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论商品的自然价格与市场价格
在每个社会或其邻近地区,不同用途的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都有一个普通率或平均率。这一比率,像我将在后面说明的那样,自然部分受到社会一般情况,即他们的财富或贫穷、进步退步或停滞状况的支配,部分受到各种用途的特定性质的支配。
同样,在每个社会或其邻近地区,地租也有一个普通率或平均率。这一比率,像我将在后面说明的那样,也是部分受到土地所在地的社会或其邻近地区的一般情况的支配,部分受到土地的天然或改良的肥沃程度的支配。
这些普通率或平均率可称作当时当地通行的工资、利润或地租的自然价格。
当一种商品的价格不多不少,恰恰足够支付生产、制造这种商品乃至将其运送至市场所使用的按自然价格支付的地租、工资和利润时,那么,这种商品就可以说是按它的自然价格出售的。
因此,这种商品就恰恰是按照它的价值出售的,或者说恰恰按照将把它投入市场的人的真实成本出售的。任何商品的最初成本并不包含再次贩卖这一商品的利润的人的利润,但若他不能按照当地的一般利润率的价格出售这种商品,那他显然就会蒙受损失。因为,假如他采用其他方法使用他的资本,他就可能获得那笔利润。而且,他的利润就是他的收入,即生存的适当来源,就像他在生产货物并将其运送至市场时给工人垫付工资或生活费一样,他也要给他自己垫付生活费。他自身的生活费,大体上与从他要出卖的商品中获取的利润相当。因此,除非他们让他获取利润,否则,他就收不回已经支付的成本。
因此,虽然让他获取这种利润的价格未必总是商人出售货物的最低价格,但可能是他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出卖这些货物的最低价格,至少是在他完全自由或可能随意经常变换职业的时候。
任何商品出售的实际价格叫作它的市场价格。商品的市场价格,或高于它的自然价格,或低于它的自然价格,或与它的自然价格完全相同。
任何特定商品的市场价格,都受到实际运送到市场数量与愿意支付它的自然价格的人的需求量,或愿意支付它出售前所需支付的地租、劳动工资和利润的全部价值之间的比例的支配。这些人可以称作有效需求者,而他们的需求可称作有效需求。因为,它足以将商品送入市场。它与绝对需求不同。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贫民也有拥有一辆四轮大马车和六匹马的需求,而且想拥有。但他的这种需求不是有效需求,因为没有任何商品是为了满足他的这一需求被送入市场的。
当进入市场的任何一个商品的数量达不到它的有效需求,那些愿意支付将该商品进入市场所需的地租、工资和利润的全部价值的人就不能得到他们所需数量的供给。他们当中有些人不愿意放弃,宁愿出更高的价钱。于是,在需求者中间便开始了竞争,而市场价格或多或少高于其自然价格,这要看短缺的数量或竞争者的富有程度和奢华习性正好或多或少造成的价值激烈程度。但在同样富有和同样奢侈的竞争者间,相同的缺乏程度通常会引起或大或小的激烈程度,而这种激烈程度要看这种商品对求购者的重要性的大小。所以,当城镇被封锁或发生饥荒时,生活必需品的价格非常昂贵。
当进入市场的商品数量超过它的有效需求,这种商品就不能全部卖给那些愿意支付将其送入市场所需的地租、工资和利润的全部价值的人。一部分商品必须出售给那些出价较低的人,并且他们所出的低价必须降低全部商品的价格。于是,商品的市场价格便或多或少地降至自然价格以下。但下降程度要看超额量在多大程度上加剧卖方的竞争,或立即脱手商品对他们的重要性。易腐烂商品进口过多引起的竞争要比耐用品进口过多引起的竞争大,卖方竞争更加激烈。例如,柑橘输入过多引起的竞争就比旧式铁器输入过多引起的竞争更激烈。
当进入市场的商品数量正好满足有效需求,市场价格便等于或接近其自然价格。全部商品都能以这一价格售出,而不能以更高的价格售出。不同商品之间的竞争迫使他们接受这一价格,但并不迫使他们接受更低的价格。
每种进入市场的商品数量自然会与其有效需求相符。当商品供应量不超过其有效需求时,对所有使用土地、劳动或资本将这些商品带入市场的人有利;相反,当商品供应量不少于有效需求时,对其他人有利。
如果市场上一种商品的供应量超出它的有效需求,那么,其价格的某些组成部分必定会低于其自然价格。如果是地租,那么,地主的利害关系会立刻促使他们收回一部分土地;如果是工资或利润,劳动者及其雇主的利害关系也会促使他们收回一部分劳动或资本。于是,进入市场的商品数量不久就会正好满足有效需求,价格中所有组成部分会升至其自然价格,而商品的整个价格也会升至其自然价格。
然而,如果进入市场的商品数量低于其有效需求,那么,其价格的某些组成部分必定会高于其自然价格。如果是地租,那么,所有其他地主的利益会自然而然地促使他们准备更多土地去生产这种商品;如果是工资或利润,那么,所有其他劳动者或商人的利害关系,会马上促使他们使用更多的劳动或资本去生产这种商品,并将其投放市场。于是,进入市场的商品数量不久就会正好满足其有效需求,其价格的所有组成部分不久就会降至自然价格,而商品的整个价格也会达到其自然价格。
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自然价格是中心价格,所有商品的价格不断受其吸引。各种意外的事件有时使它们停留在这个中心价格之上,有时迫使它们略低于这个中心价格。可是,尽管有各种障碍阻止商品价格固定在这个恒定的中心,但商品价格时时刻刻都在趋向这个中心。
每年将某种商品投放市场所使用的全部劳动量,自然会以这种方式与其有效需求相符。其目的自然是把适当商品量投入市场,以满足有效需求,而不超过需求。
但是,在某些行业中,等量的劳动在不同年份生产的商品数量是不同的,在某些行业中,却是相同的,或相差无几。例如,在农业中,相同数量的劳动者在不同年份所生产出的谷物、葡萄酒、油、酒花的数量是不同的;可是,相同数量的纺织工每年所生产出的麻布和呢绒的数量却完全相等或几乎相同。与有效需求相符的只是某个行业的平均产量。而且,由于它的实际产量有时比它的平均产量大得多或小得多,所以投放市场的商品数量有时会大大超过其有效需求,有时会低于其有效需求。因此,即使那种需求应维持不变,它们的市场价格仍不免出现大的波动,有时低于其自然价格,有时高于其自然价格。在其他行业中,当等量劳动的产量保持不变或大致相同,它就能更准确地符合其有效需求。因此,当有效需求维持不变时,商品的市场价格可能保持不变,并且与自然价格完全相同,或大致相同。根据大家的经验,麻布和呢绒的价格不像谷价那样常常变动,也不会出现谷价那样大的变动。一种商品的价格仅随需求的变动而变动,而不是随着投入市场去满足需求的数量的更大更频繁的变动而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