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5/14页)
但一想到要离开他的工作——要多少年呢?——他就难免感到压抑。他热爱历史,自从十年前妻子去世以后,他就全心投入了中世纪英格兰史的研究。他喜欢揭示奥秘,戳穿谎言、谣言和鬼话。他的新作将是近百年来就此题目所写的最佳论述,即使再过一世纪,恐怕仍将不会有别的作品能望其项背。这件事占据了他的生活已经有那么长的一段时间,要抛弃它,简直难以想象,犹如一个人突然发现自己的父母原来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一样匪夷所思。
尖利的空袭警报打断了他的思维。他想不去管它,现在很多人都是这样的,何况,离学校只剩下十分钟的路程了。但他知道这一天即使再回到书房也不可能做什么了,便改变心意,匆匆走下一个地铁站去躲空袭。他和成群的伦敦人一起爬下楼梯,踏向污黑的站台。他靠墙站着,盯着一副牛肉汁广告,心想:放弃研究可不是令我闷闷不乐的唯一原因。
重操旧业是让他郁郁寡欢的另一个理由。谍报工作有他喜欢的方面:这是一种重视细枝末节的工作,可以考验人的机智、仔细和推理能力。但他厌倦讹诈、出卖、欺骗和亡命的生涯,以及那种总要在背后捅人的勾当。
站台上益发拥挤了。高德里曼趁着自己还有空地就坐了下去,发现自己挨着一个身穿公车司机制服的人。那人笑了笑,说:“‘夏天已到,赶赴英格兰吧!’知道这是谁说的吗?”
“是‘四月已到’才对。”高德里曼纠正他说。“是勃朗宁[8]。”
“我听说是阿道夫・希特勒讲的。”司机回答说,逗得身旁另一位妇女放声大笑起来。司机转过身去问她:“你知道疏散人员对农妇是怎么说的吗?”
高德里曼没有注意听他们在聊什么,只自顾自回想起来,在很多年前的一个四月份,自己有多么思念英国。当时他人在德国战线的后方,蹲伏在一株梧桐树上,透过一道法国峡谷的冷雾,向前眺望。即使靠望远镜,依旧只能看到一些模模糊糊的暗影,其余一切都看不见。当他正要从树上下来,再往前走上个一英里左右的时候,不知打从哪儿跑出来三个德国士兵,坐到大树底下,抽起烟来。过了一会儿,他们又取出一副纸牌,打起了扑克。年轻的珀西瓦尔・高德里曼明白,他们是开溜出来摸鱼的。他躲在树上,一动也不敢动。慢慢地,他开始感到肌肉麻木,痉挛得发抖,膀胱也憋得要破了。他掏出左轮枪,对准那三颗凑在一起的头,连开了三枪。三个本来还在笑笑骂骂的人就此一命呜呼。那是高德里曼第一次杀人,而他当时唯一的念头只是:我要撒尿。
高德里曼在冰冷的水泥站台上挪动了一下,让往事从记忆中消逝。隧道中吹来一股暖风:一列车进站了。下车的人也各找空位待着,等候警报解除。高德里曼聆听着人们的闲聊。
“你听了丘吉尔那一次的无线电广播吗?我们是在威灵顿公爵府听到的。当时老杰克・桑顿哭了……”
“从我听到的来看,凯茜的儿子待在一个挺像样的家里,还有他自己的仆人呢!我的艾尔菲挤牛奶……”
“菜单上好久没有肉片了,我简直都忘了那是什么滋味啦……幸好葡萄酒委员会赶在战争爆发之前进了两万打的葡萄酒,谢天谢地……”
“唉,婚礼一点不热闹,可是,既然不知道明天会怎么样,又何必等呢?”
“你知道吗,她又怀孕了……是啊,从上次到现在已经十三年了……我想我已经弄清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了!”
“彼得一直没从敦刻尔克回来……”
那位公车司机给了他一支香烟。高德里曼谢绝了,取出了自己的烟斗。有人唱起歌。
灯火管制员走进来叫嚷
“大妈,放下窗帘——
看看你暴露了目标!”
我们喊道:“没关系。”
噢!布朗妈妈站起身来……
歌声在人群中传开,后来大家都跟着唱了起来,高德里曼也加入了合唱。他心里明白,这只是一个打了败仗的国家,在用歌声掩饰内心的恐惧,如同一个人夜间走过墓地要吹口哨给自己壮胆;他心里也明白,他对伦敦和伦敦人这种突发的钟情不过是一时冲动。他明白,但他并不去管这些,因为这是他那么多年来,第一次感受到同仇敌忾的震撼。他喜欢这一点。
警报解除后,人们仍一路唱着走上台阶,踏上街道。高德里曼找到一个电话亭,给特里上校打了通电话,问他最快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工作。
3
费伯……高德里曼……这两人只是三角关系中的两个角,而最后那一角,则将在未来的某一天,由大卫和露西来完成。但此时,他俩还在乡间的小教堂进行婚礼。这座乡村小教堂古老而优美。石头堆起的围墙围绕着长满野花的墓地。这座教堂从不列颠最后一次遭入侵时就已存在了,差不多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中殿的北墙有好几英尺厚,上面只留了两个小窗口。小小的圆拱窗,与其说是为了让上帝的灵光照射进来,不如说是为了让人把箭从里面往外射出去。事实上,当时的地方自卫队早有打算:要是欧洲大陆上那帮匪类越过英伦海峡,入侵英国,他们就要利用这座教堂进行抵抗。
不过,在一九四〇年的八月份,这里还只有戴着高礼帽的唱诗班的歌唱声,未闻长筒军靴的踏步声——德国人还没有来。阳光透过彩色玻璃射进来,屋顶下回荡着从未被蛀坏的风琴中奏出的乐声。
这是一场欢乐的婚礼。新娘露西一身白婚纱,而她的五个当女傧相的妹妹,都清一色是杏黄色衣裙。新郎大卫身上那套皇家空军飞官的晚礼服崭新笔挺。大家随着《克里蒙德颂》的曲调唱起《诗篇》第二十三篇《耶和华是我的牧者》。
露西的父亲面带得色,任何一个父亲在把自己最美貌的长女嫁给穿军装的英俊小伙子时,都免不了会有这种表情。他是个农场主,但驾驶拖拉机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如今可把耕地都租出去,用租金豢养赛马。不过,这一年的冬天,他的牧场准备要翻土,播种马铃薯。尽管他确实更像绅士而不像农夫,却依然有着农民那样饱经风吹日晒的皮肤、宽厚的胸脯和粗大的双手。聚在教堂中他这一侧的男人,外形大多与他相仿,人人穿的都是花格呢西服和厚皮靴,没有人穿燕尾服。
几位女傧相也有些相仿的外貌,她们都是村姑。但新娘像她母亲。她的头发是深棕红色,又长又密,润泽光亮,鹅蛋脸上长着一双隔得很开的琥珀色眼睛;当她用清澈的目光直视着牧师,用坚定而嘹亮的嗓音回答“我愿意”的时候,牧师一惊,想到:“上帝,她倒是蛮认真的!”做牧师的在婚礼进行中间居然这么想,实在有点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