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学之事(第2/5页)

在我看来,我们的生活乏善可陈。母亲放了我们几个礼拜的假,不用看课本,毕竟我们需要时间适应和安顿下来。但到了九月,她拍着双手宣布:“不要管什么刚果了,你们这些女孩子都得收心上课了!”她决定把我们——不光是我们中间有天分的——都培养成学者。在她的策略下,我们被拴在了一起。每天早上,吃过早饭,做过祷告,她就会让我们坐在桌边,用食指捅我们的后脑勺,让我们低头读课本。(露丝·梅画画就行。)我琢磨着,这是想让我们进炼狱吧。然而,我的心思都飞到了屋外,一些孩子正不断地发出特别古怪而又有趣的音节。听上去像是在胡说八道,却带有那么多不为人知的意图。有个男孩喊出了一个神秘的句子,让一大群孩子发出尖叫和大笑声。

午饭后,她允许我们自由自在玩上宝贵的几小时。我们一出门,孩子们就尖叫着慌里慌张地跑开了,好像我们身上有毒似的。过一两分钟后,他们就会蹑手蹑脚地再次走上前来,都光着身子,眼睛瞪得老大,似乎被我们的普通穿着惊呆了。没多久,他们又重新在院子外面围成半圆,嚼着粉色的甘蔗秆,盯着我们看。胆大的会朝前走几步,伸出手尖叫着“cadeau”,叫完就咯咯笑着惊恐地跑开。这是目前为止我们享受到的最近似于友谊的关系了——尖叫着要礼物!我们能给他们什么呢?在预先的计划里,我们丝毫没想到他们竟然会想要尘世的物品。我们只给自己带了东西过来。于是,当我躺在吊床上,鼻子冲着那本已经读了三遍的书的时候,便决定不再去理会那些事儿了。我假装不在乎他们像看动物园里的动物那样围观我,也不在乎他们在我身上打什么坏主意。他们指指点点地彼此说着话,向我逞威风:他们的整个世界都把我排除在外。

母亲说:“好啦,甜心,事情总归有两面。你知道怎么说英语,他们就不懂!”

我知道她说得对,但我没觉得自己受到了安慰。能讲英语什么都说明不了。这种技能和说出各国首都、南美的主要产物,背诵圣经,或在篱笆顶上走路等等都不一样。我不记得自己学母语花了多大的力气。有一段时间,我学法语确实很卖力,但艾达摘得桂冠后,我就放弃了。在我看来,她懂法语,也就可以代表我们俩了。不过,我确实不得不承认,对一个把拒绝说话当原则的人而言,那似乎是种古怪的才能。总之,在家那会儿,学法语就像是一项室内游戏。到了这儿之后,还是如此。这些孩子根本就不说“je suis② ”或者“vous êtes③ ”。他们的母语落雨般出其不意地从他们嘴里冒出来,像水流出管子一样自然。从第一天起,我就特别想学。我想从吊床上起身,吼上几句,让他们臊得脸通红,像一群受惊的鸭子。我试着去发明或想象这么一个斩钉截铁的句子。“布卡布卡!”我在想象中这么喊道。“我们喜欢艾克!④ ”或者喊出我以前看过的一部太空科幻电影里的一句话:“克拉图巴拉达尼克托!⑤ ”

我想让他们和我玩。

我觉得我们家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这种想法。玩耍,合情合理地讨价还价,传播上帝之言,伸出手穿破包围着我们的死寂空间。

露丝·梅是我们中第一个找到办法的。

本来也没什么吃惊的,因为露丝·梅似乎只凭借意志力就能飞檐走壁。但谁能想到一个五岁的孩子能和刚果人建立交流和沟通呢?要知道,她是不许走出院子的呢!通常,我的任务就是看好她。所以我总是时刻提防着,不让她从树上摔下来,把脑袋砸出个大口子。确实,为了吸引别人的关注,露丝·梅是能做出那样的事儿的。她老是想往外跑,有时候,我只能威胁她,说外面有多危险,好把她管住。哦,我说得很可怕。比如蛇会咬她,路过的某个家伙会挥着大砍刀,把她的喉咙割开。后来,我一直有负疚感,就背诵忏悔诗:“神啊,求你怜恤我,按你丰盛的慈悲涂抹我的过犯。”但老实说,尽管慈悲丰盛,可神也得明白,为了那人好,有时你需要稍稍唬住她。而面对露丝·梅,则要竭尽全力,否则收不到效果。

我先把她吓得魂不附体,然后就溜开了。我要去找俾格米人,据说他们就住在森林里,在我们眼皮子底下,或者去找猴子(猴子更容易找到)。要么,我就去找水果给盘桓不去的玛土撒拉吃,抓蚱蜢给利昂吃。利昂是条变色龙,我们把它装在木箱子里养着。母亲同意我们养它,条件是千万别把它放进房子里。这很搞笑,因为我就是在房子里发现它的。它鼓凸的眼窝想往哪儿转就能往哪儿转,我们喜欢逗弄它翻动眼睛,一只朝上看,一只朝下。我们把蚱蜢扔进箱子里,它就会像弹弓似的弹出舌头,捕食蚱蜢。

我还想说服父亲,让我跟着他。这种可能性还是存在的。父亲白天都在村子里转悠,想和闲来无事的老人聊聊天,或冒险去更远的地方,看看邻村受主庇佑的情况如何。有好几个定居点步行一天就可抵达。但遗憾的是,它们都在不信上帝的酋长塔塔·恩杜的管辖范围之内。

父亲从来不让我去那么远的地方,但我会好说歹说地恳求他。我就是不想做乏味的家务活。那种活最适合蕾切尔干,要是哪一天她肯屈就帮忙的话。我对家的看法就是,最好别待在家里。所以,我会到村郊闲逛,等候父亲回来。村郊的土路就像是在黄色的高茎草中间切割出的一条深深的红色伤痕,你根本不知道会有什么东西迈着满是尘土的脚朝你走来。通常都是女人,脑袋上顶着整个世界:一只灌满棕榈酒的硕大的玻璃坛子,坛子上再顶一只葫芦碗,像一顶倒着的帽子;或者,搁一捆用象草捆着的木柴,柴捆上再放一只盛满绿叶菜的大搪瓷缸。刚果人的平衡感令人叹为观止。

大多数我这个年龄甚至更小一些的女孩,都有了孩子。她们看上去都太小,根本不适合结婚,但如果你看到她们的眼睛,就会明白了。她们眼眸中同时饱含着快乐和忧伤,不会因任何事物焕发出兴奋激动的神采,面对任何事物都能漠然而轻易地将视线移开,仿佛早已见多识广。这是已婚者的眼睛。更小的女孩——如果她未到结婚的年龄,但又已经过了被绑在别人背上的年纪(可以说,是个极窄的年龄范畴)——咳,她们就会大踏步地走来,肩头扛着一晃一晃的编织袋,对你怒目而视,像是在说,别挡我的道,没看到我在忙吗!她们只不过是尾随着母亲的小姑娘们,但相信我,她们还真是煞有介事。女孩子们通常都剃个光头,像个男孩。(母亲说那是为了不让头发消耗蛋白质。)但你能从满是污渍的褶边裙,这来自远地的旧衣物,分辨出她们是女孩。我好几个月以来一直因此而处在震惊之中,因为她们看上去太像穿褶边裙的男孩了。没有一个女孩或女人穿裤子,没有 。我们在这儿就是怪胎。显然,她们认为我们才是男孩子,也许蕾切尔不算吧,而且也没法分辨我们彼此。他们称我们为比来奇 ,意思是比利时人!我想告诉你,他们是当着我们的面这样叫的。他们和我们打招呼时会说:“姆博蒂,比来奇 !”女人会笑,但马上就会捂着嘴,显得不好意思。小娃娃们只要看我们一眼,就会号啕大哭。这就足够让人伤脑筋了。但我不在乎,我觉得这一切都很有意思,根本不想待在家里,或被囚禁在院子里。好奇心杀死猫,这我懂,但我会想办法让自己安然无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