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文明的冲突文化信仰犯罪(第14/15页)
同时倾向于齐默尔曼的言论也渐渐出现。根据法医的鉴定,马丁的血液中含有大量吸食过大麻的残留物,而当天他之所以会出现在那里,也正是因为携带大麻而被学校停课。除此之外,马丁放在社交网络上的照片,大多数是在吸食大麻或者展示枪支,还有一些不文明的手势动作。这些证据间接证明了齐默尔曼对马丁的怀疑不是没有道理的,在当时的报警录音中齐默尔曼曾清楚地表示,自己发现了一名疑似吸毒者的青年。虽然当时他并不在执勤状态,但作为一名安全事务协调员,并不能因此而质疑其行动的动机。
虽然关于种族歧视的论调贯穿了整个案件的始末,但法院已经做出了最正确的判断,整个案件的讨论不涉及任何关于种族歧视的问题,毕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所以不能因为齐默尔曼杀了一个黑人就认定其具有种族歧视倾向。与此相对应的是,马丁过去的经历也一概以“与案情无关”为理由被禁止作为庭审的证据出现。
那么剩下的问题就只有一个了,齐默尔曼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控辩双方从正当防卫和蓄意谋杀两个角度再次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出乎意料的是,齐默尔曼的辩护费用在社会捐款的支持下竟然高达一百万,显然有不少理智的人看出了在媒体的刻意引导之下,全国舆论已经出现了一边倒的局面。为了避免舆论影响司法公正,齐默尔曼必须有足够的钱去请律师。
2012年4月11日,齐默尔曼被检方以二级谋杀罪的罪名起诉。控辩双方都在试图通过各种手段来还原一个对自己有利的“真相”。
首先是齐默尔曼自己的供词,2月26日晚上并未轮到齐默尔曼执勤,他只是在开车路过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可疑的陌生人。“这个人带着连帽衫”并且形迹非常可疑。因为他并没有因为下雨而快速往自己的目的地前进,而“总是躲在别人家的屋檐下向里面张望”。心生疑窦的齐默尔曼通过进一步观察发现,这个陌生人的身体在“不自然地抖动,就像是吸毒了一样”,所以他迅速拨通了报警电话,这一时间为晚上的7点09分。在报警的过程中,马丁似乎发现了正在注意自己的齐默尔曼,并且采取了一些行动,所以警局的接线员才会听到齐默尔曼的咒骂:“这些混蛋总是逃得很快。”根据录音,接线员听到了开车门的声音,所以她询问齐默尔曼是否在跟踪可疑人员。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接线员向齐默尔曼提出建议:“你不需要去跟踪他。”这一时间为7点15分,电话随之中断。两分钟后警察赶到了现场,马丁已经死亡。齐默尔曼承认开枪的人就是自己,但表示自己完全属于正当防卫,因为马丁袭击了他。
检方则对齐默尔曼关于正当防卫的说法提出了反驳,他们认为被告是蓄意杀人,并且给出了自己的理由。在齐默尔曼枪杀马丁的三周之前,齐默尔曼同样报警称自己发现了一个形迹可疑的黑人在围着一栋房子四处观察。当时的接线员同样要求他不要去跟踪对方,但当警察赶到的时候,那名黑人男子已经跑掉了。这也是齐默尔曼会在当天的报警电话中说“这些混蛋总是逃得很快”的原因。事实证明,齐默尔曼的怀疑是正确的,几天之后那户人家就遭到了盗窃,而窃贼正是那天他觉得可疑的那个黑人男子。检方律师认为正是上一次被可疑人员跑掉的挫败感,导致其在马丁一案中产生了报复和挑衅的心理,所以他没有听从接线员的建议停止跟踪,而是蓄意要杀掉马丁。
而检方之所以如此自信还有另一个原因,他们找到了一个足以给齐默尔曼定罪的关键“证人”。一个自称是马丁朋友的女人声称,马丁在遇害之前的几分钟正在和自己通话。她告诉法官,马丁当时告诉她有个白人在跟踪自己,并且她还听到了马丁的呼救声。
但是,令检方自信满满的证人在随后的交叉询问中突然原形毕露,满嘴谎言的她被法庭一致认为不可信。关于她的身份和年龄等一切信息都是假的,甚至在辩护律师要求她朗读一份据说是她写给马丁妈妈的信件时,她先是表示字迹潦草自己无法辨认,然后又突然宣称自己不识字,而这封信恰恰是证明她是马丁朋友的关键证据。更为重要的是,她宣称和马丁通话的时间正好也是齐默尔曼报警的时间,如果她能听到齐默尔曼的质问和马丁的呼救,那么警局的接线员没有道理听不到,可事实上接线员什么也没有听到。证人被证明不可信,检方试图给齐默尔曼定罪的第一轮攻势彻底失败了。辩方律师对此提出了含蓄的警告:“不要对没有证明的事情进行随意的猜测。”
此后,检方试图通过另一种方式来证明齐默尔曼蓄意杀人,那就是证明两人之所以发起冲突是因为齐默尔曼首先进行挑衅。但要证明这一点显然很困难,因为当时正在下雨,而且已经到了晚上,所以为数不多的目击证人当中,没有人能够证明是谁先动的手。于是检方开始另辟蹊径,在网上曝光了当事人的照片,其中齐默尔曼的照片是7年前拍的,虽然很瘦,却显得很精神;而马丁的照片则是其12岁时拍的,看上去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通过照片的对比,很容易给人们造成马丁根本打不过齐默尔曼的印象,既然不会受到致命威胁,那么开枪就完全没有必要,就是蓄意谋杀。
但后来发生的事情对于检方来说几乎可以用“打脸”来形容了,因为那些照片都是很多年之前的。就案发当时而言,马丁因为从小酷爱橄榄球,已经长成一个身材高大而壮硕的小伙子;而与之相反的是,齐默尔曼因为身体发福导致体能下降,据他的健身教练表示,齐默尔曼此时的格斗能力基本为零。
给出致命一击的是一位目击证人的证言,他表示自己曾看到齐默尔曼和马丁搏斗,其中一名身着黑色衣服的男子使用了非常专业的摔跤技巧。而案发当天穿黑色衣服的正是马丁,齐默尔曼穿的则是红色外套。第二轮交锋的失败者依然是检方,他们为了减少负面影响而不得不淡化己方证人的证词。
第三轮的交锋再次开始,焦点依旧集中在是正当防卫还是蓄意杀人上。检方试图从两个人身上的受伤程度来证明这并不是正当防卫,这一过程持续了长达半年之久。经过鉴定,事实上除了马丁身上那致命的一枪之外,两人身上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轻伤。齐默尔曼头上的伤口看起来虽然严重,但在案发当晚他只是在现场进行了简单的包扎就离开了,甚至都不需要去医院。从受伤的程度来说,两人之间的打斗并不激烈,即便是打不过,那么齐默尔曼完全可以逃跑,而没必要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