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二(第2/8页)
【直解】辟,是刑辟。宥,是赦宥。中,是轻重得中。成王告君陈说:“下都之殷民,有犯了刑法,未经决断的。我虽说要加刑,尔未可便从我意而加刑;我虽说要赦宥,尔亦未可便随我意而赦宥。盖一人之喜怒无常情,五刑之轻重有定法。若曲从人君主一时的喜怒,必有不当刑则刑,不当宥而宥者。须是详明法意,权其轻重,务合于中。可刑则刑之,使无辜者不至滥及;可宥则宥之,使有罪者不得倖免,乃为用法之平也。”上节是戒君陈不可狥一己之私,这是戒君陈不可狥人君之私。上下皆能以公道为主,殷民岂有不心服者乎!
【原文】“有弗若于汝政,弗化于汝训,辟以止辟,乃辟。
【直解】弗若,是不顺。成王又说:“若殷民之中,有习于强梗,不肯顺于汝之政令的;有安于昏昧,不能化于汝之教训的。这等人,不免加之以刑。然须是刑当其罪,刑一人而可以为千万人之戒,使后来的,再不敢犯罪,然后从而刑之。不如是,则未可遽加以刑矣。”此节言罪之可矜者,不轻于用辟,以见辟惟其中,而非枉滥也。
【原文】“狃于奸宄,败常乱俗,三细不宥。
【直解】狃,是习惯。奸,是在内为恶的。宄,是在外为恶的。细,是小。成王又说:“若是习惯奸宄之事,敢于为恶,不知悛改的,与那毁败纲常,坏乱风俗的,这三样人,所犯虽是小罪,也不可赦宥他。盖国家之纪纲风化,关系甚重,当痛惩之,以绝为恶之源也。”此节言罪之难恕者,不轻于赦宥,以见宥惟其中,而非宽纵也。
【原文】“尔无忿疾于顽,无求备于一夫。
【直解】忿,是忿怒。疾,是疾恶。顽,是愚顽。成王告君陈说:“尔所治之民,有好愚顽不听训化的,不要忿怒疾恶,便以为难教而弃之。须是优游不迫,渐次把礼义开导他,则无不可化之人矣。人各有能有不能,不要求全责备于一人。须是取其所长,舍其所短,因才而器使之,则无不可用之人矣。”盖待物贵洪,以开进善之机;取人贵恕,以广用才之路,为治之要道也。
【原文】“必有忍,其乃有济。有容,德乃大。
【直解】成王又说:“轻躁之人,不足以图事。须是从容坚忍,事不轻发,然后举动详审,而于事有济也。浅狭之人,不足以蓄众。须是度量宽洪,恢乎有容,然后其德广大,如天覆地载,而无所不包也。”盖大臣任大责重,不惟其才识卓异,尤必德量过人者,而后足以堪之。故成王之勉励君陈如此。
【原文】“简厥修,亦简其或不修。进厥良,以率其或不良。
【直解】简,是简择分别。修,是职业修举的人。良,是行义良善的人。成王又说:“殷民虽渐染纣之污俗,然已薰陶于周公之化。其中善恶不等,须有个劝率化导之方。如职业有修与不修的,尔当简别那能修职业的,也简别那不能修职业的。务要分析明白,不使他混为一途。则修者益自奋,而不修者知所愧耻,人人都劝于立功矣。如行义有良与不良,尔当进用那良善的,以倡率那不良善的,则良者得效用,而不良者有所激劢,人人都勉于兴行矣。”
【原文】“惟民生厚,因物有迁。违上所命,从厥攸好。尔克敬典在德,时乃罔不变。允升于大猷。惟予一人膺受多福,其尔之休,终有辞于永世。”
【直解】迁,是改变。典,是五常。在德,是实有是德。升,是进。大猷,是大道。休,是美辞,是称誉之辞。成王命君陈篇终,又勉励之说:“民受天地之中以生,其本然之性,原自淳厚,只为外物引诱,遂改变做浇薄了。然厚者,既可变而为薄,则薄者岂不可挽而为厚乎?但民之常情,不从上人的命令,而从其所喜好。如所令反其所好,则虽严刑峻罚,必不能驱之使从矣。盖转移之机,在上不在下;导民之道,以身不以言。尔君陈若能敬其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常道而实有是德于身,则自家能谨其所好矣。将见百姓每,都感发兴起,莫不改其浇薄归于淳厚。由是化行俗美,于变时雍,信能升于大道之世,而无复梗化之民也已。世治民安,则予一人,得以垂拱于上,膺受多福;其在于尔,也大有休美,而名誉光显,终将传诵于来世矣。尔可不勉图之哉!”按:此篇之言,甚切于治道。君陈所以成和中之治,历三纪而世变风移,皆本于此。其篇中“敬典在德”一言,尤为纲要。盖以教化为先务,以修德为本原,自古帝王修身致治,用此道也。先儒谓《君陈》一命,乃成王真得实造之学。君天下者,宜留意于斯。
顾命
成王大渐之时,顾视群臣,命之辅佐康王。史臣录其命词,并叙君臣迎立康王,传授遗诏始末,遂以顾命名篇。
【原文】惟四月哉生魄,王不怿。甲子,王乃洮颒水,相被冕服,凭玉几。
【直解】哉生魄,是十六日。怿,是悦。洮,是洗手。颒,是洗面。相,是扶侍的人。凭,是倚靠。玉几,是玉做的几。史臣叙说,成王在位三十七年,四月十六日,感疾而不悦。至甲子日病势愈重,欲命群臣辅导太子,慎重其事,乃力疾而起,以水盥手洗面,左右扶侍的人,被以衮冕之服,然后凭着玉几以发命焉。夫当疾病困惫之时,犹必盥洗以致洁,冕服以致敬,不以污亵临群臣,成王之克自敬德亦可见矣。
【原文】乃同召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师氏、虎臣、百尹、御事。
【直解】芮、彤、毕、卫、毛,都是国名。虎臣,是虎贲。百尹,是百官之长。成王将废顾命,乃总召六卿等官。是时太保召公奭,领冢宰事,芮伯为司徒,彤伯为宗伯,毕公领司马,卫侯为司寇,毛公领司空,及宿卫之官,师氏、虎贲,又及百官之长,与诸治事之臣,同至御前听命。盖托后嗣,传大位,所系甚重,故必集君臣而面命之也。
【原文】王曰:“呜呼!疾大渐,惟几。病日臻,既弥留,恐不获誓言嗣,兹予审训命汝。
【直解】渐,是进。几,是几希不绝的意思。臻,是至。嗣,是继嗣。成王顾命群臣叹息说:“我之疾已大进,但几希不绝耳。然病日增重,既弥甚而留连,其势已不可起矣。恐一旦遂死,不得出誓言以托继嗣之事,此我所以及未死之时,详审发训以命汝等。汝等其专心听之可也。”
【原文】“昔君文王、武王宣重光,奠丽陈教则肄。肄不违,用克达殷,集大命。
【直解】宣,是著。奠,是定。丽,是民之所依。肄,是习。成王说:“昔我先君文王、武王后先相继,能明其德。文王既宣著其光于前,武王又宣著其光于后,如日月之代明一般,其君德之盛如此。及其施之政教,则能定民所依,使寒者得衣,饥者得食,各有所倚赖。又以其民既富而可教,乃陈列教条以开示之,使之父子知亲,君臣知义,昭然于人伦日月之理。由是我周之民,感其教养之泽,莫不服习而不违;风声远被,用能达于殷邦,罔不服从其教化。民心既归,天意斯属,遂集大命于我周矣。”