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难寻
老太太不想去佛罗里达。她想去东田纳西走亲戚,于是抓紧每个机会让巴里改变主意。巴里和她住在一起,是她的独生子,正挨着桌子坐在椅子边上,俯身读着报纸上橘红版面的体育专栏。“看看这儿,巴里,”她说,“看看这儿,读读这个,”她站起来,一只手放在干瘦的屁股上,另一只手把报纸在巴里的秃头上晃得哗啦作响,“这儿有个自称‘不和谐分子’的人从监狱里逃出来了,正往佛罗里达去呢,你读这儿,看他对那些人做了什么好事。你快读读。我才不会带着我的孩子去罪犯出没的地方呢。要不然怎么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巴里头都不抬地继续看报,于是她扭头去找孩子妈,这位年轻女人穿着便裤,脸蛋像卷心菜一样,宽宽的透着天真,头上还扎着块绿色的头巾,头顶系了个结,像兔耳朵似的。她正坐在沙发上,从罐子里挖杏酱来喂宝宝。“孩子们以前去过佛罗里达了,”老太太说,“你们应该带他们去去其他地方,让他们看看不一样的世界,长点见识。他们从没去过东田纳西呢。”
孩子妈充耳不闻,但是八岁的约翰·韦斯利说:“你要是不想去佛罗里达,干吗不在家里待着?”他戴着眼镜,身子结实,正和小妹妹琼·斯塔坐在地上读滑稽小报。
“她可不高兴待在家里,哪怕让她当女王,也不愿意待一天。”琼·斯塔一头黄毛,头也不抬。
“是啊,要是那家伙,那个不和谐分子,抓住了你们怎么办?”老太太问。
“我会打烂他的脸。”约翰·韦斯利说。
“给她一百万她也不会待在家里,”琼·斯塔说,“她就怕错过了什么。我们去哪儿她都要跟着。”
“好吧。小姐,”老太太说,“下次你想要我帮你卷头发的时候可得记着你说过的话。”
琼·斯塔说她的头发是天然卷。
第二天早晨,老太太第一个坐上了车,准备出发。她把硕大的黑色旅行袋放在角落里,看起来像只河马的脑袋,底下的篮子里还藏着她的猫——皮迪·西恩。她可不想让猫独自在家待上三天,猫会想死她的,她还担心猫会碰开煤气,不小心窒息而死。她儿子巴里当然不愿意带着一只猫住旅馆。
她坐在后排中间,两边是约翰·韦斯利和琼·斯塔。巴里和孩子妈带着小宝宝坐在前排,早晨八点四十五分从亚特兰大出发,汽车的里程表显示55890。老太太把数字记下来了,因为觉得回来的时候能知道他们开了多少路很有趣。二十分钟以后他们驶入市郊。
老太太脱下白色棉手套,和钱包一起放在车后窗的架子上,舒舒服服地坐着。孩子妈还是穿着便裤,头上也依然绑着绿色头巾,但是老太太戴着一顶海军蓝的水手草帽,帽檐儿上插着一束白色紫罗兰,身上穿着一条白色圆点印花的海军蓝裙子。她的衣领和袖口都镶着蕾丝薄纱,领口上别着一株带香囊的布制紫罗兰。万一发生意外,她死在公路上,任何人都能一眼看出她是位淑女。
她说早料到今天是驾车出游的好日子,既不太热,也不太冷,她提醒巴里这儿限速五十五英里,巡警藏在广告牌或树丛后面,趁你还没来得及减速便逮住你。她饶有兴趣地对沿途风景指指点点:矿石山;时而出现在公路两旁的蓝色花岗岩;壮丽的红色黏土河滩,隐隐镶嵌着紫色纹路;还有各种各样的农作物,给大地铺上绿色网格;树上洒满银白色的日光,即便是最难看的也闪闪发光。孩子们在看漫画书,孩子妈睡起了回笼觉。
“我们快点开过乔治亚州,省得多看它几眼。”约翰·韦斯利说。
“如果我是个小男孩,”老太太说,“就不会这么说自己的家乡。田纳西有山脉,乔治亚有山丘。”
“田纳西穷乡僻壤。”约翰·韦斯利说,“乔治亚也很讨厌。”
“说得对。”琼·斯塔说。
“我们那会儿,”老太太握起布满青筋的干枯手指,“孩子们对自己的家乡、父母,还有其他一切都比现在恭敬。人人都很善良。哦,看那个可爱的小黑孩!”她指着一个站在棚屋前的黑人小孩。“那不是一幅画吗?”她问他们,他们都转身从后窗看着那个小黑人。小黑人挥了挥手。
“他没有穿裤子。”琼·斯塔说。
“他可能根本没有裤子,”老太太解释,“乡下的小黑人不像我们一样不愁吃穿。如果我会画画,我就要画下来。”她说。
孩子们互相交换了漫画书。
老太太提出想抱抱小宝宝,孩子妈从前座把孩子递了过来。老太太把他放在膝盖上晃着,跟他讲沿途的风景。老太太翻着眼睛,噘着嘴,把她饱经风霜的瘦脸贴到宝宝光滑柔软的脸蛋上。他不时给她一个恍惚的微笑。他们经过一大片棉花地,中间围着五六块墓碑,像个小小的岛屿。“看那片墓地,”老太太指着那儿,“那是老宅的墓地。属于种植园。”
“种植园在哪儿?”约翰·韦斯利问。
“随风而逝啦。”老太太说,“哈哈。”
孩子们看完了手头所有的漫画书以后,开始吃午饭。老太太吃了一个花生酱三明治,一颗橄榄,不让孩子们把盒子和纸巾扔出车窗。实在无所事事,他们就玩起了游戏,一个人指着一片云朵,让另外两个人猜是什么形状的。约翰·韦斯利指着一片奶牛形状的云,琼·斯塔猜奶牛,约翰·韦斯利说不对,是汽车,然后琼·斯塔说他耍赖,他俩就隔着老太太打了起来。
老太太说如果他们保持安静,她就给他们讲个故事。她讲故事的时候,翻着眼珠,晃着脑袋,非常滑稽。她说在她还是个姑娘的时候,有位从乔治亚州贾斯帕来的追求者,名叫埃德加·艾特金斯·提加顿。他很英俊,是位绅士,每周六下午都给她带一只西瓜,上面刻着他名字的缩写,E.A.T.。有一天下午,老太太说,提加顿先生又带了西瓜过来,但是家里没人,就把它放在前门廊上,坐马车回贾斯帕去了,但是她没有收到那只西瓜,因为一个黑人男孩看到上面刻着E.A.T.,就把它吃掉了!这个故事挠到了约翰·韦斯利的笑神经,他咯咯笑个不停,但是琼·斯塔觉得没什么好笑的。她说她不会嫁给一个只在星期六下午给她送西瓜的男人。老太太说她应该嫁给提加顿先生,因为他是位绅士,而且可口可乐股票刚上市的时候他买了不少,他才死了没几年,是位富翁。
他们在塔楼停下来买烤肉三明治。塔楼坐落在帝莫西外的一片空地上,半灰泥半木质结构,既是加油站,又是舞厅。老板是一个叫瑞德·萨米·布茨的胖子,房子里和几英里沿途的公路上都贴着告示:“尝尝瑞德·萨米的驰名烤肉。了不起的瑞德·萨米人见人爱!瑞德·萨米!笑呵呵的胖小子!手艺没得说!瑞德·萨米为您效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