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大师
那是二十多年以前——我当时才二十三岁,刚刚写作了我的第一批短篇小说,并且得到了出版,像许多在我之前的Bildungsroman(1)中的主人公一样,已经在考虑自己的大部头Bildungsroman了——十二月的一个下午,天快要黑的时候,我到了这个伟人的隐居处去见他。那所木板农舍是在伯克希尔山上一千二百英尺高的一条土路的尽头,然而从书房里出来向我隆重表示欢迎的人物却穿着一套斜纹呢的衣服,一条丝织的蓝领带用一只没有装饰的银别针夹在一件白衬衫上,脚上是一双牧师穿的擦得锃亮的黑皮鞋,使我觉得他是刚从擦鞋摊上走下来,而不像是从艺术的祭坛上走下来。我定下神来以后,才注意到他抬着下巴颏儿的那副凌驾于一切之上的贵族气派,或者他坐下身去之前整一整衣服的那种细心的,甚至有点过分讲究的帝王风度——老实说,我当时只想到自己怎么会像碰到奇迹一样,凭我没有文学气息的出身,居然能到这里,来到他面前,因此根本没有工夫注意到什么——但是在这以前,我对E.I.洛诺夫的印象是他看上去应该像个地方上的督学,而不是像这一带自梅尔维尔和霍桑(2)以来最有独创性的小说家。
这并不是说,纽约流传的关于他的闲话使我预计会遇到更加宏伟的场面。当我最近在出版商初次为我在曼哈顿举行的酒会上——我是搀扶着一位上了年纪的编辑的胳膊去赴会的,我兴奋得像个初上银幕的新星一样——在批评家们面前提到洛诺夫的名字时,在场的才子们几乎马上就把他一语带过了,就好像这是一个笑话一样:他那一代的一个犹太人,而且还是个移民之子,居然娶了新英格兰一家名门望族的闺秀,这些年来还一直住“乡下”——这就是说,住在鸟鸣兽语、树林密布的goyish(3)的荒野里,美国当初就是在那里发源的,也早已在那里告终了。但是,由于我在那次酒会上提起的别的名人,在那些熟知内情的人看来也都是有点可笑的;因此,我对他们在提起这位有名的乡间隐士时所说的嘲讽的话,也就抱有怀疑的态度。甚至可以说,根据我在那次酒会上的所见所闻,我开始明白,躲在一千二百英尺的高山上,只与鸟兽和树林做伴,对于一个作家来说,不管他是不是犹太人,未尝不是一个好主意。
他带我进去的那间起居室整洁、舒服、简单:一块用钩针编织的圆形大地毯,几把套着椅套的安乐椅,一张旧沙发,靠墙长长的一排书架,一架钢琴,一部电唱机,一张橡木的大阅览桌,上面整齐地堆满了报纸和杂志。在白色的护壁镶板上面,淡黄色的墙上几乎是空空如也,只有五六幅水彩画习作,画的是不同季节里的这幢旧农舍。在放了靠垫的窗座和整齐地束起来的本色棉质窗帘的外面,我可以看到发黑的高大枫树上光秃秃的树枝和白雪皑皑的田野。纯洁。肃穆。简朴。遁世。你的全部精力、才华、创造性都留下来用在这绞尽脑汁的崇高超然的事业上了。我看了一下四周,心里想,这才是我要过的生活。
洛诺夫把我带到壁炉前面的一对安乐椅前,让我在一把椅子上坐下后,便把炉前的挡板挪开,往里张望了一下,看一看风门是不是打开着。他用火柴点燃了引火物,那引火物显然早已放在那里,准备我们见面时用的。然后他把挡板又放回原地,分毫不差,仿佛是嵌到炉前一条槽里似的。在看清楚了木块已经燃着——确信他已成功地生起火而没有危及这所有二百年历史的房屋或其中的住户,他感到心满意足——以后,他终于准备就绪,可以同我谈话了。他用他那双动作敏捷纤巧得近乎女人的手,把两条裤腿的折痕一提,在他的椅子上就了座。对于像他那样肥胖壮实的人来说,他的动作显得特别轻快利落。
“你喜欢怎么称呼你才好?”艾曼尼埃·伊萨多尔·洛诺夫问道,“叫内森,内德,还是内特?还是你喜欢有另外完全不同的叫法?”他还告诉我,他的朋友和熟人都叫他曼尼,我也应该这么叫他,“这样谈话就容易些。”
我想未必能那样,但我还是用微笑表示:尽管这必然会使我感到多么轻飘飘,我还是遵命照办。做主人的接着为了进一步让我不感到拘束,要我谈谈我的经历。不用说,在一九五六年的时候,我的经历是没有什么值得一谈的,特别是对这么一个见多识广、思想深刻的人,我认为当然是没有什么值得一谈的。我在纽瓦克一个既不算富有也不算穷苦的居民区里,由溺爱的双亲扶养大的;我有个弟弟,别人都说他很崇拜我;不论在本地一所很好的中学里,还是后来在一所名牌大学里,我的学习成绩都没有辜负历代祖先对我的期望;毕业后我在离家一个小时车程的军队工作,为狄克期炮台(4)的一位少校写宣传稿,尽管那时征召我的躯体去供屠杀的那场战争在朝鲜正在血淋淋地结束之中。自从退伍以后,我一直住在百老汇南端一所没有电梯的五层楼上从事写作。我的女朋友来与我同居,收拾这屋子时,称它是一个不守清规的和尚的家。
为了维持生活,我一星期有三天过河到新泽西州去做工,那工作是我进大学的头一年暑假以来时断时续在做的。当时报上登了一个招聘广告,承诺积极推销可以获得高额佣金,我就前去应聘。每天早上八点钟,我们这一帮人就给送到新泽西州的某一个纺织小镇,挨家挨户去兜揽杂志的订户,下午六点等在一个指定的酒馆外面,由监工的麦克埃洛开车把我们送回纽瓦克市内。他是个长得漂亮的酒鬼,留着两撇细细的小胡子,总是不厌其烦地警告我们——两个把赚来的钱攒起来上大学的、一心求上进的小伙子和另外三个没精打采的老油条,他们的脸色苍白浮肿,什么倒霉的事情都经历过了,如今已颓唐不堪——不要同孤身在家、用夹子卷着头发的家庭主妇胡来:否则你就很可能不是被生气的丈夫揍死,就是遭到漫天要价的敲诈,或者染上五十多种不治的淋病中不知哪一种淋病,尤其是,一天只有这么几个小时。“或者陪人睡觉,”他不动声色地劝告我们,“或者就推销《银幕》。你们自己选吧。”我们两个大学生叫他“财神爷的祖先”。由于没有一个主妇曾有请我进门歇一歇脚的表示——而且不管是什么年龄的女人,只要她在纱窗门后哪怕是稍微愿意听我一句推销的话,我就特别提高警惕,生怕她会有勾引我的打算——我迫于生计,选择了工作上的完美无缺,而不是生活上的心情享受。一天奔波下来,可以赚到十元、二十元佣金,而前途仍空白一片。我后来放弃了放浪的生活——和我已不再爱的五层楼上的女朋友——在那位著名的纽约编辑的帮助下,作为一个通讯员,给请到夸赛休养地去过冬,这还只是几个星期以前的事。夸赛是艺术家们在乡间的一个隐居之地,同洛诺夫的山庄只隔一道州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