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利用“刺康”,孙文为革命筹款筹到了慈禧头上!
慈禧为什么恨康有为超过恨孙文?
相信大家也已经发现了,对于康有为在海外伪造的关于戊戌变法的各种言论,朝廷是清楚其中的内情的,为何不站出来反击,澄清一下事实呢?比如发表一份声明什么的。可是,这么多年来,什么时候见过朝廷就皇宫里的事情发表过声明?只能任凭康有为在海外中伤慈禧这个最高领导人,却不能澄清事实,这正是朝廷的难言之隐。要知道戊戌变法的实质牵涉到了慈禧与光绪的权力斗争,在变法的表象之下,那是赤裸裸的争权夺利。从当初对“六君子”不审不问,就直接杀头开始,朝廷对变法的真相一直都是掩盖得严严实实的,哪还能让它大白于天下,让老百姓们都恍然大悟呢? 而康有为并不知道,他已经光荣地取代了孙文,成为慈禧最恨之人。这并不奇怪。 孙文是革命派,是彻底反朝廷的,也就是说,从上到下的官僚集团都会团结一致反孙文,反正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船翻了大家都完蛋,并不需要慈禧过多地动员。但康有为不同,他偏偏不反光绪,只针对慈禧,那么慈禧还要担心内部是否有人叛变她,再加上康有为在海外不断攻击慈禧的生活作风问题,慈禧对康有为就不只是“国恨家仇”了,还有私人仇恨! 慈禧首先要调动朝廷的一切力量来处理私人仇恨,反正朝廷也是她的,所谓公器私用。朝廷已经接到了慈禧的内部传话:要提高“政治觉悟”,与朝廷保持一致,把康有为当作比孙文更“险恶”之人来对待,要尽心办差,想尽一切办法让“康贼”在海外永远闭嘴! 慈禧也在行动,她的行动直接体现在通缉令的赏格之上。相信大家还记得,朝廷当初对孙文通缉令开出的赏格是1000元,后来虽然不断加码,到1900年时,也才涨到4万多,而1900年1月24日,慈禧发布上谕:对康梁通缉令的赏格确定为10万两白银巨款,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一体给赏。为了打消各路“杀手”的顾虑,表示朝廷不会赖账,先把这笔钱存在上海道库,一手交人验明,一手给钱,如对方不要钱,还有官做(破格授予实在官阶以及各项升衔)。慈禧特别交代沿海地区的各省督抚:你们缉拿康梁更加方便,只管用心办好此事,任何后果我负责! 自洋务运动以来,朝廷罕见地公然鼓动滥杀,对象只是小小的康梁,但朝廷发表不了公开声明,只能用追杀的方法,这和“黑社会”又有什么区别呢? 有一个同样与康有为结仇的人已经敏锐地捕捉到了慈禧的这种心理需求,他将用心为慈禧办好此事,最终洗脱他自己的罪名,从此安心地当上大清隐形富豪,同时也将为孙文向慈禧筹款最终带来机会! 他就是刘学询。为洗脱原罪,刘学询想出“以孙制康”
刘学询在广东承包着有聚宝盆之称的“闱姓”工程,拥有巨大的利益的同时,自然有巨大的风险,朝廷里不知有多少人在盯着这块大蛋糕。富人其实一直是踩在钢丝上,而刘学询没有想到,首先向他开炮的,正是他的老乡康有为。 1895年,37岁的康有为终于考中进士,被授予处级备选干部(工部候补主事)。甲午战争惨败,朝廷凝聚改革共识,正要刷新吏治,康有为的目光瞄准了家乡的“闱姓”工程,发扬给皇帝上书的精神,亲自写下弹劾谭总督和刘学询的奏折,交由江西道监察御史王鹏运上奏,希望朝廷有关部门能查查谭钟麟和刘学询在“闱姓”的招标投标中的行贿受贿的问题。 康有为对于“闱姓”招标投标的内情并不十分清楚,为何就肯定其中有行贿受贿问题呢?其实这并不是康有为有火眼金睛,明眼人都知道,根据大清的官场惯例,贪腐问题肯定是有的,只是数额的多少而已。 而此时的刘学询早已经“逃跑了”。他私自跑到了香港,而且放出风声说是被谭总督给逼跑的! 原来,刘学询承包的第二届“闱姓”到1896年就到期了,需要上交的总承包款约370万两白银(相当于如今5.5亿元至7.4亿元之间),而刘学询竟然还拖欠着近百万两(近两亿元)的承包款没交。谭总督向刘学询催款,刘学询说交不起这笔钱,只好逃到了香港,事情就是这样。 那么看来,刘学询其实并没有从这项承包中赚到钱,他应该是亏本了,否则不会冒险外逃——而事情的真相并非如此,刘学询其实早就从承包中赚得盆满钵满了,谭总督个人也拿了不少好处,但这件事情还有另外一个关键,这正是:承包快要到期了。 承包快要到期了,这就是说,下一届承包的招标投标工作即将开始。在这个紧要关头,很多原本在盯着大蛋糕的人一定会使出他们各自的神通,加紧运作,好来分上一杯羹,那么谭总督和刘学询这对原有的利益共同体就只好上演一出“承包要巨亏”的双簧了。富可敌国的刘学询装模作样地外逃,谭总督装模作样地抓,说不定他们还能获得不少同情分:刘学询血本无归,可怜;谭总督对合作者秉公办理,可敬。 其实对于谭总督来说,他并不担心真的有什么势力能够插进一腿来,毕竟朝廷已经把“闱姓”的招标权下放给两广总督府了。“闱姓”所产生的利益,大部分被朝廷以公开征税缴费的形式收走了,小部分自然要落到办事员的手里。朝廷拿大头,办事员拿小头,这是官场人士谁都清楚的。朝廷总需要一个办事员,不是老谭就是老赵,而作为两广总督,谭总督就是最“合法”的办事员,一般情况下其他官场同僚再眼红这块蛋糕,也会识趣地“忍痛回避”,这是官场原则。更何况谭总督在京城也有强大的靠山(直通慈禧),估计谁也不敢轻易惹他这个著名的“后党”人士,谭总督那就更不需要担心什么了。 然而,谭总督自己不担心,却要为自己的利益伙伴刘学询担心。大清的“官商”并不只他这一个,如果有什么眼红的势力故意参与招标,然后进行抬价,那么刘学询就不得不以一个更高的价格继续承包下去,到那时候刘学询和谭总督落入私人腰包的银子也要大幅度缩水了。 再说康有为,他的弹劾奏折转奏上去之后,并没有引起多大的反响。康有为或许真的是从“反腐打贪、刷新吏治”的角度来捅这个娄子的,但问题是在官场人士那里,他也并不那么光明正大。想想看,一个刚刚中进士有做官资格的人,就弹劾自己家乡的最高父母官,这已经犯了大清官场的忌讳。康有为需要勇气,更需要动机,难道康有为背后没有那些眼红势力,被他们当枪头使?形势不明之前,官场给予康有为的,只是“道义上的支持”而已。 果然,朝廷并没有派有关部门前来调查,而是把这封奏折转给谭总督自己处理。这就很有意思了,明明是弹劾他的,还要当事人自己来处理,谭总督只好认认真真地“自查”了一番,然后上奏:事出有因,查无实据。也就是说,大家都没有错,康有为没有错,谭总督和刘学询更没有错,大家都不要接受处罚,和和稀泥为好。 弹劾问题处理完,谭总督行动了,他以两广总督的身份继续向朝廷要政策。“闱姓”不是已经合法了吗?继续招标就是,还需要什么政策呢?这就是大清政商两界的艺术了。没错,“闱姓”是合法了,但一直受到清流们的攻击,而朝廷的政策从来都是摇摆不定的,小心谨慎和未雨绸缪才是为臣之道。在新的招标即将开始之际,谭总督首先要确保的就是让“闱姓”能够继续在广东合法,中间不要再出什么岔子,以使他和刘学询的利益共同体模式能够顺利进行下去。 这也并不是什么难事,只要不出特别重大的变故,合法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对于谭总督来说,这并不是重点,最重要的是,要在政策上保住在广东“先行先试”的合法博彩业有且只有“闱姓”这个种类。也就是说,不能让朝廷有关部门头脑一热,看到“闱姓”能够收不少税,就把其他形式的彩票业(如山票、铺票等等)全部在广东开放。如此一来,就会冲垮“闱姓”在广东博彩业领域的垄断地位,让百姓们有更多合法彩票品类选择,自然就会使利益共同体刘学询的利润下降。总之,在刘学询积聚的财力能够承包下大部分热门彩票品种之前,谭总督的任务就是要向朝廷影响广东博彩业如何“放开”,能“放开”哪些,“放开”到什么程度,一切都是以个人私利出发,最终使得广东的博彩业有限度地“放开”,但又不能全部“放开”。维护已经能够掌控的“闱姓”在官方合法范围里一枝独秀的地位,让自己享受“放开中的垄断”带来的巨额利润。 对于这后一点,谭总督也是很有信心的。没错,哪些行业可以“放开”,这确实是朝廷才有最终决定权。正如官场人士谁都清楚的那样,在“放开”的行业中,朝廷拿大头,办事员拿小头,办事员和朝廷也是利益共同体。在这种情况下,就不怕朝廷不接受“胁迫”,不按照办事员的意思来办! 大清的百姓一会儿见有些行业突然“全部放开”了(变成民办),以为“改革”的春风到了;一会儿又发现有些行业“部分放开”了(变成官督商办),认为“改革”的脚步放缓了;再过一会儿又发现有些行业突然收回去了(变成官办)。即使在甲午战争后凝聚改革共识之时,百姓们总是觉得还是把不准朝廷“改革”之脉。谁又能明白这背后真正的利益争夺呢? 果然,谭总督终于得到了他想要的结果:第三届“闱姓”以一枝独秀的地位继续在广东开办,刘学询和谭总督继续合作愉快,签下了第三届承包合约。但也有两个变化:首先,总承包费由之前的约370万两变成了约420万两,比第二届涨了50万两,朝廷的收入增加了,这是一个交代;然后,公开出面承包的是刘学询的老搭档——香港韦宝珊(也就是那位“韦爵爷”),刘学询退居幕后,在韦宝珊的公司占一半股份,充当实际控制人。 康有为没有扳倒谭总督和刘学询,他在等待着机会。1898年到来了,戊戌变法开始,光绪走到权力一线,慈禧退居幕后。谭总督是著名的后党一派,掌控富裕的两广地区这个慈禧的“钱袋子”,光绪自然要首先拿谭总督开刀,他特意派出了武将岑春煊前去广东找谭总督的麻烦。同时,嗅觉灵敏的康有为也抓住时机,旧事重提,再次上奏谭总督和刘学询! 朝堂上的最高领导人已经换成光绪,这次可就不是交给谭总督“自查”那么简单了,有关部门真的出动。谭总督一时不可撼动,刘学询还是好对付的,他们对刘学询的初步处理结果是罚款100万两白银,也就是相当于我们今天1.5亿元至2亿元之间。这应该是大清开国以来对个人最大的一次单笔罚款,如此巨额罚款,刘学询这次真的逃了。他连夜逃出广东,辗转上海、杭州等地,四处避风头。但刘学询并不是真正的潜逃,而是“以拖待变”,否则也不会在大清国内转悠了。他的政治嗅觉也是敏锐的,他在静待大清政治风气的变化。 果然,朝廷这股“不正常政治风气”很快转变了。光绪被幽禁,“六君子”被杀,康有为等人出逃,慈禧重回一线掌权。这时有关部门对刘学询的处罚就难办了:这个处罚是光绪在一线时作出的,认真去办吧,还不知道慈禧怎么想;不办吧,也不知道慈禧怎么想,有关部门就开始含糊不清了。刘学询又“拖”了一些时日,发现风头已过,这时候他发现康有为已经成为慈禧最想杀而又没办法杀的人。刘学询敏锐地感觉到,如果能在这个问题上帮慈禧一个大忙,不仅能够彻底洗白在承包“闱姓”工程中积累起来的原罪,还能再次崛起! 刘学询的想法是:康有为流亡在海外,受到所在国的法律保护,朝廷投鼠忌器,不敢也不能明目张胆地派人去追杀,只能在海外收买一个人去“刺康”;而孙文也流亡海外,他和孙文相识,那就出面代表朝廷去日本“招安”孙文,借孙文之力在海外刺杀康梁,这个办法简称“以孙制康”!通过官场朋友御史杨崇伊等人,刘学询将这个想法上奏给了慈禧。为了打消慈禧的顾虑,刘学询干脆也附上一份秘密材料,以身家性命担保孙文“才堪大用,万不宜任其浪迹海外”。 刘学询不愧为刘学询,他结交的是朝廷著名的“钦犯”,这要是换作别人,打死也不会说不出来,更何况要用身家性命担保?但刘学询相信,到了最高领导人慈禧需要这一点的时候,他的这种“人脉”就是别人没有的优势,大清朝廷和“黑社会”又有什么区别呢?慈禧和“黑老大”又有什么区别呢? 果然,刘学询的这个建议确实让慈禧“眼前一亮”,只要能为她自己解决这个难题,她也根本不介意什么“钦犯”不“钦犯”的,反正朝廷对于她来说都是公器私用。在慈禧看来,如果刘学询真的能够“招安”孙文为朝廷服务,刺杀康有为,确实是目前最好的办法。因为慈禧认为孙文身上有别的“刺客”不具备两个的长处。 首先,据慈禧了解,孙文这个人是“很爱财”的,当初不是还想打劫朝廷的“闱姓”承包款吗?据说流亡到海外后也到处筹款弄钱。爱财,这在慈禧眼里恰恰是一件好事,只要他“爱财”,就说明有被“收买”的可能,为了收买他,朝廷是什么价钱都可以出得起的。 另外,在慈禧的印象中,孙文这个人实在很有“黑老大”的风范。就拿那次在广州闹事来说,粤港两地的“黑道分子”都被他网罗过来了,虽然最终没有闹成事,但能够把这些人发动起来,本身说明孙文具有做“黑老大”的素质。只要有这种素质,就能够与海外的“黑道人物”混熟,调动人马“刺康”。甚至于后来的伦敦使馆事件,他明明已经被捕了,最后竟然还能脱险。虽然使馆方面也是迫于英国的压力,但整个过程绝对可以看出此人最大的特质是镇定。文质彬彬的无害外表下,隐藏着一颗“杀手心”,这就是天生的“刺客”啊!说起来连慈禧都有几分“佩服”的意思了。 慈禧决定了,她决心采用刘学询的这个建议。正好,此时的朝廷也需要有一个人秘密出使日本。甲午战争后,日本一直在努力营造“日清亲善”氛围,慈禧虽然已经倒向了俄国,但场面上的事情还是要做的。由于已经和俄国签订了秘密的同盟条约,不可能再与日本签订盟约,那就和天皇睦仁互换电报密码本,在两国领导人之间建立“电报直通热线”,以保障紧急情况下能够直接沟通,这也算是外交场上的一种态度。 慈禧下令,刘学询连升两级,从四品升为二品,作为出使日本大臣,打着“考察商务”的名号,实际上背负着两个绝密任务:背着俄国与睦仁交换电报密码本以及秘密“招安”孙文“刺康”! 望着眼前的红顶戴,刘学询心头的一块石头彻底落地了,他知道那100万两银子的巨额罚款今后再也不会有人提了,他还升了官,这简直是“一个创意卖了100万和一个红顶子”。至于推进“刺康”,刘学询会极力完成的,因为说到底康有为也是他的仇人。和慈禧一样,他也是一个有恩不一定报恩,但有仇一定会报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