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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赫曼?”我充满预感地问。

她惊异地点着头问:“您是怎么知道的?”

“一种天生的联想能力,”我说,“他承认此事了?”

“是的,他出于后悔带来了这瓶酒。这瓶要大得多,原来那瓶不到半升,这瓶超过四分之三升了。干杯!”

“干杯!”卢尔德圣水,我想。拉赫曼闻不出来,他是个禁酒主义者。谁知道他把这玩意儿送给那位波多黎各女子后果如何,也许他会说这是耶路撒冷橄榄山的李子烧酒呢。

“我喜欢坐在这儿,”玛丽亚·菲奥拉解释道,“这可以说是以前留下的一个习惯,我在这儿住过很长时间。我喜欢待在旅馆里,这种地方总有事情发生,人来人往,聚了又散,这是人生中最激动人心的事啊。”

“您这么认为吗?”

“难道您不同意?”

我想了想,自己这一生已经经历了足够的聚散,简直是太多了,其中大部分是离别。我觉得平静的生活更令人激动。“也许您说得对,”我回答道,“可就聚散而言,一个大旅馆不是更好吗?”

她摇了摇裹着缠头巾的脑袋,弄得头上的金属卷发器叮当作响。“大旅馆毫无色彩,这里不一样。人们在这儿不掩饰自己的感情,这一点您从我身上就看得出来。您见过拉乌尔了吗?”

“还没有。”

“伯爵夫人呢?”

“仓促见过一面。”

“您还会经历很多事情呢。再来一杯伏特加?杯子很小。”

“一向如此。”

我无法不想起拉赫曼,一想起他,这酒就平添了一股敬神时用的乳香味。我忆起了《拉昂摘要》里的一句话:不要沉湎于幻想,它会放大或缩小现实,甚至令它走样。

玛丽亚·菲奥拉伸手拿过她身边的一包东西。“我的假发,红的、金黄的、黑的、灰的,甚至还有白的。时装模特的生活是快节奏的,我不喜欢这种生活,所以化妆之前我最后都要来这里待一会儿。弗拉基米尔是个能让人安静下来的关键人物。我们今天要照彩色照片,您为什么不跟我一起去呢?您有别的安排了?”

“没有,可您的摄影师肯定会把我撵出去。”

“尼基吗?想哪儿去了!反正现场至少还有一打人呢。您要是觉得无聊了,随时可以离开,又不是社交聚会。”

“好吧。”

倘若能够逃脱一个人待在房间里的孤独,我是会抓住一切救命稻草的。流亡者扎尔就死在这个房间,我在柜子里找到几封被遗忘的信件,扎尔没有把它们寄出去。其中一封是写给维也纳附近特莱西恩施塔特集中营[44]里名叫露特·扎尔的女子的。“亲爱的露特,很长很长时间没有听到你的消息了,我希望你一切都好,身体健康……”我知道特莱西恩施塔特集中营关押的都是犹太人,他们接下来将被送往奥斯威辛集中营去焚化!露特·扎尔大概早就被烧死了,可我还是把那封信寄了出去,那是封充满绝望、悔恨、疑问和无能为力之爱的信。

“我们要不要叫辆出租车?”到了旅馆外面之后我问,其实我已经囊中羞涩了。

玛丽亚·菲奥拉摇了摇头。“住在劳施旅馆的人只有拉乌尔叫出租车,我住在这儿的时候就是这样。别人都安步当车,我也一样,甚至喜欢走路。难道您不是吗?”

“我能走很长时间,特别是在纽约,两三个小时都没有问题。”我没有透露,我只是在纽约才如此,因为我不必害怕警察了。我在这里有一种自由感,这种感觉一直没有减弱。

“路不远。”她说。

我想帮她拿那包假发,她拒绝了。“我自己拿吧。这些东西很娇气,既要拿得牢,又不能攥太紧,要不然它们就会滑落掉到马路上。女人就是事多。”她自嘲地笑了。“都是些无聊的东西!我这个人有点反常,就是喜欢无聊的东西。人要是一整天都被聪明机智、满嘴俏皮话的人围着,平淡无聊反倒能让人感到清新。”

“您是这种人吗?”

她点点头。“干这行离不开悖论、俏皮话和讽刺,为的是驱散围绕着服装业的那种淡淡的同性恋气息。”

我们逆着人流行走。玛丽亚·菲奥拉不迈小碎步,而是大步流星,她高昂着头像一座船头的破浪神,这使她的个子显得比实际上要高。“今天的日子不同寻常,”她说,“我们拍彩照,穿晚礼服和皮大衣。”

“皮大衣?在盛夏?”

“这不算什么。我们总是比实际季节早一两季拍,夏天就得准备好秋天和冬天的时装。先把式样拍摄下来,然后还得生产和销售这些服装。这要持续几个月。这么一来,我们大伙儿的时间都有些错乱,我们总是同时拥有两个季节,真正的季节和我们拍摄的季节。有时我们也会把二者搞混,一切都带点儿吉普赛人的味道,一切都不完全真实。”

我们走进一条昏黑的侧街,在它的拐角处才看得见卖汉堡包的摊子和杂货店里的白炽灯。我突然想起,这是我在美国第一次和一个女人上街。

大概有十二三人聚在一个几乎空空如也的大房间里,里面摆着几把椅子,有个平台,几扇浅色可移动的屏风,整个房间被聚光灯照得很亮。摄影师尼基拥抱了玛丽亚·菲奥拉,各处响起嗡嗡的谈话声,因为听不清说的是什么,让人感觉如坠云雾。其间有人对我进行了简要介绍,威士忌酒被来回传递,我坐在一把扶手椅上,与混乱的拍摄现场拉开一定距离,似乎被人遗忘了。

在我眼前展现了一幕令我感到新奇的景象:大纸箱被一一打开,送到一个帘子后面,又被一一拿了出来。接下来是一件件大衣和皮衣以及一场激烈的争论,到底应该先拍什么。除了玛丽亚·菲奥拉,还有其他两名时装模特:一位金发女郎,除了脚上的银色鞋子外,几乎一丝不挂;另一位则是黑发,皮肤为深褐色。

“先拍大衣。”一位精力旺盛的年长女士宣布。

尼基反对。他是个瘦男子,头发呈砂石色,手上戴着一根很沉的金手链。“先拍晚礼服!否则皮大衣会把它们压皱!”

“姑娘们用不着在皮大衣下面穿晚礼服!穿上别的,或什么都不穿。皮大衣必须首先还回去,今天晚上就得还!”

“那好,”尼基回复道,“皮毛商看来信不过咱们。先拍皮衣。貂皮披肩,配碧玺[45]。”

新一轮用英语和法语进行的辩论又开始了,人们讨论的是该如何对披肩进行拍照。我似听非听。这里的这种人为的激动对我来说本身就有一种舞台演出的效果,就好像正在排练《仲夏夜之梦》或《玫瑰骑士》[46]中的某场戏。我觉得长着角的奥伯朗[47]随时可能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