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醒

贝拉·卡彭特皮肤黝黑,有一双灰色的眼睛,一对厚嘴唇,长得又高又壮。她常常冒出阴暗的念头,怒火中烧,恨自己不是个男人,不能用拳头和别人大打一场。她在凯特·麦克休夫人的女帽铺子里干活,整个白天就坐在店铺后头的窗边给帽子缝边。她的父亲是亨利·卡彭特,温士堡第一国家银行的出纳。父女俩住在一起,阴沉沉的老房子矗立在七叶树大街的尽头,松树环抱,树底下光秃秃的,连块草皮也没有。屋檐上生锈的排水槽早已松动,在房子的背后摇摇欲坠,一刮风就往一间小棚子的顶上打,发出阴郁的咣咣声,有时一响便是一整夜。

当贝拉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就受不了跟亨利·卡彭特一起生活;后来她长大成人,他便管不了她了。银行出纳的生活只有数不清的鸡毛蒜皮。他早上去银行之前,打开衣橱,穿上一件黑色的羊驼毛大衣;晚上回到家,换上另一件黑色的羊驼毛大衣。他每天晚上都要熨好出门穿的衣服,还为此给衣橱的隔板做了特别的处理。他把上街穿的西裤夹在两块隔板之间,拧上大螺丝,把隔板压紧。这些隔板,他每天早上都用湿布擦拭一遍,立在餐厅的门背后。如果谁在白天将这些隔板挪了一尺半寸,他便会气得说不出话,整个礼拜都无法平复心情。

银行的出纳对人恶狠狠的,却怕他的女儿。他发现,她知道他虐待过她母亲的事,因此对他心怀恨意。有一天中午她回到家,握着一把在路上抓的烂泥,把烂泥抹在他压裤子的隔板上,然后回去上班,心里很舒坦、很高兴。

晚上,贝拉·卡彭特偶尔会和乔治·威拉德出门散步,但她的心另有所属。谁也不知道她的地下恋情,只有她暗自苦恼。她的恋爱对象是艾德·汉德比,艾德·格里菲斯酒馆的酒保。她之所以跟年轻的记者到处逛,是为了让自己心里好过一些。她觉得,就自己的身份背景而言,绝不可能让别人看见自己和一个酒保待在一起。她和乔治·威拉德在行道树下散步,让他亲吻自己,是为了满足那天性里始终涌动的渴望。在她看来,自己很容易让这个年轻人听话;换作是艾德·汉德比,她就不那么确定了。

酒保艾德·汉德比高个子宽肩膀,三十岁,住在艾德·格里菲斯酒馆的楼上。他的拳头很大,眼睛却小得出奇,嗓音更是温柔安静,仿佛是为了刻意隐藏拳头的威力。

二十五岁的时候,酒保从印第安纳州的一个叔父那儿继承了一个大农场,转手卖了八千美元,可不出六个月,便花得一分不剩。他在伊利湖畔的桑达斯基市花天酒地,极尽铺张。后来,这段故事传到家乡,令乡亲们啧啧称奇。他四处挥霍钱财,驾着马车走街串巷,设酒宴款待红男绿女,纵情豪赌,还包养了许多情人,成百上千地为她们购置新衣。一天晚上,在一处叫作“雪松园”的游乐场里,他和人打了起来,像一只发狂的野兽。他一拳打碎了酒店洗手间的大玻璃,接着又到处砸窗子,在舞厅里摔椅子。做这一切只不过是图个高兴,他想听一听玻璃掉在地上的叮当声,看一看那些从桑达斯基带心上人来这里共度良宵的小职员们惊恐的眼神。

艾德·汉德比和贝拉·卡彭特的秘密恋情根本不露蛛丝马迹。他只和她相处过一个夜晚。那天晚上,他在韦斯利·莫耶的马车行租了一匹马和一驾轻便马车,带她去兜风。他认定,她就是适合自己天性的女人,一定要得到她不可,于是决定向她表明内心的渴望。酒保准备结婚,想好了要挣钱养家,但他性格单纯,不知该如何表白。他的身体正受着生理欲望的折磨,于是他求诸身体,把女帽工揽入怀中。虽然她不愿意,他却不肯放手,不停地吻她,直到她放弃抵抗。然后,他把她送回镇上,放她下车。“等我下一次再抱住你,绝不会放你走。你别想耍我。”他一边说,一边打算驾车离开。忽然,他跳下马车,用力道巨大的一双手抓住她的肩膀。“下一次我要把你永远留在身边,”他说,“你最好想通了。这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无论可不可以,我都要得到你。”

一月的某个夜晚,新月初升,乔治·威拉德出门散步。在艾德·汉德比看来,乔治是自己征服贝拉·卡彭特的道路上唯一的绊脚石。那晚早些时候,乔治和塞思·里士满、阿特·威尔逊去了兰塞姆·瑟尔贝克开的台球室。阿特·威尔逊的父亲是镇上的屠夫。塞思·里士满倚着墙,沉默不语,只有乔治·威拉德在说话。台球室里全是聊女人的温士堡男孩,年轻的记者就是其中一分子。他说,女人该照顾好自己;和姑娘去约会,要是发生了什么,不该由男的来负责。他一边说,一边看看大家,很想得到别人的注意。他的发言持续了五分钟,然后阿特·威尔逊开口了。阿特在凯尔·普鲁斯的理发店里当学徒,在棒球、跑马、喝酒、和女人鬼混这些领域,他自视甚高,一副颇有权威的样子。他说有一天晚上,他和另外两个温士堡的男孩光顾了县城的一家妓院。屠夫的儿子嘴边叼着一支雪茄,说话的时候还朝地上啐了一口。“那里面的女人想让我出洋相,可就是白费劲,”他得意扬扬地说道,“一个女的想勾引我,我反而让她无地自容。她一开始说话,我便走过去,坐在她的大腿上。我亲她的时候,所有人都被逗得不行。我叫她离我远点。”

乔治·威拉德走出台球室,来到主街上。已经一连冻了好几天了,北面十八英里外的伊利湖吹来阵阵寒风,使劲往小镇里灌。但在那一晚,大风忽然销声匿迹,一牙新月让夜晚显得格外可爱。要去哪里、要做什么,乔治不去想,只是沿着主街走,然后不知怎的拐进了街灯昏黄、两边都是木头房子的侧街。

在布满繁星的夜空下,他忘了台球室里的那些伙伴。他看周围一片昏暗,又只有自己一人,于是大声地说起话来。他演戏似的在街上蹒跚而行,假装自己是个酒鬼,又想象自己是一名军人,穿着锃亮的过膝军靴,走路的时候佩剑叮叮当当。他索性自封督察,在等待检阅的一排排士兵面前昂首阔步。他开始检查士兵的军容,在一棵树前停下脚步,厉声呵斥:“军囊不整齐。我说了多少遍了?必须整齐有序。我们的任务十分艰巨,没有秩序,就不可能完成!”

年轻人沉浸在自己的台词里,在木板铺的人行道上踉踉跄跄地走,嘴里说个不停。“军队有纪律,做人有规律。”他嘟囔着,陷入了深思,“纪律和规律都从小事开始,然后延伸出去,覆盖了一切。每件小事都该有秩序。工作的地方要有序,穿衣服要有序,思考问题也要有序。我也得遵从规律,做个有序的人。我要去接触一些有序而浩瀚的事物,它们一闪而过,比如流星。作为渺小的个人,我必须学点什么,去给予,去一闪而过,我的工作要遵从生命,遵从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