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时代(第7/12页)

每天晚上,王二下班走到车位前,小树丛里都会跳出一个蒙面的小个子,穿着一件黑皮夹克,手里拿着一把小手枪,大喝一声:大叔,打劫!给我钱包!有件事不妨事先说到:王二长得像个狗熊,横着裁、竖着裁,都能裁出盗匪两个。相信你已算出,他能切成四个劫匪,因为二二得四。但他乖乖地举起手来说:不要开枪,钱包在上衣口袋里。那个盗匪招招手,示意他把钱包递过来。王二放下右手,到胸口掏出钱包,交给那个强盗。他把钱取走,把钱包递回,王二又用右手接过来,在此期间,王二的左手一直是高高地举着,像一个交通警察在指挥交通。把自己的钱包放回口袋以后,他又高高举起了双手,身上穿的夹克衫下襟扬起,露出了半截肚皮。然后,劫匪说道:谢谢了,大叔,就消失在小树林里。王二又站了一会儿,才放下手臂,去开自己的车,一路上摇头晃脑地说:小兔崽子,还知道说谢谢——不错。

后来,那个劫匪说话更为简约,变成了:大叔,钱包!连“打劫”二字都省掉了。王二连手都顾不上举,马上把钱包给他。钱包里有证件、信用卡等等,还有钱。劫匪只要钱。把钱拿走后,把钱包扔了回来,王二笨手笨脚地接住:他这个人手脚都笨。那个劫匪说:大叔,你该锻炼一下身体。王二听从了他的建议,每周都去健身房两次,还抽时间去打网球。此后他的身手敏捷了一些,接钱包不再有问题。

再后来劫匪说话更简约:大叔,钱!把个包字也省掉了。王二把钱包里的钱都掏出来给他,就像在农贸市场买东西时付钱那样。把钱拿走后,他也顾不上说谢,因为还要赶去劫别人。在停车场上劫人毫无风险,但被劫者身上也没有多少钱。为了弥补单个被劫者的不足,就得多劫一些人。所谓萝卜快了不洗泥,一切客套话全免。这使王二感到失落,他以为一回生,二回熟,和劫匪熟络了,还能聊聊天;谁知熟络以后劫匪却轻贱起他来,这使他的脑袋里面又麻又痒,服用大量的阿司匹林也不见好转……

再后来劫匪还嫌话多,就只说一个字:钱!同时做个手势。终于使王二勃然大怒,喝道:怎么?连个称呼都没有?劫匪感到内疚,说道:对不起,大叔!掏钱吧。王二把钱掏出来给他——但王二已经狂怒了。大个子的人不容易发火,一旦火了起来则不容易平息,王二气得手指在发抖,但天太黑,劫匪看不见——趁劫匪接钱时不备,一把扭住他脖子,把他放倒在膝盖上,打了他一顿屁股,还教育他说:劫道也要像个样子,不要只认得钱!劫匪哭哭啼啼地说:记住了,大叔。你手真狠。(顺便说一句,王二的手肿了半个月,还得了肩周炎、腱鞘炎,还有一种肘部疾病)你不会把今天的事告诉别人吧?王二说:放心罢,我谁也不告诉。小个子劫匪从地下拾起了手枪,变得胆壮了一些,擦擦眼泪说:我怎么能相信你呢?王二就说:我用人格保证,绝不告诉别人今晚的事。但事实证明,王二的人格一文不值。第二天他就把这件事当笑话讲了出去,搞得人人都知那个小个子劫匪被他打了一顿。今后,这个劫匪不管再劫谁,那个被劫者都会说:我知道你,你被王二打过一顿……认识你很荣幸。大家想方设法要抓住他,打他一顿屁股。搞得他很难堪,只好单劫王二。收入大为减少,所以他总抱怨说王二带的现钱太少了,还要押着他拿信用卡去取钱。这时王二就说:太过分了吧?你的手枪是假的——声音极为难听。说着就把高举的双手放了下来,摆出一个要打人的模样。此后劫匪只好讪讪地说道:谁说是假的?是真的,别逼我开枪打你啊……一步步退到小树丛里去。以后他就从停车场上消失了,估计是到别的地方去打劫了。王二和一个小个子劫匪的故事就是这样的。但这件事的结局却是他始料不及的。公司有严格的规定,要求见到劫匪要猛扑上去和他们英勇搏斗,搏斗者有奖励,不搏斗者要扣工资——这规定对大家有什么激励作用,谁也不知道。人们知道的只是:英勇搏斗之后,人家就不来劫我们了,这样太寂寞。还有,被劫了以后不要去报案,免得被扣工资……现在总算有人和盗匪搏斗过,还把他赶出了停车场。这个人(即王二)当然会受到表彰,还被提升了一级,做了小说室的负责人——也就是俗称老大哥的角色。这个人就是我。我和大家一样,是本分人,从不想惹是生非。只可惜有点脾气,落到了这个地步。我可不想做老大哥。既然已经作了,也就无法可想。我只能以身作则,坐在自己座位上,循规蹈矩地写自己的小说。

7.我自己

“晚上,老师叫我陪她去吃饭,坐在空无一人的餐馆里,我又开始心不在焉。记得有那么一秒钟,我对面前的胡桃木餐桌感兴趣,掂了它一把,发现它太重,是种合成材料,所以不是真胡桃木的。还记得在饭快吃完时,我把服务员叫来,让她到隔壁快餐店去买一打汉堡包,我在五分钟内把它们都吃了下去。这没什么稀罕的,像我这样冥思苦想,需要大量的能量。最后付账时,老师发现没带钱包。我付了账,第二天她把钱还我,我就收下了。当时觉得很自然,现在觉得有些不妥之处。

“我和老师吃完了晚饭,回到学校里去。像往常一样,我跟在她的身后。假如灯光从身后射来,就在地上留下一幅马戏团的剪影:驯兽女郎和她的大狗熊。马路这边的行人抬起头来看我一眼,急匆匆地走过;在马路对面却常有人站下来,死盯盯地看着我——在中国,身高两米一十的人不是经常能见到的。路上老师站住了几次,她一站住,我也就站住。后来我猛然领悟到,她希望我过去和她并肩走,我就走了过去——人情世故可不是我的长项。当时已近午夜,我和老师走在校园里。她一把抓住我肋下的肉,使劲捻着。我继续一声不吭地走着——既然老师要掐我,那就让她掐罢。后来她放开我,哈哈地笑起来了。我问她为什么要笑,她说:手抽筋了。我问她要紧不要紧,她笑得更加厉害,弯下腰去……忽然,她直起身来,朝我大喝一声:你搂着我呀!后来,我就抱着她的肩头,让她抱住我的腰际。感觉还算可以——但未必可以叫做我搂她,就这样走到校园深处,坐在一条长椅上。我把她抱了起来,让她搂着我的脖子。常能看到一些男人在长椅上抱起女伴,但抱着的未必都是他的老师。后来,她叹了一口气,说道:你放手吧。我早就想这样做,因为我感到两臂酸痛。此后,老师就落在了我的腿上。在此之前,我是把她平端着的。”写完了这一段之后,我把手从键盘上抬了起来,给了自己一个双锋贯耳,险些打聋了——我就这么写着,从来不看过去的旧稿,但新稿和旧稿顶多差个把标点符号。像这么写作真该打两个耳刮子——但我打这一下还不是为了自己因循守旧。我的头疼病犯了,打一下里面疼得轻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