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6/6页)
他直勾勾地盯着我,舌尖慢慢舔了舔下嘴唇。
“我想你最好现在离开,兄弟。我的话你爱信不信,这他妈一点儿不关我事。我还有东西没打包。”
“现在要开球了,是吗,德雷克?”
他用左手比成一支手枪的样子,指着我。“你带着那个,算你聪明。”
他把我领到门口。
“德雷克,利昂诺拉是什么时候去的路易斯安那?”
“大概两周之前。怎么了?”
“没怎么,一路顺风。”
出门后,我感觉他的目光一直投在我背上,直到我在街角转了个弯,消失在他的视野中。德雷克似乎不知道如今录音不需要用麦克了。在外套胸前的兜里放一只特殊的铅笔,就什么都解决了。
几分钟后,我开车离开韦瑟斯彭街,听得见警笛的声音。我记得,关于西蒙斯的档案里有一段,说他的父亲多年前搬到另一个州,然后失踪了。我不知道案发当时有没有人查这件事情。西蒙斯说韦德有一次催眠了他。教授有没有发现他的病人内心真正的样子?他怎么可能把自家的钥匙交给那样一个可怕的人?或者难道他确认西蒙斯的失忆症是永久的,所以永远是一个没有引信的炸弹?但是,引信其实一直都在。
去机场的路上,我想起了弗林那本书的标题,还有小时候在嘉年华上遇见过的那种镜子迷宫——进入其中,你看到的每件事,都同时既是真的,又是幻象。
天逐渐暗了下来,我开上了I-95号公路。我开始想象这次和戴安娜的重逢,最后结果又将是怎样的呢?我紧张得就好像是第一次去约会一样。想起手枪,我把它从口袋里拿出来,上好保险栓,藏进杂物箱里面。最终,我结束了警察生涯,没有用枪射过任何人。这样的生涯,我觉得是一件好事情。
我知道,我最终会忘记关于这件案子的一切,也会忘记我一生中所有的故事。这些故事,可能不比别人的好,也不比别人的差。我想,如果我能从我的记忆里面选一件事情,可以永远不让“阿尔茨海默先生”带走,那我会选择这一段平静、安详、充满希望的路程,我驱车赶往机场,在那里我会见到戴安娜,而且她可能还会决定留下来。
我看见她从出口走来,手里只拎着一只小箱子,就是人们短途旅行时携带的那种。我向她招手,她也回应了我。没一会儿,我们在一个书架前碰面,我吻了她的脸颊。她的发色变了,身上的外套和香水气味也是新的,但是她对我的微笑还是一如往常。
“你就带了这些东西?”我接过她的包。
“我雇了一辆卡车,下周能把我所有的东西都拉来。我打算待一段时间,所以你最好让你的小妞赶紧收拾一下,找别的地方。”
“你说的是米妮吧?她已经走了,戴。我想她还是喜欢她的米老鼠。”
我们牵着手,去停车场开车离开。她给我讲了我们的儿子、儿媳和孙女的事。我一边开车,一边听着她的声音,感觉过去几个月来自己一直念念不忘的罪案故事,逐渐一层一层地剥落,飘洒在高速公路上,消失不见。
就像一页页旧书稿被风吹走。
[1] 这是一句谚语,原意是邮差为了确保信件送达,总是按两次门铃确保收信人能听到。这句话因为詹姆斯·凯恩的同名小说而广为人知,指“命运的邮差”也会按两次铃,即使第一次侥幸逃脱,第二次也终将面对命运的安排。——编者注
[2] 布鲁姆菲尔德:新泽西州的一个城镇。——译者注
[3] 珀西·斯莱奇(Percy Sledge):美国老牌节奏布鲁斯及灵魂乐黑人歌手。——译者注
[4] 《黑暗的街角》:1967年的一首灵魂乐。——译者注
[5] 见上一章的情节。——译者注
[6] 大西洋城:美国新泽西州的一个城市。——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