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论劳动工资
劳动的产物构成劳动的自然报酬或自然工资。
在土地私有与资本积累以前的原始社会状态下,劳动的全部产物属于劳动者。既没有地主也没有雇主同他分享这些劳动产物。
假如这种状态持续下去,劳动工资将会随着劳动分工引起的劳动生产力改进而增加。一切都逐渐更加便宜,因为只需要较少的劳动就可以把它们生产出来。而且,在这种状态下,等量劳动生产出来的商品自然可以互换,所以,要购买各种商品,只需少量的劳动产品。
但是,尽管所有东西实际上已经变得便宜,但表面上却有许多东西比以前更昂贵,或交换更大数量的其他货物。比如,我们假设大多数行业的劳动生产力提高到十倍,或者一天的劳动的产量十倍于最初劳动量,但某一种行业的劳动生产力却仅提高了一倍,也就是说,一天的劳动产量只两倍于以前的劳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大多数行业中一天的劳动产物去交换某一行业中一天的劳动产物,那么,前者的原始工作量的十倍只能购买到后者原始工作量的两倍。因此,后者的任一特定数量,例如一磅,似乎比以前贵五倍。但实际上,它要便宜一半。尽管要用其他货物五倍的数量去购买它,只需一半的劳动量去购买或生产它。所以,获得这种产物比以前容易一半。
但是,劳动者独享全部劳动产物的原始状态,在初次实行土地私有和资本积累之后,便不能持续下去了。因此,在劳动生产力尚未得到显著改善之前,这种原始状态已经结束了,进而就没有必要去进一步追溯它对劳动报酬或劳动工资的影响了。
一旦土地成为私有财产,地主就会要求劳动者从土地生产出来或采集到的几乎所有物品中分给他一定的份额。因此,地主的地租便成为在土地上的劳动产物中扣除的第一个项目。
一般耕作者大都没有维持生活到庄稼收割的资料。他们的生活费通常是由雇用他们的农业家从他的资本项下垫付的。除非他能分享劳动者的生产物,换言之,除非他在收回资本时得到相当的利润,否则他就不愿雇用劳动者。因此,他的地租便成为其土地上的劳动产物首先要扣除的。
其实,利润的扣除,不仅在农业生产物方面如此,一切其他劳动的生产物莫不如是。在一切工艺和制造业中,大部分劳动者在作业完成以前都需要雇主给他们垫付原材料、工资与生活费。雇主分享他们的劳动产品,换言之,就是分享劳动对原材料所增加的价值,而这一分享的份额便是他的利润。
种田人有生活资料并把自己的生活资料维持到庄稼收获的时候的情况很少发生。他的生活费用一般由雇主,也就是雇用他的农场主垫付。假如农场主不能分享种田人的劳动产物并且他的资本不能获得利润,他是不会雇用农民并垫付其生活费的。因此,农场主的资本利润是劳动产物中第二个要扣除的。
几乎所有其他任何劳动产物,同样需要扣除利润。在所有工艺和制造业中,大部分工人都需要一个雇主给他们提供工作原料,并在工作结束前给他们垫付工资与生活费。雇主分享工人的劳动产物或所提供的原料上增加的价值。这个份额就是利润。
有时候确有这样的事情:一个独立的工人有足够的资本去购买他的工作所需材料,并维持自己的生活直到工作完成。在这种情况下,因为他既是雇主,也是工人,所以,他享受自己劳动的全部产物,或原材料所增加的全部价值。它包括通常属于两个不同人的不同收入,即资本利润和劳动工资。
但是,这些情况并不经常发生。在欧洲,一个雇主下面工作的工人有二十名,自己独立工作的工人只有一个。而且,“劳动工资”一词,都通常理解为,当劳动者是一个人,而雇用他的资本所有者是另一个人时,通过劳动获得的工资。
劳动的普通工资,到处都取决于劳资双方签订的契约。双方的利益绝不是相同的。劳动者渴望多得,而雇主希望少给。劳动者都想为提高工资而联合起来,而雇主们却想为降低工资而联合起来。
然而,在所有一般情况下,要预见劳资双方谁在争议中占有利地位,谁能迫使对方接受自己提出的条件,是不难的。因为人数较少,雇主们能够更容易联合起来。而且,法律准许或者至少没有禁止他们联合起来,但禁止劳动者联合起来。我们没有任何议会通过的法律去反对联合起来去降低工作价格,但有许多法律反对提高工作价格。在所有这类争议中,雇主们能坚持更长的时间。地主、农场主、制造商或商人,即使不雇用任何一个工人,往往也能靠他们已经获得的资本生活一到两年。可是,如果没有工作,许多工人不能维持一周,很少有人能维持一个月,几乎没有人能维持一年。从长远来看,雇主需要劳动者的程度,或许和劳动者需要雇主的程度一样,但雇主的需求不如劳动者那样迫切。
我们很少听说雇主们的联合,但经常听说工人们的联合。但是,谁要是因此认为雇主们实际上很少联合,那他未免不懂世故,不了解问题的真相了。雇主们为使劳动工资不超过其实际比率,总是随时随地都有一种心照不宣但始终如一团结一致的联合。破坏这种联合是一种最不受欢迎的行为,会遭受邻居和同业者的耻笑。我们的确很少听到这种联合,因为它是一种无人听说过的普通联合或者自然联合。雇主们有时候也参与某些特定的联合将劳动工资降低到这一比率之下。这些联合通常是悄悄地秘密地进行的,直到实施的时刻,让工人们毫无抵抗地屈服,就像他们有时候所做的那样,自己虽感到切肤之痛,但从不被他人说起。然而,这种联合常常会遭到工人们对抗的防御性联合。而且,即便没有这种联合的挑衅,工人们有时候也会为提高劳动价格自动联合起来。他们通常的理由,有时是粮食价格太高,有时是雇主从他们的劳动中获取的利润太多。但是,他们的联合,无论是防御性的还是攻击性的,他们总是声闻遐迩。为了迅速解决问题,他们总是大喊大叫,有时甚至采用可怕的暴力。他们处于绝望的境地,像绝望的人那样放纵荒唐地放纵自己的行为。他们要么饿死,要么威胁他们的雇主立即答应他们的要求。在这些情况下,雇主也像另一方一样大喊大叫,不断请求地方行政官的帮助,要求他们严格执行那些已经制定的严厉反对佣工、工人和工匠联合的法律。于是,工人们很少从那些纷乱的联合引起的暴力中获益。这些联合,部分因为地方行政官的干预,部分因为雇主们更能持久,部分因为大多数劳动者为了目前的生计不得不屈服,往往以其头目受到惩罚或灭亡而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