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阿吉翁(第4/9页)

“也许有这样的可能。”

“不是可能,而是肯定,亲爱的先生。您应当先和尚未成年的孩子接触,而不是和受过良好教育的英国学生。什么是权利和诚实,他们还没有概念,这些棕色皮肤的捣蛋鬼干起无耻的勾当来,如同是在开玩笑。您必须有所提防。”

阿吉翁遗憾地中止提问,他打算先努力地和顺从地学习一切在这儿可以学习的东西。不管严厉的布拉德利说得有没有道理,但自从他见到那座巨大的寺庙以及冷漠孤傲的婆罗门以后,他已经深深地意识到,他在这个国家的计划和任务,困难要比原来想象的来得多。

第二天早晨,箱子搬进了房间,箱子里放着传教士从家乡带来的衣物。他小心翼翼地取出里面的东西,把衣服一件件挂好,书籍也一本本放好。有几件物品使他沉思良久。他偶然发现嵌在黑框子里的一幅小铜版画,镶在上面的玻璃在途中已经破碎,这幅画是笛福1先生的肖像,作者是鲁滨孙·克鲁索;他还发现了他幼年起就相信的妈妈的一本旧《圣经》;一幅伯父送给他的印度地图,这是一个鼓舞人前进的未来指南;还有两只捕捉蝴蝶的网罩,这是他在伦敦时,特地请人用铁丝定做的。他马上将其中一只放在一边,以备以后使用。

到了傍晚,他的东西都分门别类地放好,小铜版画挂到床头,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理得整整齐齐。根据别人的嘱咐,床和桌子所有的腿下都垫着陶瓷碗,里面盛上水,这样蚂蚁就爬不上来了。布拉德利先生一整天忙生意,年轻人感到奇怪的是毕恭毕敬的仆人向他打手势,引着他去进晚餐;进晚餐时,仆人在一边侍候。他和布拉德利彼此谁也不说一句话。

从第二天早晨起,阿吉翁开始工作。他的印地语老师是一个长着黑眼睛的英俊小伙子,叫弗亚尔登亚,布拉德利先生把他介绍给他。这位印度小伙子微笑着,他的英语讲得不错,举止十分得体;当和善的英国人友好地向他伸出手来表示欢迎的时候,他竟然吓得朝后退,他以后也尽量避免同这位白人有身体的接触,他不想弄脏传教士,因为他属于特权阶层。椅子也不坐,因为他知道,那是留给外国人使用的。他的胳膊下夹着一卷挺好看的席子,他将席子朝砖地上一铺,然后盘起双腿、上身笔挺地端坐在席子上。他对学生的努力是满意的,他的学生也模仿着老师模样,学习这门艺术,上课的时候,他就一直坐在地上一张相同的席子上,尽管刚开始时,所有的关节都很疼痛,以后也就习惯了。这位学生努力地耐心地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地练习着。他们每天早晨的学习从用印地语相互问候开始,这是年轻的老师诲人不倦地微笑着教给他的。他每天都以新的勇气投入到与印地语的腭音的战斗中,刚开始时,这种发音对他来说,就如同含混不清的呼噜声,他得区分它们,并学会怎样发音。

印地语这样奇特,上午和这位和气的语言老师在一起,时间过得特别快,而一到下午和晚上,有足够的时间让这位有上进心的阿吉翁先生充分领略孤独的滋味。他和他的房东的关系还说不清楚,房东好像一半是他的靠山,一半又像是他的上司,这位房东很少在家,他多数是在中午时分或步行或骑马从城里回来,作为这里的主人主持每天的午餐,他有时也带回他的英文文书,午餐后,花上两三个小时在阳台上抽烟和睡觉,晚餐后,再花上几个小时到他的账房或者书房里去。他偶尔也花上几天工夫出去采购货物,而他的新房客有点相反,因为他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与那些表情冷漠、沉默寡言的商人去打交道。对布拉德利先生的有些生活方式,传教士并不喜欢。例如下班后,布拉德利先生有时和他的文书在一起,喝着由朗姆酒与柠檬汁掺和起来的混合物,不到酩酊大醉绝不罢休。起初,他也曾邀请过年轻的传教士与他一起同酌共饮,但每次都被婉言谢绝了。

在这种情况下,阿吉翁的日常生活是乏味的。在既单调又漫长的下午,热浪向他的小屋子袭来。他试图应用那刚刚入门的蹩脚的印地语,找个仆人聊聊,他来到了厨房。然而穆斯林厨师并不答理他,那样子挺傲慢,仿佛他并不存在似的,送水的和打杂的两个仆人无所事事,几个小时坐在席子上,嘴里嚼着槟榔,他们对主人的语言练习没有兴趣。

有一天,布拉德利先生出现在厨房的门口,这时,送水的和打杂的两个小调皮正为传教士说错了几个单词而笑得拍打着自己细瘦的双腿。布拉德利看到这情景咬着嘴唇,上前就给勤杂工一记大耳光,又踢了送水工一脚,然后一声不吭地将阿吉翁带走了。在他的房间,他的火气仍未消去:“我给您说过多少次,不要和这些人多啰嗦!您要把这些仆人搞得没有规矩了。当然,您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无论如何,一个英国人不能在这些棕色皮肤的调皮鬼面前充当小丑。”

说完,他就走出门去,受到冒犯的阿吉翁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

现在,孤独的传教士只有到了星期天才与人群接触,每逢星期天,他总是来到教堂,替那些偷懒的英国教士代为传教。不过他现在所面对的不是他所熟悉的家乡的农民和羊毛织工,而是一些富有的商人、疲惫不堪的面露病态的妇人和充满朝气的年轻职员,这使他觉得有陌生感,并感到失望。

每当他偶尔因为自己的处境而心境不佳时,他也有自我安慰的办法,而且从未失灵过。他带着采集标本的小盒,拿起顶端安装着铁丝网罩的长长的旧竹竿,到郊外去远足。太阳光的炽烈以及印度的天气令大多数英国人为之悲叹,而阿吉翁却喜欢它们,他觉得它们美妙,因为他觉得精神爽朗,不知道什么叫疲劳。这个国家对他的大自然的研究和业余爱好来说,简直就是一块欢乐无比的芳草地,处处都是不知名的花草树木、小鸟、昆虫,所有的一切都让他留连忘返,他下决心陆陆续续地把它们都认识遍。罕见的蜥蜴和蝎子,巨大而肥胖的蜈蚣和其他的小精灵很少能让他害怕。自从在浴室里用木棒砸死一条大蛇之后,他就越来越不怕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动物了。

当他用他的网罩捕捉到第一只美丽的大蝴蝶的时候,他看到它已成网中之物,便小心地捏住这只骄傲的光彩夺目的蝴蝶,它宽大的翅膀闪烁着雪花般的银白色,翅翼上蒙罩着一层薄薄的绒毛,这时因为兴奋,他的心竟抑制不住地狂跳起来。自他还是孩子的时候,第一次捉住一只黄色的凤蝶以来,他就似乎再也没有感受过这种感觉。令人高兴的是,他适应了热带丛林中的生活,如果他在原始森林中深深地陷进泥淖坑,或者是被乱叫的猴群嘲弄,或者是受到狂怒的蚁群的攻击,他也不会灰心丧气。不过也有这么一次,一群大象穿过密集的小丛林,好像发生了地震,暴风雨即将来临,他吓得蹲到一棵巨大的橡胶树的后面,浑身发抖,乞求上帝的保佑。这些日子以来,住在那间空气流通的卧室里,每天清晨被附近树林里猴子们的尖叫声吵醒,在夜里,倾听亚洲胡狼的嚎叫,对此,他早已习以为常。他的脸庞在瘦削下去,皮肤渐渐晒黑,在显出男子汉阳刚之气的脸盘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闪烁着警觉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