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女神之歌(第8/15页)
但是,我很快发现罪犯不可能采用这种方法。因为要将馆内所有钟表一个一个地拨快或放慢是件极为麻烦的事,而且,即使花时费力做到了这一点,却仍然有一只表是极难接触到的,这就是江南一直带在身边的怀表。要想完全不被他发现而去拨动它,无论如何是办不到的。而且,据江南说这只表是在第一天晚上散会之后偷偷从大厅的装饰柜上拿来的。您当时不在场,自然是无法马上知道此事的。
现在为达到弄清真相的目的,在构思方法上需要来个大的转变。必须从一种固定观念即时间总是同速前进,钟表不论哪种哪样都是一样地转动这样一个观念中解脱出来。也就说是要认识——
如果创造和支配时间的那种装置本身用和普通装置不同的速度运转的话,那么时间的演变情况也得随之而不同。这也正是揭开全部时计馆之谜的答案!”
鹿谷请到这儿彷佛又在计算时间似地不慌不忙地舐着嘴唇。纱世子的视线向上移动了一下,瞅着他的嘴角。江南倒吸一口气,不由得离开墙壁查起了身体。
“我还是从最后的结论说起吧!”鹿谷说道。
“‘旧馆’中滴答转动的一零八个钟表,包括江南口袋里的怀表全部使用比外边快的速度运转着,是一般时钟的一点二倍,换个说法,就是把外边的五十分钟当作他们的一个小时来运转。”
昨晚鹿谷从福西凉太住的镰仓市区医院很晚回到“绿庄”公寓之后——
按照刚才所说的经过寻找问题的答案。他立即坐到书房电脑前,开始修改以江南的笔记为基础编制的原对照表。“一点二倍”这个数字,是他在修改工作中,为适应有关的各种事实关系而得出的数值。
如果“旧馆”内部的时间,以七月三十百下午六时为起点,按一点二倍的速度前进的话,则一分钟快十秒,一小时快十分,一天则快四个小时,三天半时间则……按照这一比例,内部和外部的时间差距势必越来越扩大。鹿谷根据这一情况以外部的“正常时间”为标准,重新制订了对照表——
妙极了。
“旧馆”内案发时间和纱世子在外边的不在现场证明,通过修正,全部变成了无效的时间数字了。换句话说,事实非常明确,在案件的各种环节上,她都没有不在现场证明。
现在鹿谷已把修订后的对照表带来了。他从夹克袋中掏出一样折叠着的纸,面对低着头的纱世子作了说明。
“我来解答一下刚才提出的几点疑问吧。”鹿谷说着把对照表扔到了纱世子脚下。
“首先关于光明寺美琴让大家换上‘灵袍’的问题。我认为这也是您为达到某种目的指使她干的。所谓目的就是要让来这里的所有人把手表摘下来。因为您不可能直接下命令禁止大家带表进去。所以编造了一些前所未闻的理由,什么灵魂讨厌不纯洁之物啦,尤其讨厌金属制造的东西啦等等,让大家摘掉一切服饰用品,换上事先准备好的衣服。这条规定同时也是为了不让大家带入任何可以知道正常时间的物品,如收音机,录音机等。
罪犯为什么要把钟表当作凶器呢?
因为最终您是需要将‘旧馆’内和外边不同速度的一零八个钟表一个不留地全部破坏掉的。但您觉得只进行这种破坏过于不自然,于是从一开始您就把钟表做为凶器来使用以达到掩饰自己故意破坏的行为。
罪犯为什么要往塑胶饮水桶内投放安眠药呢?
这样做便于自己进行犯罪活动,固然也是一个理由,但还有一个重要意图,就是打乱大家体内的生物时钟。把一分钟变成五十秒,一小时变成五十分钟,而六小时则成为五小时……时间差距越来越大,而又绝不能让对方意识到,为此就需要来这一招。那么将适量的安眠药掺入水中,使全体人员始终处于药物作用之下的话,他们既不会怀疑为什么深更半夜不睡觉也不发困,也不会觉得时间过得太快。这就是您的用心所在。当然,尽管如此,所有当事人必定在各种情况下曾感觉到有不对劲儿之处。”
江南心中想:“确实如此啊!”
譬如第一天即三十日那天夜里,回到房间上床时已过十二点,第二天睁开眼一看表已是下午两点,不由得大吃一惊。这期间虽然上了一趟厕所,看到光明寺美琴的身影并跟在后面,但是如果单纯按时间计算则睡了长达将近十四个小时。
后来他们明白过来,知道可能有人给投放了安眠药。
实际上在“旧馆”内的三十日晚上十二点是晚上十一点,第二天下午两点则是上午十点四十分。因此,真正睡眠时间是十一个小时。
“那么有什么必要杀害摄影师内海笃志呢?”
鹿谷继续说道:“强调自己的形像被他摄入了镜头,这一点确实足可以成为罪犯下毒手的动机。然而由季弥的情况姑且不论,以您而言,他拍照时,您从没有在现场出现过。那么为什么您一定要杀害他呢?
“回答极其简单。您首先想毁坏的不是他的底片,而是他携带的两架照相机,您可能由于粗心大意,事前没有想到,最近出的照相机上几乎百分之百的都带有钟表,将拍照日期和时间记录在照片上。
“您杀死两个人后才发现这一情况,于是处心积虑地急于夺取照相机以便拔掉钟表电源,同时您担心内海可能已看过表,觉察出时间的差误,因而不让他活着。
“您毁掉底片的目的是因为害怕其中可能有已记录下正常日期和时间的底片。”
江南和瓜生发现了连结各资料室的暗门,并按顺序将其逐个打开时,在I号室找到了被罪犯拿走的照相机。两架相机均被摔在地上,已经毁坏。江南确切地记得散落在地上的闪光灯、镜头、暗盒盖以及底片当中有两颗高性能电池。
“罪犯为什么在杀死最初的两个人后要去敲新见梢的房门呢?
罪犯为了使自己在‘旧馆’外的不在现场证明不露马脚,便有必要在‘旧馆’内出现,以便尽量准确地向对方暗示具体的作案时间。因为在外边把不在现场证明搞得再怎样完备无缺,如果里边的作案时间搞得糊里糊涂,也将前功尽弃。当作凶器使用的钟表停止的时刻可以表示出作案时间,但仅此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类现场是能够大量伪造的。于是您便去敲了新见梢的门。您的用意是让她看到自己的身影,明确向对方示知罪犯在‘旧馆’内出现的准确时间。
“罪犯为什么不杀江南君?这个问题可用同样的道理加以说明。
“您至少需要他们当中一个人活下来。这个人熟悉并能叙述‘旧馆’内所发生的一切事件。您需要这个人向警察证明何日何时谁被杀,罪犯几点钟出现等所谓‘事实’。您认为江南最适于充当这个‘证明人’的角色,因而没有夺去他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