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哈克(第10/27页)

《汤姆·索亚》中令人窒息的房子里的大多数居住者,在《哈克贝利·费恩》里都能找到。只是在《汤姆·索亚》中,那些房子更明亮些——他们严格遵守戒律,却也给恶作剧、少年之恋和最终发现了黄金宝藏的小小冒险留出了空间。反常和反叛都存在,但是反叛者和顺从者却达成了某种形式的和平共处。男孩就是男孩——他们爱恶作剧——但一切都会好的,最终,他们都会长大,变成法官,变成律师,变成体面的公民。

在《哈克贝利·费恩》中,读者从第一页开始就能感受到,在这些规规矩矩、一本正经的家庭中有些异样的东西,在隐秘的角落和缝隙中,潜藏着一种难以形容的险恶。我们渐渐意识到,哈克用“令人窒息”这个词,不仅仅是一种比喻。对他来说,生养他的小镇里的生活“弄得你真希望不如一死了之”。哈克抗拒这种难以避免地随着稳定与安全而来的体面,于是独自出发,去追寻另一个美国梦:自由。

在《哈克贝利·费恩》的第二段,哈克让我们知道,道格拉斯寡妇已经决定收养他,并让他“学习纹明规矩”(sivilize)。但是,他写道:“可是整天憋在家里真难受,瞧那个寡妇的举止谈吐那么正经古板,简直让人腻味!所以说,到了我再也受不了的时候,我就跑了出来。”[52]在故事的结尾,他并没有归来,也没有发现一个充满欢乐的新家;故事以一种循环的方式发展,另一个虔诚而好心的女人莎莉阿姨提出——如他所说——“要认领我做儿子,要教我学纹明规矩,这可是我受不了的。我先前经受过一回啦。”于是他又逃跑了,他宣布:“我得比其他的人先走一步,先到‘领地’去。”这两次告别,分别在书的开头和结尾,彼此互为映照,就如前八章反映最后十章一样。“纹明”是个关键词。吐温将它化为己用,不仅颠覆了“体面”的世界观,而且大大出乎读者的意料,他承袭的是约翰·洛克的名言:所有的权威都是错的。

第一章的开头充满了天真的抱怨,同样的抱怨哈克在《汤姆·索亚》里已经表达过了,他讨厌跟虔诚的道格拉斯寡妇生活在一起。但跟《汤姆·索亚》不同的是,这个故事讲的不再是那种任何“健康”男孩都会奋力逃离的限制:按时起床,上学,刷牙,在每顿饭前或上强制性的主日学校时念祷文。同《汤姆·索亚》的活泼气氛不同,一种阴暗的情绪弥漫在这个相当平凡的世界,它比哈克所藏身投靠的未知的荒野更险恶、更危机四伏。

哈克描述了一段令人捧腹的、与严厉的沃森小姐的对话,她是道格拉斯寡妇的姐妹。当沃森小姐反复渲染着天堂的好处(那是她的目标)和地狱的惩罚(汤姆·索亚未来的容身处)时,哈克告诉她,如果不和汤姆·索亚一起,他不会想去天堂的。他接着告诉我们,“沃森小姐不停地找他的碴儿,让人觉得又累又寂寞”,一直到最后他们都去睡了。

我们在此看到了幽默的一幕,但我们脚下的陷阱也随着哈克的讲述展开,他接着描述他坐在自己房间的一把椅子上,“一个劲儿在想什么开心事儿,可总是白搭。我觉得挺孤单,恨不得自己死了才好。天上的星星闪闪发亮,树林子里的叶子沙沙发响,听起来总是那么凄凄惨惨;我听见远处一只猫头鹰在为死者呜呜地哀鸣;还有一只夜莺和一头野狗在那里乱嚷嚷,想必是有人快要咽气了。微风想要跟我喃喃细语,可我听不清它在诉说些什么,反而使我冷得浑身直哆嗦……我心里感到既沮丧而又惊恐,巴不得有个把人来跟我作伴”。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第一章的第二页,在这一页里,“死者”和“死去”在一段里出现了三次,还提到了一个在坟墓里感到不得安宁的鬼魂。

在备课的时候,我养成了朗读相关段落的习惯,几乎要把它们表演出来,我也把这样的做法带进了课堂,在课堂上,讨论间隙,我会请我的学生自愿朗读书上的某些段落。不同的心绪和情感从纸上跳脱出来,拥有了属于它们自己的生命,这个过程真是太神奇了。当H.L.门肯[53]将吐温与莎士比亚和塞万提斯相提并论的时候,他的确是有理由的——在《哈克贝利·费恩》中,吐温凭空创造了一种新的语言,与此同时,也创造了一个新的世界。

在一开始的那个场景中,自然、树叶、星辰、夜鹰、狗和风,都是悲切而阴森的,跟哈克后来会跑去藏身的那个荒野不一样,在荒野之中,就连危险也是生活中一个“健康的”部分。对汤姆·索亚来说,生活在“阴森的、规矩的”房子里可能是一件讨厌的事,但这是他的疯狂幻想和想象历险的硬币另一面。然而对哈克来说,做到“规矩”,遵守他人的规则,事实上就跟死差不多了。

当我把那些片段念给法拉听时,她说,这些文字让她感觉,那男孩好像生活在一副棺材里。“这都足以让你希望自己是个将死之人了,”她说,“我们忘了,哈克只是一个孤独的小男孩。”

在第二章中,哈克和汤姆在进行他们秘密的“强盗”游戏时,撞上了道格拉斯寡妇的奴隶吉姆。不顾哈克的反对,汤姆给吉姆搞了个恶作剧:他睡觉的时候,汤姆把他的帽子拿走并挂在了树枝上,这成了一个伏笔——他会在故事结尾时制造一个远更残酷的恶作剧,而它的后果也更加严重。

汤姆和哈克遇到了其他的男孩,他们都是汤姆强盗团伙里的成员,假装要去杀人抢劫,去做所有这样有“风格”的事,就像公路响马那样,也像“书里”的人做的那样。汤姆解释道,受害者必须被灭口,因为“有些老行家虽不是这么看,不过大多数认为杀是上策”。从一开始,读者就能看到,汤姆只是哈克表面上的最好的朋友。他的语言就是“体面的”沃森小姐所使用的语言的变体。像她一样,他按书里的说法行事,全然不顾现实生活中人们要付的代价。从他对语言的选择上,我们知道了汤姆实际上属于哪个世界。当一个男孩反对他的计划时,汤姆说:“那么,本·罗杰斯,你是愿意照规矩办事,还是不愿意?”然后他又接着说:“你以为,写书的人不知道什么才是正确的办法吗?你以为你比他们更高明吗?……先生,不,我们还是要按照通常的规矩勒索赎金。”语言是人物的关键。那些把哈克吓得逃离了寡妇那令人窒息的家的语言,汤姆都用上了:“规矩”“这样是最理想的”“正确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