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猜你现在还住在可爱的圣玛丽米德吧?”塞利娜夫人说,“那是个多么美丽又宁静的村庄!我经常想起它,它还是老样子吧?”

“嗯,不太一样了。”马普尔小姐想了想自己的住处:新的住宅区,扩建的乡公所,令商业街改头换面的时髦临街店铺——她叹了口气:“我想,人总得接受变化。”

“进步,”塞利娜夫人含糊不清地说,“尽管在我看来这不是什么进步。看看他们现在弄的那些智能排水装置。上面涂满了各种各样的颜色,好看倒是挺好看,他们称之为‘涂饰’。听起来倒是不错,但是那些按键中又有哪个是真的‘提’或‘按’一下就管用呢?每次去朋友家,你都会在洗手间看到这一类的标记:‘速按速松’,‘向左侧拉’,‘迅速松手’。但是在以前,你只要随意地拉拉把手,水就立刻像瀑布一样流淌出来——这位是亲爱的梅德门哈姆的大主教。”塞利娜夫人截住话头,看着从旁边经过的一位长相英俊的年长教士:“我敢肯定他几乎快瞎了,不过是个了不起的激进派神父。”

一小段关于神职人员的谈话开始了,其间穿插着塞利娜夫人同许多朋友和熟人的寒暄,其中许多人都不是她以为她认识的人。她和马普尔小姐谈了一会儿“过去的日子”,当然了,马普尔小姐与塞利娜夫人的生活经历大不相同,她们能一起回顾的日子也只有那么几年,那时候新寡而手头拮据的塞利娜夫人住在圣玛丽米德的一栋小房子里,她的第二个儿子那时就驻扎在附近的一个空军基地。

“你来伦敦时都住在这儿吗,简?奇怪,我以前怎么从没在这儿见过你?”

“噢,我之前都不住这儿。我可付不起房费,而且,这些年我几乎没离开过家。这次也不是我付的钱,是我的一个好心的外甥女,她觉得到伦敦走走对我有好处。琼是个好心的姑娘——也许可以勉强称她为姑娘。”马普尔小姐不安地想到,琼现在都快五十岁了,“要知道,她是位画家,颇有名气。琼·韦斯特。她前不久刚办了个画展。”

塞利娜夫人对画家没什么兴趣,实际上她对任何有关艺术的事都不感兴趣。她认为作家、美术家和音乐家都是些头脑聪明、精通表演的动物;她总是表现得很喜欢他们,但心底里还是奇怪为什么他们会以此为职。

“我觉得这是些时髦人物,”她说着,目光游移不定,“那位是西塞莉·朗赫斯特——瞧,她又染了头发。”

“恐怕亲爱的琼还真挺时髦的。”

在这一点上,马普尔小姐大错特错了。琼·韦斯特二十多年前曾时髦过,但现在已被那些年轻的艺术家“新贵”们视作彻头彻尾的老古董了。

马普尔小姐稍稍瞥了一眼西塞莉·朗赫斯特的头发,便又沉浸到幸福的回忆中,她想起了琼是多么的善良。琼曾对自己的丈夫说:“我希望我们能为可怜的舅妈做点什么。她从没离开过家。你说她是否愿意去伯恩茅斯住上一两周呢?”

“好主意。”雷蒙德·韦斯特说。他的新书非常成功,所以心情相当好。

“我觉得她很喜欢西印度群岛的那次旅行,尽管有点遗憾的是被卷入了一起谋杀案。[1]对于她这个年纪的人来说,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她好像总碰到这样的事情。”

雷蒙德很喜欢他的老舅妈,经常为她准备一些活动,还把他认为她可能会感兴趣的书送给她。令他吃惊的是,她常常礼貌地谢绝这些款待,尽管她总说那些书“非常精彩”,他有时不禁怀疑她从未读过它们。当然了,她的视力确实越来越不行了。

在最后一点上,他错了。马普尔小姐的视力与她的同龄人相比是很不错的,而且她总是怀着强烈的兴趣和乐趣注视着发生在她身边的一切。

对于琼提出的,让她在伯恩茅斯一家最好的旅馆住一两周的提议,她踟蹰着,喃喃地说:“亲爱的,你们真是,真是太好了,可是我真的不想……”

“可这对您有好处,简舅妈。偶尔离开家出去走走很有好处。这会给您一些新的想法,也会让您遇见新的事情。”

“啊,是的,你说得很对,我也愿意到外面去转转,调节一下。不过,也许伯恩茅斯不是我的首选。”

琼有点惊讶,她还以为伯恩茅斯是简舅妈最向往的地方。

“伊斯特本?还是托基?”

“我真正想去的地方是……”马普尔小姐犹豫着。

“哪儿?”

“我敢说你们肯定会觉得我太蠢。”

“不,我保证不会的。”这位亲爱的老太太到底想去哪儿呢?

“我真的想去伯特伦旅馆——在伦敦。”

“伯特伦旅馆?”这名字非常耳熟。

马普尔小姐把话一股脑地倒了出来。

“我在那儿住过一次,那时我十四岁。跟我的叔叔和婶婶一起,我的托马斯叔叔是伊利的教士,我从来没忘记过那次经历。要是我真能在那儿住上……一周就足够了,两周可能会太贵。”

“噢,没关系,您当然可以去。我早该想到您会愿意去伦敦,那里的商店——那整座城市都很吸引人。我们将安排好一切——如果伯特伦旅馆还在的话。有好些这样的旅馆都倒闭了,不是毁于战火,就是无法在这样的时代生存。”

“它还在的,我碰巧得知伯特伦旅馆仍在营业。我有一封从那里发出的信——我的美国朋友,波士顿的艾米·麦卡利斯特寄来的。当时她和她丈夫住在那儿。”

“很好,那我就先走一步,把一切都打点好。”她温柔地接着说,“恐怕等您到了之后会发现它已经和往日大不相同了,到时候您千万别觉得失望啊。”

但是伯特伦旅馆没有变化。它还是从前的老样子。在马普尔小姐看来,这简直太奇妙了。事实上,她怀疑……

这一切实在太完美了,完美到毫无真实感。凭着她异常敏锐的直觉,她非常清楚自己只是想要重温旧日的时光。她的大部分人生不可避免地用在了回忆往日的欢乐上。如果能和旁人一同回忆,那便是真正的幸福。但现在想要获得这样的幸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和她同时代的人大部分都已去世。而她却仍坐在那儿回忆。让人觉得奇妙的是,现在的一切似乎使她获得了新生——简·马普尔,那个两颊粉红,肤色白皙,神情急切的小姑娘……从许多方面看还真是个傻姑娘……还有那个和自己一点儿也不合适的年轻人,他的名字是——哦,天哪,现在她甚至都记不起来了!她母亲当初那样坚决地将他们之间的友情消灭在萌芽状态,是多么明智的决定啊!许多年后她曾与他偶遇——他那样子看起来简直糟透了!当时她为了这事,至少有一周都是哭着睡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