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回 寄芳笺遥传故人影,绣樱柳难觅檀郎踪(第5/7页)
他眼中所散发出的神采,自然逃不过夏谙慈的眼睛,“都要立冬了,你还作春梦?”
桑卫兰苦笑了一下,“不是春梦,而是噩梦,到底会是谁送来的呢?它的目的又是什么?”他掂了掂那封信,问夏谙慈。
这实在是个难题。
夏谙慈她愣了愣,即随答道:“不管是谁送的。
只有两种可能,不是真的就是假的,至于是真是假,你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她反将一军,却不知正合桑卫兰的心意,“这可是你说的?我明天就去!”
桑卫兰的神情不像是在开玩笑。
夏谙慈也知道他的脾气,心中一沉,“你真的要搅进去?”
“是,”桑知非轻描淡写地说,“这件事我管定了!”
“为什么?”
桑卫兰轻笑,“无利不起早啊,丫头!这是多大的一笔生意?”
夏谙慈点头,“做好了,财色双收!”
桑卫兰知道她在说若希儿,微微一笑,“我这把老骨头了,会有人要?”
“那也未必,看个人的口味。”
到底是年轻。
巧笑佯嗔之间,掩饰不住眉间那点淡淡的忧悒。
桑卫兰察觉到了她的不快,“怎么了,不开心?”
夏谙慈叹气,“这件事很麻烦,怕是没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没错,麻烦的事情还在后头呢!”桑卫兰心中带着些怜悯,温柔地看着她。
夜静更深。
桑卫兰猛然间从睡梦中惊醒。
“桑庐”很平静,雕梁玉栋,满室浮华。
他所拥有的,远比外界所想象的多得多。
二十年前赤手空拳,身无长物的少年,如今已是名震上海。
还有睡在枕畔的,心爱的女人。
可是,这些即是全部吗?
满足之后,只余空虚。
月光泠泠清清,弥漫满室。
上海人不喜欢这样的月亮,大,圆,苍白,倨傲,诡谲,阴森,正如同他们不喜欢美丽而不安份的女人,正如他们讨厌十六年前月圆之夜发生的那宗家族血案。
桑卫兰也不喜欢这样的月亮,他果断地拉下窗帘,把那惨淡的月光隔绝在窗外。
在黑暗中,他漆黑的眸子在黑夜中闪烁着冷静而锐利的光,如一只猫科动物。
他在反复问自己:我只是一个商人,狡诈,自私,唯利是图,我为什么要去关注一个十六年前的,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复杂残忍的,只见其害,不见其利的灭门惨案呢?
适才,他又一次梦到了自己的二叔——桑知非。
梦中的他,已不复其文弱资质,衣冠翩翩。
他身着一身黑衣,眼周青黑,病容憔悴。
他似乎正被最恐怖的梦魇所追逐,心也正被一点点绞碎。
他失魂落魄,穷困潦倒,对桑卫兰几近哀求,他反复诉说的,永远是他临死之前,在信中写给桑卫兰的那几句话:
“汝今失怙恃,我亦无子……吾今待尔,一如吾子矣!
东方之案,非我不才,实不能也!我今如坠阿鼻狱中,忧思悲愤,痛断肝肠,九泉冰冷,烈火煎熬,吾已逐一尝遍。
其中委曲复杂之隐情,安敢向外界道也?……忧愤之下,遂成重疾,已入膏肓。
我今将财产悉数留于汝,皆因汝为桑家最长之男丁也。
兴吾家业之责,尽在汝身。
万望汝念及骨肉亲情,能继承吾业。
拯吾平生之声名事业,解吾平日里忧思劳顿之心结,则吾虽人在九泉之下,亦感激泣零矣!贤侄可否?”
婉转的哀求与血缘的温情,几乎令这个18岁的少年号啕大哭起来,这泣血的哀号,这如地狱般的煎熬,万里之外的叔叔,到底遭遇了什么?他几乎按捺不住,立刻冲到上海滩去——可是,可是,自己又能做得了什么呢?他刚年满18岁,自己立足未稳,身无长物,只凭意气用事,不但帮不了二叔,很可能招来杀身之祸。
他残忍而冷静地烧掉了这封信。
剩下无关痛痒的信,被他卖到了报社,因为他需要钱,需要消除一切可能招至祸患的因素。
这么多年了,他从不为此负疚,为此悔恨,为此自责。
他意志坚定,行动果断,我行我素,从不顾及他人的眼光和言论,他在自己的心中,默默地写下了八个大字:韬光养晦,蓄势待发。
他像一只野兽,在夜深人静之时,在他人酒酣入梦之时,静静地梳理皮毛,磨尖利爪,且目光警醒——他在等待一个时机,一个最恰当的时机。
但他不知何时才是最恰当的时机,也不知岁月尘土,是否已将十六年前的血腥一并掩盖。
十六年,太长了。
长得让他几乎忘掉了当年自己的那个承诺。
可是,在十六年后的今天,在他功成名就,春风得意之时,无数次午夜梦回,酒酣微醒时,为什么会又一次梦到了自己的叔叔。
是因为血液中潜藏已久的亲情被唤醒?是因为自己当时未能许下的那一个承诺?还是,叔叔悲愤幽怨的冤魂一直缠绕在自己身畔,久久未能离去?或许是,自己只是想找到一份答案?
桑知非思维缜密敏捷,才华卓越,破过许多大案要案,当时的上海人都知道,没有桑知非破不了的案子,人称“神探”、“中国的福尔摩斯”……他曾因完美地侦破过一宗远洋诈骗案,从而受到英国女王的嘉许。
东方惨案,与之相比要简单得多,他怎么会对此束手无策,甘愿服输呢?这不是桑知非的性格。
难道是他受人胁迫?还是为利益所诱惑?不会,不会的。
即使当时远在香港,桑卫兰也能从报上和家人的口中得知:桑知非虽然外貌文弱,但也算是一位铁骨铮铮的硬汉子,轻易不为外界所动。
他生前破案时,曾受到过许多阻力,一些政要曾出钱收买他。
有一些黑道人物挟持威胁他,甚至用枪指着他的头,桑知非都不为所动。
生命尚且不惜,那又是什么力量,迫使他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追求东方惨案的真相,并且感到“坠阿鼻狱中,忧思悲愤,痛失肚肠,九泉水冷,烈火煎熬”,以至于“忧愤之下,遂成重疾,已入膏肓”?这其中究竟有什么隐情?只可惜,二叔并未给自己留下一丝一毫的线索。
桑卫兰开始在头脑中梳理二叔的生平脉络,希望从中寻找到蛛丝马迹:桑知非出生于香港,毕业于香港拔萃中学,后到英国剑桥大学,攻读法律、刑侦专业。
毕业之后,独自来到上海,开办了“桑宏律师事务所”,很快声名大振。
他专攻业务,不沾酒色,也没有什么不良癖好,不但能力出色,为人口碑也很好。
只有一件事,被人认为是“私德有亏”,并饱受攻讦:桑知非曾和一个出身“不甚雅驯”的女子交从甚密,并且有了一个私生的女儿,一度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