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论劳动工资(第2/6页)
在与其工人们的争议中,雇主们往往处于有利地位,但仍然存在一个比率,这个比率似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可能降低到最低劳动的普通工资之下。
人必须靠自己的劳动生活,而且他的工资至少须足以维持其生活。在多数情况下,他的工资必须略多一些,否则他不可能抚养他的家庭,而且不能传宗接代。因此,坎梯隆先生似乎认为,最低级普通劳动者必须随时赚取至少双倍于自己生活费的钱,以便能抚养两个孩子。由于妻子必须照料孩子们,其劳动所得只够维持自己的生活。可是,据计算,半数儿童在未成年前就死了。因此,按照这种计算方法,最贫穷的劳动者必须试图至少养育四个孩子,以便能有两个孩子活到成人的年龄。但是,坎梯隆先生认为,四个孩子的必要扶养费被认为几乎等于一个成年人的生活费。他还认为,一个强壮奴隶的劳动价值等于其生活费的两倍。而且,一个最低级普通劳动者的劳动价值不可能低于一个强壮奴隶的劳动价值。于是,至少似乎可以肯定的是,为养育家庭,一对夫妻的劳动,即使是最低级的普通劳动所得,必须能够稍稍超过维持他们自身生活所需要的费用。但是,这种超额,是按什么比率,是按上述比率还是其他比率,我不想加以确定。
然而,有些情况会使劳动者处于有利地位,并让他们能够得到大大超过上述比率的工资。很显然,这个比率的工资是符合一般人道标准的最低工资。
无论哪个国家,当那些靠工资生活的人,如工人、工匠、佣工的需求不断增加时,当每年提供的就业机会比前一年多时,劳动者就没有联合起来去提高工资的机会。劳动力缺乏导致雇主之间的竞争,出更高的价钱雇用劳动者,于是他们就自愿打破雇主们不涨工资的自然联合。
很显然,对靠工资生活的劳动者的需求,定会随着预定用来支付劳动工资的资金的增加而成比例地增加。这种资金有两种:一是超过维持生活所需的收入;二是超过雇主自己使用所需的资财。
当地主、年金领取者或有钱人的收入超过他足以满足维持其家庭的生活时,他把剩余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用来雇用一个或更多的佣工。随着剩余额的增加,他自然或会增加佣工的数量。
若一位独立的劳动者,如织工和鞋匠,拥有的资本超过他足以购买原材料以及维持他自己在货物出售之前的生活,他自然会用这超出的资本去雇用一个乃至更多的工匠,以便从他们的劳动中获利。这种超出资本的增加,他的工匠人数自然也会增加。
因此,对以工资为生的劳动者的需求,必定随着一国的收入和资本的增加而增加。没有收入和资本的增加,就没有对以工资为生的劳动者的需求的增加。而收入和资本的增加,就是国民财富的增加。所以,对以工资为生的劳动者的需求,自然也随国民财富的增加而增加。国民财富不增加,对以工资为生的劳动者的需求不可能增加。
引起劳动工资上升的不是国民财富的实际大小而是它的不断增长。因而,最高的劳动工资不在最富的国家出现,而在最繁荣,或致富最快的国家出现。目前,英格兰的确比北美任何地方富有得多,其劳动工资也比北美任何地方都要高。在纽约,普通劳动者每日挣美币三先令六便士,折合英币两先令;造船的木匠挣美币十先令六便士,外加价值英币六便士的糖酒一品脱,全部折合英币六先令六便士;建筑木匠和砖匠挣美币八先令,折合英币四先令六便士;裁缝工人挣美币五先令,折合英币两先令十便士。这些价格全都在伦敦价格之上。据说,其他殖民地的工资也和纽约同样高。北美各地的食品价格都比英格兰低得多。北美从来没有听说过饥荒。在歉收的时期,即使出口量减少,他们总能满足自己的供给。因此,如果北美殖民地劳动的货币价格高于其宗主国,那么,其真实价格,即劳动购买和提供生活必需品与便利品的实际支配能力,在比例上必定更高。
但是,虽然北美并没有英格兰那样富裕,但比英格兰更繁荣,并以更快的速度获得财富。任何国家繁荣最具决定性的标志是其居民人数的增加。在大不列颠及大多数其他欧洲国家,在五百年内,其居民人数未能增加一倍,但在北美英属殖民地,居民人数在二十年或二十五年内,就增加了一倍。目前,导致居民人数增加的主要原因,不是新居民的不断移入,而是人口的迅速繁殖。据说,当地的高龄居民往往能亲眼看到五十、一百甚至一百个以上的直系子孙。丰厚的劳动报酬使得多子女家庭成为父母富裕与繁荣的源泉,而不是家庭负担。在每个孩子离开父母之前,其劳动能给他们带来净一百英镑的收入。一个带着四五个孩子的年轻寡妇,很少有机会在欧洲中层或下层人中间找到自己的第二任丈夫,但在北美,常有人求婚,这是一种财富。小孩子的价值是婚姻的最大鼓励。所以,我们对北美人常常早婚就不足为奇了。尽管早婚造成人口的大量增加,但北美人仍不断抱怨人手缺乏。劳动者需求以及维持这些劳动者的资金增加似乎仍然比找到可雇用的劳动者更快。
虽然一个国家很富有,但如若长久陷于停滞状态,我们就不能指望找到极高的工资。用于支付工资的资金,即居民的收入与资本,也许能达到极大的数额,但是,假如资金在数个世纪保持不变或几乎不变,那么,每年所雇用的劳动者人数就很容易供应,甚至超过下一年所需的劳动者人数。于是,既不会出现人手不足,雇主也不会为了得到劳动者而竞相抬高价格。相反,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人数会自然增加,并超过所能提供的就业机会。由于就业机会常常不够,所以,劳动者不得不竞相降价以期获得就业。假如,这种国家的劳动工资,已经足够养活劳动者以及他们各自的家人,那么,劳动者之间的竞争与雇主们的利益,不久就会使工资降至与普通人工资一致的最低比率。中国一直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之一,即世界上土地最肥沃,耕种最好,人民最勤劳以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然而,它似乎一直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五百年前到访中国的马可·波罗所描写的耕种、产业及人口众多状况,与当今旅行家们的描述几乎没什么差别。或许早在马可·波罗时代之前,中国的财富就已经发展到其法律与制度所允许的最大程度。虽然旅行家的描述在许多方面不一致,但对中国劳动的低工资以及劳动者养活一家人的困难,却众口一词。如果耕地一整天的劳动所得能让农民在晚上购买少量的米的话,他就满足了。技工的状况就更糟了。他们不像在欧洲那样优哉游哉地待在工场等待顾客上门,无所事事地在自己工场内等候顾客,而是携带各自的工具沿街不停地奔走,就像祈求工作一样叫卖自己的服务。中国下层人民的贫困程度,远远超过欧洲最贫穷人民的贫困程度。据说,在广州附近,成千上万的家庭在陆地上没有住所,故常栖息在河流与河道里的小渔船上。由于缺少粮食,他们往往争夺欧洲船只抛弃的最肮脏的垃圾、动物尸体的腐肉,比如死猫或死犬,纵使一半已经烂掉并发臭,一样受到欢迎,就像别国人得到卫生食品那么高兴。中国鼓励结婚,不是因为孩子有利可图,而是因为有摧毁儿童的自由。在各大都市,每夜总有一些孩子被抛弃在街头巷尾,或者像小狗一样淹死在水里。做这种可怕的事情据说是一种公开的职业,一些人以此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