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
在温士堡的东边,离镇上两英里的地方,有一座农场。农场前是一条小路,从楚尼恩山一路蜿蜒至此。农场主是艾尔·鲁滨逊夫人,以诺的母亲。农场的宅子刷成了褐色,朝着路边的窗子常年拉着百叶窗。宅子前有一群鸡,整天赖在尘土飞扬的路上,其中有两只是珍珠鸡。在这座宅子里,住着以诺和他的母亲。以诺小时候在温士堡中学读书。在镇上老居民的印象里,他性格恬静,总是微笑,不怎么说话。去镇上的时候,他走在路中央,有时还捧着一本书。不断有驾着马车的人朝他大骂脏话,他才想起来自己身处何处,赶紧退到路旁,给车队让道。
二十一岁的时候,以诺去了纽约,在城里生活了十五年。他学了法语,读了艺术学校,希望能发掘自己绘画的才能。他想着有朝一日能去巴黎深造,向大师们学习,但终究未能如愿。
以诺·鲁滨逊从未如愿过。他画技很好,脑子也藏着许多古怪精妙的想法,不时从笔尖冒出来,但他一直是个小孩,这成了他在世俗世界发展的阻碍。他从来都长不大,当然就理解不了别人,也没法让别人理解自己。他身体里的男孩让他吃了不少苦,在赚钱、性爱和表达观点这些硬碰硬的事上都磕磕绊绊。有一次,他走在街上,被车撞飞在铁做的路灯上,从此跛了脚。这是以诺·鲁滨逊不能如愿的原因之一。
当他初到纽约,在因为生活的种种现实而迷茫不安之前,以诺经常和其他小伙子一起去鬼混。他结识了一群年轻的艺术家,有男的也有女的。有时,他们会在晚上来他的房间找他。有一次他喝醉了,被带去了警察局,一个警官把他吓得半死。还有一次,他在寄宿的房子外边遇见了一个过路女子,想跟她做情人。以诺和她走了三个街区,结果临阵退缩,逃跑了。女人方才喝了酒,觉得这个小插曲很好笑。她在路边背靠着墙,开怀大笑。另一个男人路过,停下了脚步,跟她一块儿笑。最后两个人一起笑着走了。以诺溜回了房间,气得发抖。
以诺在纽约的房间面朝华盛顿广场,又长又窄,好像是一条走廊。这一点你恐怕要记牢,因为以诺的故事与其说是一个人的故事,不如说是一个房间的故事。
晚上,这个房间迎来了以诺的朋友。他们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一群爱说话的艺术家。每个人都听说过这种艺术家,每段历史都有这样聚在某个房间里聊天的艺术家。他们聊艺术,聊得激情澎湃,认真无比,近乎狂热,都同意艺术应该有更高的地位。
这群人聚在一起抽烟聊天的时候,以诺·鲁滨逊也在。不过,这个来自温士堡郊外农场的男孩守在角落,几乎不说话,睁大了一双蓝眼睛,观察着其他人。墙上挂着他的画,都只有寥寥几笔,是些未完成的作品。朋友们聊到了这些画。他们靠在椅背上,聊得摇头晃脑,聊线条,聊立意,聊构图,洋洋洒洒,一贯如是。
以诺也想插话,但不知怎么开口。他一激动就前言不搭后语,张嘴便结结巴巴,嗓音连自己听着都觉得尖声怪气,于是干脆不说。他知道自己想要说什么,也明白那些话永远也说不出来。当其他人对自己的画指指点点时,他差点没憋住。“你们不懂,”他想为自己申辩,“你们以为自己看懂了,还说了那么多,其实没有一点是画的本意。这幅画想说的,完全是另一回事。你们看不见,我也不指望你们能看见。看看这幅,门边这幅,窗口的光打在上面的这幅。可能你们根本没注意到,路边有一个黑点,一切都得从这一点开始说起。那里是一丛接骨木,就跟我温士堡老家后门长着的一样。树丛里藏着个女人。一匹马把她甩在了路边,一溜烟逃走了。没看见那个驾马车的老车夫吗?没看见他左看右看、焦虑难安的眼神吗?他是泰德·格雷贝克,沿着马路往上走就是他的农场。他正把玉米送去科姆斯托克的磨坊磨成粉。他知道树丛里藏着东西,只是不知道到底是什么。
“是个女人呀,就是个女人!噢,多可爱的女人。她受伤了,疼得不行,可是没发出一点动静。你们难道没看见吗?她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白白净净,纹丝不动,散发出的美晕染了画面里的一切。你看背后的天空,看每个角落,哪里都有她的美。这个女人嘛,我当然是不会画出来的。她太美了,根本没法描摹。讨论构图之类的东西,多无聊啊。你们为什么不认真看看天空,然后撒开腿跑呢?我小时候在温士堡经常这样做。”
这就是以诺·鲁滨逊想和客人们说的话。他的嘴巴动了半天,可到了最后,总是什么也没说。他开始怀疑自己,担心自己感受到的一切并没有表达在画里。他越想越恼,不再请人来做客,没过多久便整日房门紧闭。他觉得,客人以前来得够多了,如今他已不再需要人陪。对他来说,想象到底容易些。他凭空造出了许多可以真正交谈的人。那些没法跟活人朋友表达的辩白,他跟脑海里的人说。他的房间住进了许多鬼魂似的男男女女,他在当中穿行,轮到他说话了便夸夸其谈。仿佛每个他见过的人,都在这里留下了一点灵魂的碎片,由他塑造、变换,为幻想所用。他画的“树丛中的女人”之类的东西,这些灵魂的碎片完全能理解。
这个性格温和,来自俄亥俄州的蓝眼睛男孩,跟所有孩子一样,是彻头彻尾的自我主义者。他不想交朋友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没有孩子愿意交朋友。他只想要脑海里的朋友,可以真正交谈的朋友,可以让他骂得狗血喷头的朋友,或者说,为想象而生的一帮忠仆。和他们相处时,他总是自信、大方。他们当然也说话,甚至各持己见,但他总是最后一个发言,总博得满堂彩。他就像是一个作家,忙着和脑子里的各个角色交流,又像是一个年幼的蓝眼睛国王,在月租六美元的房间里,面朝华盛顿广场,君临纽约。
后来,以诺·鲁滨逊结婚了,因为孤独日益强烈,他渴望用双手触摸有血有肉的人。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日子一天天地流逝。肉体的欲望逐渐滋长,心里的躁动更无法平息。一入夜,他的身体就发烧似的炙热,使他彻夜难眠。他娶了在艺术学校时同桌的女孩,两人搬到了布鲁克林,住进了一间公寓。她给他生了两个孩子;以诺找了一份工作,给人画广告上的插图。
以诺开启了生活的新篇章,开始了生活的新游戏。能为世界制造公民,他一度深感自豪。他不再去纠结事物的本质,要做一个更现实的玩家。秋天,他参加了一场投票选举,还订了报纸,每天早上送到门前。傍晚下班回家,他跳下电车,镇定地跟在某个生意人后面,努力摆出一副德高望重、身份尊贵的样子。他觉得,自己既然是纳税人,就应该心系社会。“我正在成为世界的一分子,成为这个州、这个城市的一分子。”他满怀自尊、沾沾自喜的样子很好笑。有一次,他从费城回纽约,在火车上认识了一个人,同他攀谈。以诺说,铁路系统应该归州政府所有,由州政府运营。这时,男子递给他一支雪茄。以诺坚信,州政府这么做绝对利国利民,而且越说越激动。之后,他又把自己的话回味了一番,扬扬得意。“我的话真是发那位兄弟深省。”他一边上楼回到布鲁克林的公寓里,一边暗自咕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