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原姿原态的怪物(第14/22页)
然后,她盯着我看了好一阵子。“华莱士是个极其有价值的客人。”她又盯了我好一会儿。“他名字不叫华莱士。我们叫客人都用化名。员工也是这样。你名字叫琼斯。我们会叫你史密斯。”
她撕下那张便笺,捏成一个小球,扔给我。“我想这个你应付得下来。不是真正……真枪实干。更多是一种……护理问题。”
我用广场宾馆大厅里一台脏兮兮的金色内线话机给华莱士先生打电话。接电话的是一只狗——话筒咵嚓一声响,接着传来汪汪的一阵狂吠。“嗨嗨,只是我的狗,”一个玉米饼声音解释道,“每次电话响,他都抢电话。你服务中心来的吗?好,溜上来吧。”
客人打开门时,他的狗闪电般冲进走廊,朝我扑过来,就像一名纽约巨人队后卫。那是一只黑色斑点英国斗牛犬——两英尺高,大约有三英尺宽;他应该有一百磅重,朝我扑过来时的力道如飓风般把我刮到了墙根边。我大声叫喊;狗主人笑道:“别害怕。比尔老弟,他只是表示亲热。”一点儿没错。那欲火中烧的混账东西像一匹打了针的种马骑着我的腿。“比尔,别玩了,”比尔的主人命令道,他的声音因为杜松子酒而有些结巴。“我说认真的。够啦。”最后,他给这色魔的项圈上系上链子,才把他从我身上拉开,一面说:“可怜的比尔。我一直没状态带他出去溜达。两天没出去了。因此我这才叫服务。第一件事我想请你做的,就是带他去公园遛遛。”
在我们走到公园之前,比尔一直都挺安分。
一路上,我都在寻思华莱士先生这个人:五短三粗一个大肚酒桶,简明的嘴唇上粘着假胡子。时间埋葬了他的俊容,因为他过去算是相当上得了台面的一个人;不过,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尽管只见过他一次,并且是大约十年前的事了。但我还清晰记得早先对他的那一瞥,因为那时,他是呼声最高的美国剧作家,而且在我看来,也是最优秀的剧作家;同时,那幕特别的场景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是午夜后的巴黎,在屋顶公牛饭店的酒吧里,他和三个人坐在一张粉红色台布的桌前,其中两位身穿英国法兰绒的是身价不菲的小骚货、科西嘉岛海盗,而第三位不是别人,正是萨姆纳·威尔斯——《机密》迷们还会记得美国前副国务卿、卧车列车员兄弟会最伟大的好朋友——威尔斯先生。当威尔斯阁下被白兰地浸泡得跟泡坛桃子似的时候,他开始咬两个科西嘉人的耳朵,那活生生的造型才叫有趣,至今还教人记忆犹新。
秋天里散步的路人悠闲地漫步在公园傍晚的小路上。一对日本夫妇爱心泛滥,停下脚步逗比尔玩;某种程度上说,他们是脑子有问题:又是拽他卷曲的尾巴,又是拥抱他的——对此我倒是能理解,因为比尔那凹陷的脸、卡西莫多似的腿,还有那令人费解的扭曲的体形正符合东方人的审美癖好,正如他们喜欢盆栽,喜欢矮鹿,喜欢将金鱼养得五磅重。然而,我本人不是东方人,当比尔将我引诱到草坪里的一棵树下,突然再次向我发动性攻击时,我真个是不喜欢。
我完全不是这般执意的强奸犯的对手,为求权宜计我干脆仰面躺在草地上,任他胡作非为——甚至是鼓励他:“就这样,宝贝。让我爽个痛快。干我。”我们还有观众——几张起伏的人脸,在我们撒欢的情人那情欲炽盛的鼓泡眼看不到的远处。某个女人厉声道:“你个肮脏的堕落鬼!不要再虐待那动物啦!为什么就没人打电话报警呀?”另一女人说:“阿尔伯特,我想回尤蒂卡。今晚上。”垂涎吐舌的比尔喘息着,在胸前划了个十字。
在傍晚的余晖落尽之前,我湿透了的罗伯特·霍尔裤子还不是比尔对我造成的唯一伤害。我将他送回广场宾馆,走进套间的门厅时,踩着一大坨潮乎乎的屎——比尔拉的屎,一个趔趄,摔了个嘴啃地——摔在又一坨屎上。我对华莱士先生说的唯一一句话是:“介意我冲个澡吗?”他说:“我从来都这要求。”
不过,如塞尔夫小姐所说,华莱士先生,就像邓尼·福茨,对性不那么感兴趣,更喜欢的是聊天。“你是个不错的孩子,”他忠告我说。“哦,我知道你不再是个孩子。我还没醉到那程度。我看得出来你走过了不少里程。但无所谓,你是个不错的孩子;这都写在你眼睛里。受伤的眼睛。受伤与受辱。读陀思妥耶夫斯基吗?唔,我猜那不是你的行当。但你是他笔下人物的一种。受伤与受辱。我也如此;所以说我跟你在一起感到安全。”他转动着眼珠,环视被台灯照亮的卧室,就像一位间谍;这房间看上去像是被一股堪萨斯旋风刚刚卷过——脏衣服扔得到处都是,满屋的狗屎,地毯上一摊摊还没全干的狗尿。比尔睡在床脚边,他的鼾声里面,流露出性交后的忧伤。至少他让他的主人和他主人的客人可以共享一张床铺,床上的客人裸身,主人穿戴整齐,包括脚上的黑皮鞋,还有一件口袋里装着铅笔和一副角框眼镜的马甲。华莱士先生一只手里抓着一个漱口玻璃杯,里面满满一杯原汁苏格拉威士忌,另一只手里一支雪茄,烟头上颤巍巍积聚的烟灰越来越长。偶尔,他会伸手过来抚摸我,一次,滚烫的烟灰灼伤了我的肚脐;我想是故意的,但又认定或许不是。
“安全得如同一个遭追杀的人。一个杀手在身后紧追不舍的人。我很可能会突然横死。如果我突然死了,那不会是自然死亡。他们会尽可能弄得像心脏衰竭。或者是意外事故。但答应我不要相信。答应我你会写信给《时报》,告诉他们是谋杀。”
跟醉汉和疯子说话,永远都要保持逻辑性。“可如果你觉得自己有危险,为什么不报警呢?”
他说:“我不喜欢告密。”接着又补充道,“我反正都是个要死的人了。死于癌症。”
“什么样的癌症?”
“血液。咽喉。肺。舌头。胃。大脑。屁眼。”酒鬼最是藐视烈酒的味道;他一口吞下半杯威士忌,打了个酒颤。“全都是始于七年前,当时所有的批评家都将矛头对准我。每位作家都有自己的把戏,迟早批评家会看穿它们。那倒没什么;只要能识别出你来,他们会一直爱你。我的错误在于我讨厌了自己过去的把戏,于是学了一些新的来。批评家们受不了这个;他们痛恨多样化——他们不喜欢看到一个作家成长或者有任何的改变。于是癌症就从这时开始了。在批评家开始说旧的那些把戏是‘纯粹的诗力量’而新的把戏是‘蹩脚的装腔作势’的时候。六次一连串的失败,四次在百老汇,两次在别的地方。他们出于嫉妒和无知,在谋害我。而且没一点羞耻或悔恨。他们哪里在乎那癌症正吞噬着我的大脑!”然后,他相当自得地说,“你不相信我,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