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3/5页)
庄周那一天肚子不舒服,红鼻子就让他留下照看受伤者。
半夜红鼻子领人走了。庄周和受伤的人在这里急盼。他们不知道事情是否顺利……
红鼻子他们按庄周的意思,一拨人故意喊着,骂商场和“治防办”的人,结果立刻有人揿亮了手电,吵闹着拿起杆子、西瓜刀拥来。红鼻子让人故意领人往北跑,跑远了,追赶的人就停下来;他们再往前上几步,那边的再追。就这样,一直把他们引了很远,红鼻子才领着另一拨人去救鸟鸟。
商场和“治防办”的人差不多都跑空了,只留下一两个看守。鸟鸟他们果然给五花大绑押着。他们把门踹开,把看守押到一边,然后就解救鸟鸟。红鼻子见鸟鸟哭成了泪人,就问:“鸟鸟,他们动没动你?”
鸟鸟直哭。鸟鸟妈在一旁说:“哎呀大兄弟,这些畜类真不是人哪!那个胖子,就是那个带头动刀的畜类,见大伙儿都睡了,半夜里摸进来,当着我的面就来摸鸟鸟,要不是鸟鸟牙咬脚蹬,这会儿也就完了……”
红鼻子气得昂昂大叫。他让人搀上鸟鸟三人往外跑,自己说:“这便宜了那个胖狗,有血性的跟我去收拾他!”说着抓起摊子上的几把刀,有两个人跟着他呼呼往前赶。本来他们救了人跑走一点事也没有,可是红鼻子气不过,追上去找那个胖子——结果正好赶上胖子他们往回走,两方就在巷子里干起来。结局是胖子被红鼻子挑死,一个戴红袖章的来砍红鼻子,被旁边一伙人一刀捅在了肝部。
一下死了两个人。红鼻子那一伙中也有人受伤,给逮住了四个……
庄周他们正和救回来的几个人在那儿等,有个满脸沾血的流浪汉跑回来,老远就喊:
“快跑快跑,了不得了,出了人命……”
他们四散奔逃了……
事情过了很久才知道:商场和“联防办”的人把他们诬成一个杀人团伙,还把红鼻子等看成了起事的草莽。他们从拷问中得知:这一伙人里有一位有文化的“奇特人物”,名叫庄周。于是他们立刻认定:庄周才是要犯里的要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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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在大风里抖动,灌木鸣响,枝条碰撞出咔嚓嚓的声音,像是决斗的刀剑。庄周躺在那儿想:也许当初就不该收留鸟鸟。“谁说女人不是祸水?”他这样自语,要站起来赶路了。
重新把那个破锡壶挂在脖子上。
他扳着手指算着逃离的时间:已经过去几个月了。城里那一伙要抓他们,而且正在兴头上,连那些普通市民也知道最近出了一帮杀人狂。满城讹传越来越大,大得没了谱儿,说有一帮杀人团伙,在城里捣毁了一座商场,一口气杀了不知多少人,简直是血流成河,如今携带枪支弹药满地逃窜等等。
他站起来。大风吹着他的脏发和衣衫。我往哪里走呢?他看着茫茫四野,又看看太阳。
阳光刺坏了他的眼睛,他赶紧闭上。
他蹽开步子,顺着一条长满灌木的沟渠一直往前。他这时突然想起了一个挚友,想起了一片荒野:那儿有个小窝,那儿可以让他喘息一下——那个挚友拥有整整一片园子啊!他想着想着高兴起来,高高吆喝一声:
“走啊!”
他一路盘算:多久未见过这位老伙计了?在逃亡之路上想想朋友可真是一桩乐事!我如今真的无处可去了,孤零零一个人,那些打工的流浪伙伴四散奔逃。这个时节,所有的流浪汉全都被盯上了,也许我在哪一天夜晚就会被人逮住,也许这一辈子都要奔跑在逃窜之路上,一辈子串百家门,吃百家饭,躺在野地里过夜。不错,我喜欢这种流浪生活,这是我自己的选择。可我不愿在追捕中逃亡……
我的兄弟,我的挚友,你相信我是一个手上沾血、心怀诡计、指挥了一场大凶杀案的人吗?我连一只小鸟都不忍杀死,真的,我的兄弟。事情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的,到那时候你就会明白。现在无论是你还是其他的朋友,或许真的会怀疑我混在那一群人里做了什么……因为我知道,从根上讲,人们对流浪汉是不信任的。他们真的把这些进城的人、把在茫茫野地上自由奔走的人看成形迹可疑的家伙……我现在要告诉人们的是,他们只是一些渴念自由、一心寻找自己好日月的人。是的,他们个个怀中揣了个不错的明天,他们眼里的好日月该是另一副样子,如果大地上没有,他们就会找个不停,一直找到天边……有人觉得他们是一些白吃饭的人,所以就看不起他们。这就是流浪汉最后要遭人唾弃和白眼的原因了。
可是啊,他们一边找自己的好日月,一边苦干。他们做工,做城里人不愿做的最脏最累的活儿,他们不知为人做了多少好事;他们收留无家可归的人,互相照料。他们有时候在野地里搭个窝棚,有时候连窝棚都不要,就在渠底茅草里宿上一夜。这一伙人哪,从不做什么坏事,也没给城里人添什么大麻烦。不错,他们有时候实在太饿了就不得不伸手讨要,可这是穷帮穷的事情,是大伙儿一块儿接长补短、照顾苦命人的事情。自古以来,中国外国、野地城里,哪里没有这样的事儿?这是合情合理的事儿嘛。
我的好伙计,今儿个我要脖子上挂个破锡壶去找你了。我的朋友!我的兄长!我们曾在一起待过了那么久,曾经大摆文明阵,争论过那么多问题,我们可算得上是真正的朋友。可是你身边的那些人,他们(至少有几个)对我并不理解,当然也不喜欢。他们不像你和阳子一样接受我。可我还是一遍又一遍念叨你,包括所有的城里朋友。我跟你说过,我有我的朋友,我跟他们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常常是一口气说上一个通宵……我是朋友当中第一个抛家舍业走出来的人。我说过,我不是模仿那个去塔希提岛上闹玄的画家高更,不是;我厌弃原来的自己,我是一个受够了的人。
我受够了,就是这样。
走的前一天我把屋门关上,在里面苦思冥想。我明白从此将永无宁日了。我那个矮墩墩的、一天到晚唠唠叨叨心慈面软的小妻子,还以为我出了什么事儿,不停地敲门。最后她用脚踹门。家里人都围到门边来,非让我开门不可。我告诉他们没事儿,他们还是擂门。我从门缝里推出一个纸条:“正在睡觉,请勿打扰”。静了片刻,他们散去了。最后我想好,走出来。我抱住妻子再三亲吻,告诉她我要走了,我要做一个“消失在民间的人”。接着,你们知道,我就成了这样的一个人……
我一路奔跑一路打工,心里发热——我心里有一团火!我是一个不渴望被上一代人理解、也不渴望被朋友理解的人,是一个打脱牙齿肚里吞的人……我的小妻子呀,她有一次在城里看到了我,拍打我的破衣烂衫,泪水横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