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老鼠(第6/8页)
郁闷了几天后,医学院的秘书打电话给我,放肆地问我是不是还打算回去上课,接下来是布拉柴维尔,用嗤之以鼻的口气说我可能毁了帕顿的整个实验,所以不用回去了。挂上电话后,我松了一口气,因为我不过是跟史密斯吃了一顿晚餐,就发现实验室成了一个陷阱,是个肯定会让我变得跟他一样的地方——我会坚持自己的理论,完全没有真正的思想,心里恐惧有一天不可避免地会有人证明我是个冒牌货。这是我害怕的,至少我这么认为。如今我不但被撵走了,他们也说我不是那块料,所以我永远不会变得跟他们一样,而且他们说的话、对我的否定都让我高兴得要死。我觉得我安全了,而且有一段时间,应该说有好长一段时间,我的确是安全的。
隔天我就回去上课了。教授们似乎已经听说我不再是史密斯实验室的成员(其中几位和两个土耳其佬蛮熟的),但令人讶异的是,他们待我比以前更好,尽管我仍然是个不怎么出色的人。我很小心,设法让自己不要跟以前一样,为此心怀怨恨。每当我想起史密斯(“哦,现在他们又回来找我了,现在他们要把我想要的给我”),我就会感到退缩。来年我照常上课,安静地坐在教室里,决心不要放大自己的重要性,老老实实就好。不管在实验室或真实人生,这都是我第一次学到谦卑的重要。(7)
III
对于缺乏想象力的人而言(较宽容地说,是对那些比较不喜欢做梦的人),医学院这种地方最具吸引力之处,就是他们不需要做太多选择。身为医生,不管是医治病患还是研究人体组织,每天都必须做几十个决定,但是他们不需要去思考该怎样回答那些较大的问题(例如人生下个阶段该做什么),因为答案都想好了。他们不用思考明年会遇到什么情况,因为未来好几年的路都有人铺好了,他们唯一的责任就是把路走完。大学毕业后进医学院,实习医生当完后当住院医师,接下来也许会成为研究员,然后接受教职、开设私人诊所,或者到医院、某个团体工作。过去我在医学院时是这样,现在也是。
医学院最后一学年的1月,我开始焦虑起来。我既非大家熟悉的风云人物,也不受欢迎。我不想医治病人,所以当我的同学在接受实习医生面试时,我却像块木头似的坐在房间里,枯等未来降临。想到当年如此被动,居然因为无知与天真被困住,实在让人困窘,但我当时根本还无法想象自己的未来,就只能那样面对了。
就这样停滞几个月后,大概在三月左右(事实上,距离我与史密斯吃的那顿悲惨晚餐已经一年了),当时医学院带领我接受外科轮替训练的讲师亚多佛斯·瑟若尼,(8)某天要我去医院的办公室见他。
“哎,佩利纳,”瑟若尼说,“毕业后你要做什么工作啊?”
“老师,我不知道。”我跟他说。
瑟若尼看了我很久,然后叹了一口气。他是个多肉的大个子,一撮灰白的头发垂在后脑勺上。过去,除非刚好同时轮班,否则我们都不太讲话,就算轮到,讲的话也不多。
“现在有个机会。”他说,“有人推荐你。”
“什么机会?”我问。
他又叹了一口气。现在回想起来,他并非被我惹火,而是因为身材臃肿,本来就常常叹气。他在椅子上动一下,周遭的空气也会被扰动。“你看看,”他说,“这里有个人叫保罗·塔伦特,是斯坦福大学的人类学家,年纪轻轻就备受敬重。他说有证据显示某个叫乌伊伏的岛国境内有一支失落的部族。你听过吗?”我没听过。“没关系。据我所知,它在密克罗尼西亚,不过你要看地图才能确定,是个小地方。总之,据我所知,他拿到一笔相当优渥的私人补助,即将前往当地研究那个部族——如果他能找得到他们的话。”他又叹了一口气,我想这次是刻意的。想当年,医生根本不认为人类学家有什么了不起,也不把他们当成科学家,但这些看法通常没错。“他的团队包括他本人、他的助理,还有一个负责抽血、采样、做记录的医生,还有——”他挥一挥胖手,“类似的工作。他跟我们的学院有交情,正在探询是否有年轻医生愿意跟他去。有人推荐你,你有兴趣吗?”
那也许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感到高兴:“我有,老师。”
“佩利纳,你要知道,”瑟若尼的口吻严肃,让我觉得非常戏剧性,也因此很兴奋,“这项工作至少要在那里待上四个月,所以可能没钱让你提早回来。而且这一趟……探险也许不会有任何成果,你那宝贵的几个月可能就这样虚耗在别人的想象里了。你知道你要去的那个岛屿,就各方面来讲,都是个未知境地吗?而且几乎可以肯定日子会过得很辛苦哦!你懂吗?”
“我懂。”我答道。他又叹了一口气,几乎让人感觉他很悲伤,不过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他跟我不熟,对我也没有个人情感。“我什么时候去?”
“我得到的信息是他希望尽快动身,愈快愈好——大概就在6月底。可能你一毕业就得走。”
“没关系。”我向他保证。要我提早离开也可以,毕业证书对我来讲毫无意义。“但是,老师,”我问他,“为什么是你来跟我谈呢?怎么不是塔伦特的联络人直接来找我?”
“他不在镇上,但是他要我尽快跟你谈一谈。”
“谁是塔伦特的联络人?”我问道。但我已经知道答案了。
“格里高利·史密斯。”瑟若尼说。(9)他再次看着我,但这回是一副困惑的样子。“他对你的评价很高。”
史密斯当时推荐我让我很困扰,一直等到我年纪很大,开始有自己的实验室之后,才了解他为什么要推荐我去做那份工作:因为我会离他远远的,让他避开在校园里看到我而感到尴尬的风险(毕竟,他在我面前哭了,还请我吃了那些奇怪的菜肴)。如果我接下那份工作,我能谈论他古怪行为的对象,就只有文明停留在石器时代的原住民,一些鼻子上插着动物骨头的家伙。不过,等到我搞清楚史密斯的动机纯粹是为了自己时,我已不再去想是否该原谅他了,只觉得他很可怜,他的人生本来就很悲惨,后来的变故更是惨不忍睹。(至少在土耳其佬与他们那种人看来,提供那个工作机会给我,可以说是某种污辱与惩罚。如果我接受了,就等于我的医学生涯走入了死胡同,而且也最后一次证明我若不是白痴,就是讨人厌的家伙,或者两者皆是——这一切足以反映医学院那种地方,还有史密斯的真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