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香(第2/10页)
女修院里多少有点令人作呕的祈祷,装饰着花束和花边纸的祭台,尤其那些空幻的使少女难以忍受的世俗社会的名利思想,让让娜无法适应。比利时某些社会阶层中的这种具有感染性的追求时髦的做法,可能是因为那里的暴发户和前朝遗老传下来的子孙后代太多,他们在十九世纪新生的比利时相互争斗的缘故。人们不太明白某某封号或某某姓氏的来历,不知道法国人姓氏中的小写的“德”与佛兰芒人姓氏中的大写的“德”有何区别。让娜在寄宿学校只有一位始终不渝的好友,她就是费尔南德。
费尔南德比这位漂亮的荷兰少女的年龄稍小,但比她更天真活泼。费尔南德了解的世界只是她的家乡埃诺和桑布尔-默兹。费尔南德为人热情,富有同情心;她喜欢花,喜欢动物;她柳叶眉,绿眼睛;就连她的娇弱有时也成了一种美。年轻的费尔南德性格外向,笃信宗教,小教堂的百合花、圣母月、圣心节、使少女涌动着做母亲念头的圣诞马槽,她都非常喜爱;在日常生活中对圣像和西班牙式的佩剑圣母像的崇拜,就像阅读激情动人的小说,为日常生活增添色彩。少女让娜是路德教徒,她毫无掩饰的虔诚信念使费尔南德感到震惊。幸运的是,或者由于她受到的宗教教育比平时更加理智,让娜并不把《圣经》与充满诗意的表象对立起来,也不相信一部被称为圣书的书能够囊括所有的真理。她们之间的信仰是非常自由的。那些牙齿已经掉光的昔日女管家们经常私下议论说,这两个学生之间有着一种特殊的友情。总而言之,这是一种温淑而炽热的友情。年轻人的奇迹之一,就是重新发现好色之徒自以为掌握的所有秘密,而实际上,他们最经常掌握的只是一种假象而已。这种重新发现无先例可寻,无须别人私下吹风,不用阅读禁书,也无须别人告诉我们要对肉欲持有恐惧或否定心理,我们也能对其有一种深刻的认识,但是,老小姐们的唠唠叨叨,远远不能证实她们对肉欲有这样的领悟:我们从来也不知道让娜和费尔南德对此是否有所了解或预感。
范·T小姐回到了荷兰。她母亲一个人在家里感到孤独。她在W牧师的亲切指导下继续学习。W牧师是一位开明的传教士,是家庭的朋友。她的亲友讲好几种语言;人们给她送来一些用两三种语言创作的文学作品,都是杰作,但并没有引起她对文学的更大兴趣;她的情感不是本能地来自书本。她对那个时代的文学作品的了解,也就是从伸手可及的那几部小说。她的兴趣就是不对小说产生兴趣。她对音乐的了解,也不比人们所期望于一个出身名门望族的少女更多。但是,她天生丽质,加上打扮,的确美貌非凡;更难得的是,她举止大方,言谈慎重,对人随和,而且天真淳朴,因此赢得了人们的称赞与喜爱。这些特点经常人们总以为只会属于一个相貌丑陋的女人。根据习俗,她经常参加为教堂筹款的义卖活动,去所有的溜冰场溜冰,在大树下喝茶,在母亲的陪伴下到灯火辉煌的客厅跳华尔兹舞,在玻璃花房的棕榈树下喝清凉饮料。一些有教养或者看似有教养的小伙子,很少敢用胳膊搂她的腰,更不敢贸然吻她的手。至于她对肉欲的渴望,对爱情的期盼,人们一无所知,她也许更不了解。求婚者络绎不绝,尤其因为这位少女还继承了一笔遗产。婚姻由母亲为其包办:范·T夫人不想在她二十岁之前就把她嫁出去。然而,她没拒绝A伯爵的求婚,只是坚持让他们两年以后成亲。A伯爵同意了这个条件。
此时此刻,对背景的叙述超过了对人物的描写。除了一些绘画爱好者去荷兰参观过博物馆,欣赏过名画,这个国家对大多数法国人来说还是一个陌生的国度,人们对荷兰的谈论极其模糊,东拉西扯,无非是堆积如山的奶酪,大片大片的郁金香,须德海部分海水的干涸,阿姆斯特丹的海港设施,家财万贯的银行家和啤酒商,灯红酒绿的妓院和站在玻璃门后穿着红色短裤的女人。当时的红灯区里还没有性用品商店,没有黑皮夹克商店,也没有用来搜索毒品的警犬。那些对现在的阿姆斯特丹有所了解的人,都自然而然地联想到大量拥入这个宗主国的印度尼西亚人,不久以前贫民窟的出现,为这个城市增添了天方夜谭式的色彩。贫民窟现在已经消失了。(然而,就像遭受过雷击的地区一样,总会有一些人和一些团体又返回灾区。他们经常是来自四面八方的新一代人,就像巴黎的马莱区,那些从前被杀害的法国和中欧犹太人的住宅,现在被马格里布犹太人居住着。)某些人联想到已经被人遗忘的对现实不满的青年,由于他们的存在,在北方平静的环境中一直潜伏着暴力的征兆;又联想到六十年代的嬉皮士,如果人们在路上碰到他们,就像碰到死尸一样,尽量从他们身上跨过去,而他们现在都拥向了哥本哈根、温哥华和果阿。我昨天还在果阿,也许在另一个世界的什么海港或海滩见过他们,尽管经过热带阳光的灼烤,他们的皮肤反而略显得更苍白了。有些文人掰着指头一数,这个擅长绘画的国家也有小说家、散文家和诗人,不过他们都默默无闻,由于语言的关系,不被国外所了解罢了。在法国,只有波德莱尔还似是而非地想到荷兰,那里暗淡的阳光,潮湿的天空,还仍然像我们今天看到的一样。让娜和A伯爵在一九〇〇年看见的荷兰也是如此。
但是,社会生活是一个复杂的现实问题。压抑然而富有的布尔乔亚的形象既奢华又朴实,几个世纪以来,国民自卫军的游行是这样,同仁会的吃吃喝喝也是如此。然而,也有一个不是浑身肥肉、不被金钱所利诱的年轻英俊的旗手,给这种形象更加增添了色彩。很少有人知道,在荷兰的历史上,与商人布尔乔亚同时并存的,还有从神圣帝国时代遗留下来的旧贵族和小城市产生的贵族、法官、军官和官吏,他们也都很有名声。A伯爵属于前者。他先是在格罗宁根上学,后来就读于一所德国大学。在大学里,凡是他喜欢的,他都用心地学。他不太爱打猎,但每年一度的王子集体打猎,他都参加。他是一个出色的骑手,曾经在英国的丛林中追逐过狐狸。他的家在海牙,在阿纳姆附近还有一座小城堡。阿纳姆地处灌木丛林,与海岸地区的景色截然不同。他在这两处住所都有一些出自颇有名声的小画家之手的漂亮绘画。他有时还增添一些不太为世人所知的作品,例如布丹的水彩画、修拉的素描、蒙德里安的早期作品。他在巴黎十五区有一栋小公寓,家具的陈设十分讲究。他曾经怀着敬慕的心情会晤过马拉美和魏尔兰,他应该非常了解这座冬天灰蒙蒙的大城市。在巴黎,煤气路灯周围形成一圈光晕,马在雨中喘着粗气,经常摔倒在油腻的马路上,这时赶车人便连抽它几鞭,如果马不能爬起来,只有被送往屠宰场。巴黎的康康舞、啤酒店里迷人的少女、贵夫人和贫民窟,都被描写得乱七八糟。但普鲁斯特却关注着他们。人们对A伯爵的了解是从一桩丑闻开始的。但是,这桩丑闻也有吹捧他的成分:他与大使馆一位参赞的妻子有交往,以至引起一场决斗。到了三十八岁的时候,他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上流社会的人物,按照法文字面解释,就是名流社会中的一员,而按照英文字面解释,则是见过世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