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国有地现场(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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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下午两点左右,一个不愿说明身份的男子用110电话报告说涩谷区西原2条4X号前面的国有地内有一具横死尸体。
接到报案的通讯指令室向所辖警察署和机动搜查队的警车发出了急赴现场的指令。
最先到达现场的所辖警察署的警察。收到的第一份简要报告是“尸体埋在地里,左腿膝盖以下露出地面,从鞋和脚的形状判断像是女性。现场附近已不见报警人的人影。”马上就可以看出,这是一起杀人案件。通过查询搞清了110报警电话是用现场附近的公用电话打出的,但现在那里已不见人影。
继所辖警署的警车之后,机动搜查队的警车、所辖署的刑事科员、后续机动搜查队、搜查一科、警视厅及所辖署的鉴别科员等陆续到达。他们在通讯指挥室的统率下,以紧急配备态势铺开了搜查网。
现场在涩谷区西原2条的国有地,是在消防学校、东京医疗少年院、代代幡殡仪馆包围之中的寂静地带。国有地用铁蒺藜围着,禁止入内,但时常有成双结对的男女偷偷进去寻找二人独占的世界。这里是以柞树、小橡树为主的杂树林,还混生着樱花树、栗子树、洋槐树等乔木。
这里是受国家保护的东京市内残存的重要自然区。面积虽然不太大,树林中却存在一种使人难以相信是在东京市内的真空静寂。若是被罪犯利用的话,都市中的自然区就变成了犯罪的渊薮。
设置禁止入内的铁蒺藜,大概也有防止犯罪的用意。但是,连情侣潜入都防止不了的铁蒺藜,在罪犯面前大概不会起到任何防止作用。就像是指示人们出入似的,铁蒺藜到处都有窟窿。
对都市文明拼命抵抗的大自然,像城墙被挖洞一般,被都市的丑恶搞得满目疮痍。
从尸体的情况判断,不是在罪犯作案后立即前来报案的。发现者多半是潜入国有地内的情侣,推测发现者是因为自己侵入了禁止入内的地区,所以才没有公开身份。
主管警署的署长、机动搜查队队长、搜查一科科长、鉴别科科长等首脑到达之后,开始了正规的搜查工作。先到的机动搜查队队长报告了搜查经过,根据他的报告进行检验。
在鉴别科科长的指挥下,首先对尸体的位置及现场进行拍照,采集脚印儿。接着由一般鉴别班和检验班进行地毯式采集证据的工作。
尸体以右腹部向下,手抱双膝的姿势被埋在柿子树根处30公分深的土中。可能是因为罪犯慌忙,尸体埋得较浅,看来像是被野狗将左脚连鞋子(半髙跟浅口无带皮鞋)一起拽出了地面。身上穿着一件蓝色的、一看就是西装式的连衣裙。衣服没有特别凌乱迹象,现场周边也没有争斗的痕迹。
死者是20岁左右的女性,从尸体情况推断死亡1周至10天之间。颈部有一圈用绳索勒过的痕迹,前右部位更为明显。死因像是绞颈引起窒息。死者身上没有能够证明身份的东西,但胸部戴着一枚像是某个学校的纪念章。
搜查员们联想起了国分警察署设立了搜查总部的绑架女大学生案件的被害人。二者年龄相仿,后者的推定死亡日期和前者的失踪日期也相一致。
搜查员立即将死者的特征通报了国分署。二者的特征完全一致。被害人的家属和搜查员从国分市赶来了。确认了死者的身份就是遭人绑架的前桥香保里。
密秘进行的搜查工作成为徒劳,终于出现了最怕出现的结局。
被害人的尸体于当天运出,于次日上午10点进行司法解剖。解剖结果与当时检查的第一印象相符,尸体没有被凌辱痕迹,仍保持着处女身子。另外,左上臂有注射痕迹,但死后变化不显著。
至此,绑架案件转化成了杀人案件。在代代木警察署设置了拐骗杀害女大学生事件综合搜查总部,组成了新的搜查态势。
以索要赎金为目的的绑架,杀害人质,停止索要赎金的案例,是罕见的。
5月19日上午7时罪犯向前桥家打索要赎金电话的时候,人质还活着。
在赎金没有到手,又在搜查尚未开始的时候,罪犯为什么杀害人质呢?应该说,迫使罪犯必要杀害人质的危险情况还没有出现。
一般说来,在人质是既年轻又具有魅力的女性时,罪犯会产生色情欲望的。而这次,罪犯既放弃了赎金,又没有奸污人质。也没有人质进行抵抗,激怒罪犯从而杀死人质的迹象。尸体除颈部有勒痕之外,压迫痕、皮下出血、皮肤破裂、殴打伤全都没有。
怎么考虑也找不到罪犯非要杀死人质不可的理由。
事件发生后,连日以现场为中心进行了搜查。最近罪犯作案时有一种倾向,大件的物品和资料不会遗留在现场。特别是指纹和脚印儿不易采集到。现在所注意的,是肉眼容易忽略的微小物质。
尘埃、沙土、植物片、花粉、纤维片等,都有可能是与罪犯有关的重要资料。
估计尸体上可能附着有这些微小物质,因而在解剖尸体时,从尸体和死者的衣服上采集了微小物质。对这些微小物质进行镜检或化验的结果,证明是聚酯(塑料)、尼龙、丙烯等化学纤维和金凤花粉、小麦粒、狗毛等物质。
不能断定这些微小物质是不是罪犯带来的,但在尸体发现现场没有生长着金凤花和小麦。另外,聚酯、尼龙、狗毛和绑架第三现场(被害者的汽车被发现的地方)的东西相一致。金凤花在佛寺周围盛开着。
但是,在这里又出现了丙烯和小麦的新资料。这些是过去没有发现过的资料。但不能马上断定说与罪犯有关系。也许是尸体发现者遗留下来的东西。
从被害人的居住地、拐骗现场、遗留物品发现场所、尸体发现现场等跨越东京市内、郊区及埼玉县来看,认识到协同搜查的重要性,于是指定刑事指导官为联络负责人。
6月2日,在代代木警察署召开警视厅搜查一科、国分署刑事科、埼玉县警总部搜查一科、埼玉县警相武署刑事科、各鉴别科的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搜查会议,决定了今后如下的搜查方针:
1.对尸体发现现场附近的行踪进行调查。
2.对该现场进行彻底搜查。
3.归纳一下对第三现场遗留物品的搜查情况。
4.追查从尸体上采集的丙烯纤维和小麦的来源。
5.找到尸体发现报告人。
6.调查医生、医务、药品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