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3/3页)
“我敢肯定,那孩子晚上没有离开,就躲在附近,然后他回去杀了他,”德雷克说,“但是劳拉那时应该也在屋子里。教授是一个壮汉,她一个人不可能放倒他。我一直觉得理查德是杀人凶手,而她即便不是帮凶,也是目击者。但是她的事我一点儿也没跟警察讲,我害怕让报纸知道了,污了教授的名声。但是我得说点儿什么,所以我告诉他们理查德那孩子在现场,而且在和教授吵架。”
“你觉得劳拉和教授是情人吗?”
他耸了耸肩。“不敢确认,没有见过他们来真的。但是她在他家过夜,知道吗?那孩子生她的气,这个我肯定,因为他告诉过我。那一段儿我经常和他聊天,他在图书室干活的时候,和我讲了不少他自己的事。”
“然而警察不相信你?”
“可能他们信了,也可能没有。我说过,在陪审团面前我讲的话连屁都不算。公诉人也不买账,所以警方也没有办法。如果你去调查,就会看到当时我的证词和我刚刚告诉你的一模一样。我确信他们留了底。”
“但是你记住了很多细节,”我说,“我以为你会都忘记了呢。”
“我的病影响的是过去,这叫作逆行性失忆。自打在医院的糟糕经历后,之前的事情我统统不记得了,但从头部受伤之后,发生的事情我都记得很全。我得重新了解我自己的过去,就像你了解另一个人那样——他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出生,他父母是谁,他上了哪所学校,还有各种事情。这确实奇怪,但是我已经习惯了。毕竟,你也别无选择。”
他站起来,打开了灯。坐在那个天井里,我感觉我们好像困在玻璃瓶里的两只苍蝇一样,我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他。“还有些事我想问你。”
“请讲。”
“教授的地下室里有个健身房。他在那里放了一只棒球棒吗?或者在房子的其他什么地方放了球棒?你在哪里见过类似的东西吗?”
“没有。我只知道他有几个哑铃和一个沙袋。”
“警察说他很可能是被棒球棒打死的,但是凶器始终没有被发现。这种东西可不太容易被凶手藏在大衣里带来。你透过窗户见过理查德,记得那天晚上他穿的是什么吗?”
他想了一会儿,摇摇头。
“不清楚……我知道他几乎总是穿着一件大衣,可能他那天穿的也是这件,但我要是凶手,可不会冒险穿这件衣服。”
“最后一个问题。我知道调查开始的时候你也是嫌疑人之一,但是他们后来把你排除了,因为在谋杀发生的时间你有不在场证明。可刚才你说晚上11点左右你仍然在韦德的后院里,而且据我所知,你当时是一个人住。你能告诉我你的不在场证明是什么吗?”
“当然。我在家附近的一家酒吧待了一会儿,酒吧开到很晚。我当时忧心忡忡,不愿意自己待着。我可能11点多一点儿到了那里。酒吧老板是我的朋友,我曾经帮他修过东西。所以他告诉警察我当时在他那儿,这是真的。那之后,警察又缠了我一段时间,但之后就不再找我了,毕竟我是最不希望教授出事的那个人,我有什么动机杀他?”
“你说你在酒吧里,你当时能喝酒吗?你可在服药啊。”
“我没有喝酒,我到现在也从不喝酒,去酒吧的时候我就喝可乐或者咖啡。去酒吧是因为我不想自己一个人待着。”
他在烟灰缸里摁灭了烟。
“你是左撇子吗,德雷克?你抽烟的时候用左手。”
“没错。”
我和他又聊了几分钟。他告诉我他的生活后来走上了正轨,最后他和利昂诺拉搬到了这里。他再没有和警察扯上过什么关系,最近的12年里他不再需要每年去找那个精神病学评估委员会了。
我们道了别,他没有走出他的临时工作室。我自己找到路回到了客厅,利昂诺拉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孩子睡在她怀里。我再一次感谢了她,道了晚安,然后就离开了。
[1] 布朗克斯区:纽约市的一个区,在曼哈顿的北方。——译者注
[2] 《沼泽猎手》:2010年播出的美国电视纪录片,聚焦路易斯安那州沼泽居民的生活,其中很多人是法国难民。——译者注
[3] 罗得岛:美国东部的一个州。——译者注
[4] “布谷鸟”(cuckoo)是一句美国俚语,用以指代疯子。——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