在才发现,作践起人来,我也是一把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