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2 中 局(第6/7页)

“嘿,女士!”

我猛地醒来,盯着窗外离我只有几英寸的鬼影。借着明媚的阳光,我看见他那啮齿动物般的面孔几乎被长发覆盖,小小的眼睛滴溜乱转,长鼻子,皮肤脏兮兮,嘴唇干裂。鬼影挤出一个微笑,露出一排尖尖的黄牙,门牙断了。这个男孩顶多十七岁。“嘿,女士,你同我顺路吗?”

我坐起来摇摇头。临近正午的阳光射入密封的车中,我感觉相当暖和。我把别克车内部打量了一圈,一时间竟想不起自己为什么睡在车里,而不是在家里的床上。然后我想起自己开了一整夜的车,最后在疲惫的重压下停在空荡荡的路边休息区,沉沉睡去。我开了多久?我模模糊糊地记得自己在停车之前不久路过一个路牌,上面写着北卡罗来纳州的格陵斯堡出口。

“女士!”邋遢鬼用脏兮兮的指节敲打着车窗。

我摁下按钮,降下车窗,但什么都没有发生。幽闭恐惧症让我手足无措,但片刻之后我就想起引擎还没发动。这辆古怪的机器里的一切都是电动的。我注意到燃料指示器几乎还是满格。我想起昨晚我放弃了好几个自助加油站,最后才在一家有工作人员的加油站停下来。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自降身价,去亲手给我的车加油。车窗嘶嘶落下。

“我能搭个便车吗,女士?”男孩的鼻音同他的外貌一样令人恶心。他穿着肮脏的军款夹克,只携带着小背包和睡袋。他背后,过往车辆的挡风玻璃反射着阳光。我突然感觉自己就像一个逃课生,挣脱了束缚,自由自在。车外的男孩抽了抽鼻子,又用袖子擦了擦。

“你要搭多远?”我问。

“北边。”男孩耸了耸肩。我忍不住叹息,我们竟然培养出了这样一代人,连一个简单的问题都无法回答。

“你父母知道你在搭便车吗?”

他又耸了耸肩,其实只是提起了一侧的肩膀,仿佛耸双肩的动作会消耗太大的能量。我立即猜出,这个男孩是出逃者,很有可能是小偷。谁都不会蠢到把这样一个危险人物带上车。

“上来吧。”我说,按下车锁开关,打开了副驾驶一侧的车门。

我们在达勒姆停下吃早餐。看着塑料菜单上的图案,男孩皱起眉,眯眼看着我。“呃,我不能吃。我没钱买这个。你知道,我的钱都花在去我叔叔家的路上了,但是……”

“没关系。”我说,“我请你。”他说他要去华盛顿他叔叔家,我假装相信。我再次问他要搭多远的便车,他眯眼反问我:“你要走多远?”我暗示华盛顿是我的目的地,他再次露出被尼古丁染黄的牙齿,说:“不错,我叔叔就住那儿。我就是要去那儿,去我叔叔家,就在华盛顿。”男孩对女服务员嘟囔了两句下单,然后俯身玩起了叉子。我最近见过的年轻人都同这孩子一个德行,说不清他们是真的智力低下,还是缺乏教育。如今三十岁以下的人基本都可以归入这两类。

我啜了口咖啡,问:“你说你叫文森特?”

“是啊。”男孩把头埋在杯子上,就像一匹低头喝水的马。两者发出的饮水声如出一辙。

“好名字。文森特什么?”

“呃?”

“你姓什么,文森特?”

男孩再次低头饮水,为自己争取思考的时间。他飞快地瞟了我一眼,如同怯生生的耗子。“呃……文森特·皮尔斯。”

我点点头。男孩差点儿说成了文森特·普赖斯【94】。六十年代晚期,我在马德里的艺术品拍卖会上与普赖斯见过一面。他是个非常温柔的男人,举止优雅,一双随时都软绵绵的大手。我们讨论了艺术、烹饪和西班牙文化。当时,普赖斯正在代表某个美国大公司收购原创艺术品。我觉得他相当讨人喜欢。直到许多年后,我才发现他曾出演过那么多恐怖电影。说不定他和威利还曾经合作过。

“你搭便车去华盛顿你叔叔家?”

“是啊。”

“圣诞假期。”我说,“学校肯定放假了吧。”

“是啊。”

“你叔叔住在华盛顿的什么地方?”

文森特再次埋下头。他的头发就像一团从油里捞出来的乱麻。每隔几秒,他就会懒洋洋地举起一只手,把一缕头发从眼前拨开。这动作就像抽搐一样停不下来。我认识这个流浪汉不到一小时,但他的怪癖已经令我发狂了。

“是城郊的住宅区吧?”我提醒道。

“不错。”

“哪个住宅区,文森特?华盛顿城郊的住宅区可不少。或许我们会路过那里,然后我就可以把你放下。是比较高档的社区吧?”

“是啊。我叔叔,他很有钱。我们家非常富,你知道吧?”

我不由得瞟了眼他肮脏的军款夹克,夹克如今敞开着,露出一件破破烂烂的黑色运动衫。他的脏兮兮的牛仔裤已经被穿破了几个洞。当然,我知道他这副打扮根本无法透露身份。文森特可以是J. 保罗·格蒂【95】的孙子,以穿这种破衣烂衫为荣。我记得,我的查尔斯穿的是崭新的丝绸西装。我记得,罗杰·哈里森每次见面都会精心打扮;即使是一趟短途远足,他也要穿上旅行斗篷、外套和马裤;出席晚上的活动时,他会系领带,穿上晚礼服。在装束方面,美国平等主义倾向显然已登峰造极。原本丰富多彩的服装被缩减到社会最低着装水平——仅供裹体的几块烂布。

“切维柴斯?”我问。

“呃?”文森特眯眼看着我。

“你叔叔住的社区是不是切维柴斯?”

他摇摇头。

“贝塞斯达?银泉?塔科马公园?”

文森特皱着眉,似乎在思考这些名字。他正要开口,我就打断了他。

“哦,我知道了。”我说,“如果你叔叔是富人,那他就很可能住在贝沙湾。对不对?”

“不错。”文森特说,松了一大口气,“就是那个地方。”

我点点头,我的烤面包和茶到了。文森特的鸡蛋、香肠、土豆煎饼、火腿和奶蛋饼也摆在他面前。我们默默地吃着饭,只听得见他“啪嗒、啪嗒”的进食声。

过达勒姆之后,85号州际高速公路又恢复成正北走向。我们吃完早餐后一个小时多一点儿就进入了弗吉尼亚州。我小时候,家人常带我到弗吉尼亚拜访朋友和亲戚。我们一般会坐火车,但我最中意的交通工具是停靠在纽波特纽斯的小而舒适的夜班邮船。而现在,我开着一辆体型过大、动力不足的别克,向北行驶在四车道的高速公路上,听着广播中的黑人福音音乐,把车窗留下一条缝,以驱散呼呼大睡的搭便车者身上散发的汗味和尿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