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老鼠(第7/8页)
接下来的几个月过得很快。我不紧张,也不焦虑:我把功课做好后,每天下午回家都觉得轻松平静。我提早几个礼拜开始打包,收进帆布背包里的物品都是如今我们这一行的标准配备:肺活量计、温度计、臂套式血压计、听诊器、膝反射槌各一个,再加上小型的可携式显微镜。我有一个西洋杉木盒,只比雪茄盒大一点,里头放了各种小东西(纽扣、螺丝、图钉与橡皮筋),塞进二十四支玻璃针筒,全包在纱布里面,我又多放了十二支针头,还有一只金属酒瓶,里头装满我从实验室弄来的消毒剂。我已经收到保罗·塔伦特寄来的一封短信。他欢迎我加入计划,还告诉了我怎么前往当地:我们将在6月20日在夏威夷会合(刚好是我毕业后的隔天),由飞往澳洲的军用运输机载我们一程。飞行途中会绕到吉尔伯特岛(10)把我们放下,我们再自行前往乌伊伏。除了这些细节,他没提供什么有用信息,没告诉我该打包什么、可能会碰到什么状况,也没多说研究的内容细节,甚至都没提岛屿本身的事。几个月后,人在乌伊伏的我把那些装备摊在面前时,才开始思考我为什么会完全误判形势、估计错误。在离开那里之前,我就把大多数物品丢了(书、夹克、鞋子,甚至捕蝶网),散落在乌伊伏的丛林各处,因为那些东西,不仅岛民在生活上完全用不着,对后来的我也一样。
不过就某种程度而言,我不能过于苛责自己:我对自己即将面对的处境一无所知,因为外界也几乎都不了解乌伊伏。离开瑟若尼的办公室之后,我直接前往图书馆查阅地图集,但即使有了详细的坐标,也还是花了几秒钟才找到它。我的手指在一页又一页的海洋图里找来找去,接着它出现了:三个淡绿色的蕞尔小岛在地图上只是三个点,且构成了一个不平整的等腰三角形,地形画得并不具体,而且还很模糊,位置在大溪地东方近一千五百千米处。深入调查后,我掌握了一些信息,虽然每项信息本身都很有趣,但拼凑在一起却无法构成一幅有用的全貌。数据显示,乌伊伏国从未被殖民过。据悉,该国人民跟夏威夷原住民一样,是在五千年前划着有舷外撑架的独木舟,从大溪地岛移民过去的。他们靠渔猎为生;所有的男孩、女孩都必须在十四岁生日前杀掉一头野猪(《百科全书》并未详述猎杀的方式)。(11)他们曾有一位国王,叫图伊玛艾勒。他有三个妻子与三十个孩子,住在首都塔瓦卡的木造宫殿里。那个国家并不富裕,但是土壤肥沃,食物不虞匮乏。有一段时间,因为当地人凶残成性、恶名昭彰,海上各岛还流传着他们野蛮残暴的故事——事实上,他们的恶名还传到了詹姆斯·库克船长那里,所以在1787年航行太平洋期间,他还刻意绕过了该国。(前一年他曾写信给朋友表示:“乌伊伏人凶残成性,船员都很不安,而且航行困难,我们不会在那里下锚停泊。”)
我是在《百科全书》里读到这些东西的,但我无法尽信,不论是那座木造宫殿、有三十个孩子的国王,还是猎杀野猪的习俗。这一切显得如此熟悉,好像我过去读过的吉卜林笔下带着寓言风格的偏远岛屿。尽管当时我见识不足,无法证明这一点,但我确实怀疑那些最奇怪的事迹其实再平凡不过。当我们在震惊之余把那些事迹告诉别人时,只会让大家更习以为常,就算届时发现真正不寻常的事,也不足为奇了。后来,事实证明我的感觉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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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46年,以最优异成绩从哈密尔顿学院毕业;1950年,以最优异成绩从哈佛大学医学院毕业。1944年,诺顿与欧文都因为健康理由被部队判定缓召:诺顿是因为扁平足和不太严重,却一再发作的坐骨神经痛,欧文则是因为气喘和高度散光。
(2) 任何知名教授都会挑选一个,最多两个最具潜力的医学院学生或大学生,到他们的实验室工作,时间从一学期到四学期不等。其挑选依据通常是学期成绩、考试分数、投入与用功的程度。
(3) 格里高利·史密斯对20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科学界而言实在重要无比。虽然后来史密斯的理论不再受到普遍的支持,但他曾是少数几位最受瞩目与赞赏的科学家之一;他甚至曾登上1949年4月18日出版的《时代》杂志封面,新闻报道的标题是:“哈佛大学的格里高利·史密斯表示:‘我们此生可以看到终结癌症的疗法问世。’”
(4) 在此,诺顿的语气有点嘲讽的意味。有好几种癌症的确与病毒感染密切相关(最有名的是人类乳突病毒,还有B型与C型肝炎病毒),诺顿之所以要嘲讽史密斯,是因为他坚称所有癌症都可以直接归咎于病毒感染。
(5) 译者注:莱纳斯·鲍林是美国量子化学与结构生物学家,罗伯特·奥本海默是负责开发原子弹的美国物理学家。
(6) 拉德克利夫学院是知名女子大学,跟哈佛一样位于马萨诸塞州的剑桥。
(7) 研究成果被证明有误之后,史密斯因而蒙羞,但是他会受到羞辱,很难不把一部分责任归咎于他的为人。史密斯的高傲向来尽人皆知,在学界树敌甚多,等到情势变得对他不利,他便设法反击,污辱那些批评他的人,拒绝以较有尊严的方式下台退场。尽管露脸的机会愈来愈少,而且校方在1968年对他的处置等于将他永远停职,但由于史密斯有终身职,因此直到1979年病逝(讽刺的是,他的死因是肝癌),他都一直待在哈佛大学。
就像诺顿怀疑的那样,史密斯的确有家人:妻子与两个女儿。有趣的是,如今史密斯已籍籍无名,他的家人在所谓“反叛文化”的小圈圈仍是知名领导人,因为她们在1967年成立了一个很像“地下气象员”组织的女性主义团体,规模虽小却很有影响力。诺顿与史密斯共进晚餐时,史密斯的诗人老婆艾丽斯·瑞芙可能才刚逃家不久——带着女儿们跟一个叫史黛拉·亚诺维奇的拉德克利夫学院诗歌教授迁居加拿大。但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8) 亚多佛斯·古斯塔夫·瑟若尼(1896——1974)是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外科医生与生物学家之一,在佩利纳于哈佛医学院就学期间,他是师资里较知名的科学家。他与佩利纳未来的合作一开始带来很多成果,最后却争议丛生,本回忆录后文会论及他们的关系。
(9) 史密斯这个联络人并非直接认识塔伦特;与史密斯交情良好的是塔伦特某位斯坦福大学的同事,而非塔伦特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